“爹,你这么早起去干嘛呀?”
“放羊。”
“放羊为啥?”
“为了养活你娘!”
“那养活俺娘干啥?”
“你娘能给俺生娃,就是你。”
“那爹要娘生娃干啥?”
爹用羊鞭指了指他的羊,说:“母羊要生羊崽子,羊崽子会长大,爹也会老,那时候这群羊就是你和你兄弟们的,你们也得放羊,然后娶媳妇,生娃,记住没?”
这就是我爹,一个地地道道的陕北羊倌。陕北很穷,土地贫瘠,风沙肆虐,植被稀少,水源紧缺,黄河泛滥……可想而知在这样的地方生存下去有多艰难。父亲每天日出而作,一早便会挥着鞭子把羊赶到草场,然后等待日落而息,回家和我娘一起在破旧的窑洞子里研究怎么生娃,放羊、生娃、放羊、生娃、放羊……如此单调而贫乏,在这片荒凉的土地上,生活彻头彻尾地堕落成了生存,除了本能之外,再无乐趣可言。
我爷爷曾教育我爹,一只母羊能生出好多只小羊,小羊又能生小羊,如此代代相生,几代之后,我们家就会成为大财主!这道理是爷爷从太爷爷那学来的,教给父亲,并要求父亲继续如此教我。可是村里人说过,我家祖祖辈辈都是在这里放羊的,却没有一代人做过财主。
我八岁那年,一个剑客路过我们村子,他一身沙尘,满脸黄土,披散的头发仍遮挡不住双目的杀气,他的剑藏在鞘中,仿佛在低吟,诉说着江湖的往事。
剑客忽然看见了我:“喂,你听见了什么?”他问我,语气中带着一点疲惫。
“你的剑,在叫唤!”我指了指他那柄漂亮的剑说。
剑客的目光忽然放出了神采,比苍鹰更犀利,比月亮更深邃:“你说你听得见它的声音?”
虽然见到生人很紧张,可我还是点了点头。
忽然他拔剑直刺向我,一道冷光从他的背后袭到我的胸前,我下意识低头,只见他锐利的剑尖刺破我的衣服,贴在了我的皮肉上,一股寒气从心口直冷到心里。我注视着胸口的剑尖,那的确是把很美的剑,又细又长,剑尖磨得精致而锋利,血槽被擦得很干净,反射着雪亮的光,带着一种冷艳的诱惑。
“你不害怕?”剑客问我。
我看着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剑客将他的剑收回鞘中,对我说:“跟我走吧,作我徒弟,我教你剑法,想学吗?”
“学剑?”我挠了挠头,问,“学剑有什么用?”
“有什么用?呵!”剑客笑了,“你爹是干嘛的?”
“放羊的!”我说。
“你想放羊吗,像你爹那样?”剑客蹲下来,摸了摸我的脑袋。
我看了看他,又想了想我爹,没做回答。
剑客问我:“你爱吃羊肉吗?”
我说:“我没吃过!”
“羊倌的儿子居然没吃过羊肉!”剑客掏出一条羊腿在我鼻子前一晃说,“我从不放羊,但天天有羊肉吃!”
“为啥?你咋就有羊肉吃?”我眼巴巴看着那条诱人的羊腿。
“因为你爹手里的是鞭子,而我手里的是剑!”
于是我和他走了,一去就是十二年。
那十二年我过得很辛苦,每天二更天睡,五更天起,起来以后开始练剑,直到二更天。那时生活的单调毫不弱于父亲的放羊生活,我曾连续两个月的时间反复于一招剑法,也曾在一个漆黑而空旷的山洞里辟谷数日。不过渐渐的,我接受了现实,不再去问为什么,也不再思考学剑与放羊的异同之处。终于,我从一个幼稚顽童,成长成为一个剑客。我也曾默默地注视自己手心的老茧,但却再难激起一丝遐想。
十二年后,我二十岁,师父说我可以出徒了,他叫我去江湖上闯闯。
“我去做什么!”我问师父。
“去闯些名堂,然后开宗立派,将本门武功发扬光大!”师父说,“为师年轻时只知道打打杀杀,拼了半辈子什么也没得到,到头只收了你这么一个弟子。”
“我收徒弟,再去教他们学剑?”我向师父问出了这么一个莫名其妙的问题。
“当然!”师父不禁笑了我一句,“你不教徒弟学剑,难道教他们放羊吗?”
我顿了顿,才说:“我教他们学剑,再叫他们去闯江湖,闯出名堂再收徒弟……这和放羊有什么区别。”
“有什么区别?”师父反问我,“我收你为徒的那天不就告诉你了吗!”
我一怔,整个人陷入了沉默中。我紧紧握着师父的剑,思绪回到了好多年前……我忽然想起我来时,师父手里握着剑,我手里拿着羊腿,现在我手里握着剑,师父呢?
我转头看向师父的手,只见他手中拿着一个油纸包。
“哦,对了,”师父将那油纸包递给我,“这是为师替你烤的羊腿,带着路上吃吧。”
师父回头,走了,我一只手拿着羊腿,另一只手握着剑,凝望着师父两手空空的背影……
江湖,江湖……
我第一天闯江湖,一个人打翻了十几个想偷我钱袋的小混混,他们扬言要报复。
第二天,那些小混混的老大来找我,也被我打趴下了,他带着他的手下跪在地上向我谢罪。
第三天,我接到了一封战书,我迎战,胜了。
于是,第二、三、四、五……无数封战书下到我的面前。
半年之后,我终于打败所有挑战我的人,我收到的战书越来越少,而名气越来越大。我从来都是点到即止,绝不将人打伤,就更别说杀人了,因为师父告诉我“得饶人处且饶人”,“宁制一服,不致一死”。渐渐,我在江湖上也有了些名头,因为我并不是名门出身,所以江湖人给了我一个绰号——“天行侠”。我终于扬名立万了,没想到一切得来得这么快。
名气大了,生活自然也就好了,江湖生意上的矛盾总要有我这样的人帮着调和解决,镖局也需要请些像我这样有些名头的人物撑撑门面。
可是这样的生活看似光鲜实际空虚得要死,甚至比我学剑的日子更空虚,与师父学剑时虽然千篇一律,可师徒间的感情是真的,现在呢?名动江湖的“天行侠”却要每天听着别人虚伪的奉承,再配上自己的假笑。他们说我“义薄云天”、“豪气干云”、“行侠仗义”,狗屁,我非常清楚自己不过是为了混饭吃,我需要钱去维持我那奢侈的生活。
我越来越觉得江湖的生活和放羊没有什么分别,一样的空虚,一样的乏味。
每个月的十五月圆夜,我都会一个人坐到深巷中的一个小吃摊上,就着一只羊腿,喝到酩酊大醉,而那些时候,我会想起父亲,会忽然莫名渴望回到陕北去做一个羊倌,拿着羊鞭儿,日出而作,日入而息……
某个月的十五,我依旧摇晃着摸回居所,却遇见了一伙采花贼。
“放下那女子!”我甩手将酒瓶子摔碎。
“呀,来了一只管事的醉猫!”其中的一个说,“我们玩谁关你什么事!”
“我叫你放开!”我愤然拔剑,夜空中顿时一道厉闪。
“阁下是谁?道个腕再动手不迟!”他说。
“天行侠!”我喊出了我的绰号,与此同时,一剑荡出,直刺向那人喉咙。
我并不想杀人,也从未杀过人,因为我知道伤了人可以赔钱了事,杀了人却不是钱能解决的,那会和别人结下解不开的仇恨,江湖路上,还是少些这样的仇家好。我不敢说我善良,但作为一个人,我有最起码的良知,我知道我没有权利去剥夺另一个人的生命,或许也是因为如此,我才有了侠名。
可那一剑刺去,鲜血喷涌而出,注满我长剑的血槽,还有几滴溅射到我的脸上。一瞬间,我感觉酒醒了。
我眼看一张脸在我面前渐渐扭曲,一个活人在我面前变成死人,一个灵魂就在面前堕入阴间,而这一切的罪魁,是我!
“风紧了,扯呼!”众采花贼皆作鸟兽散。
我呆呆地站在月光下,看着倒在地上的尸体。
由于苦主的作证,加上我在江湖上的声望,官府不但未判我有罪,还褒奖了除恶有功。
之后,我走到哪,哪都会有人说我“除暴安良,力斩采花盗”。这句话好像那死者的阴魂一般纠缠着我,摆脱不掉,却还要强装笑脸去面对那些揭我心口伤疤的人。
那之后,我总会陷入痛苦的梦魇,梦中,我被分成两半,一半说:“你是侠客,除暴安良是你的本分,去杀吧,杀光坏人!”另一半则说:“你是个杀人凶手,谁给你权利去定人的死罪?”而当我从噩梦中惊醒,我又不断陷入自责,因为我知道,我杀那人的原因并不是我想除暴安良,而是因为我喝醉了。我到底能不能算作侠客,我反复问自己,为什么我清醒的时候都在花天酒地,唯一除暴安良的一次却是因我酒后乱性。
或许,或许我根本不该闯江湖,或许我根本不该学剑。
我忽然觉得自己应该回去,回到陕北,回到那个我出生的地方,接回父亲手中的羊鞭儿。
于是,我收起行囊,一路北上。
狂风卷着黄土打在我脸上,故乡的味道好浓!背后的黄河水滚滚向南流,带走的却是我故乡的土。
在那片贫瘠的土地,我见到了父亲,他的脸上长出了皱纹,眼神中的神采黯淡了好多,他的手粗糙而有力,可手中握的依然是那支羊鞭儿。
与父亲相认,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感人,相反有些滑稽。父亲始终不能接受他的儿子穿着干净的皮袍和牛皮的靴子,更不能相信他的儿子手中握的是剑而不是羊鞭儿。可当我拿出十两银子放在他面前时,他犹豫了半晌,终于承认了我是他的儿子。我告诉自己,这是因为父亲考虑到如果不是亲儿子谁也不会花十两银子买个爹,要知道在贫穷的陕北,十两银子够买三个女人的。
在父亲自顾自地摸索着那锭银子时,母亲来了,她看起来比父亲更加苍老,昔年十分强壮的她如今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可我知道那是我母亲,是带我到来这个世界上的那个最伟大的女人,我看着母亲,跪了下来,哽咽的喉咙里放出了一个字:“娘!”
母亲看着我,忽然颤抖起来,眼泪从她眼中滚落,她说:“我就知道,我就知道,我的儿子,总会回来的。”
还有我的两个兄弟,三个妹妹,我只见过他们中的两个,其他三个都是在我走之后出生的,现在他们最小的都已经八岁了。
陕北结婚早,十四五岁就得张罗婚事了,所以父亲决定,给我和二弟先各找一个媳妇,估计花个七八两银子就行,还能余下几两银子换羊。
我既没赞同父亲,也没反对父亲,因为对于父亲的生活我无话可说,在他看来,十两银子可以安顿好两个儿子的后半生,而在我看来,十两银子只够买我几天的饭食。我开始怀疑自己是否真的能回到父亲的生活中去。
之后的几天,我发现自己根本过不了父亲的生活,我喝不下井中的苦水,吃不下粗糙的小米,住不惯昏暗的窑洞,我开始怀念红楼歌馆中的生活,陈酿的美酒,精致的美食,迷人的美女,还有那些我曾经日夜享受着的一切。
有一天,我忍不住了买一些好吃的回来,当然也分给了父母和兄弟、妹妹,可父亲对于我这一做法极不赞赏,他觉得我是在浪费,在他看来穷人养的羊应该只是富人的食物。父亲就要求我把身上的钱都给他,以为这样就能让我节制花销。我随手拿了几张五十两一封的银票,在父亲眼前晃了一晃,告诉他这里每一张都能换五十两银子。当时全家人都镇住了,父亲犹豫了半天,却还是不敢接过银票,他头上的青筋暴跳,向后退了两步,骂道:“好呀,你小子回来就是为了挤兑你爹是吧,你挤兑你爹没见过这么多钱是吧,但我告诉你,我还不喜欢这些钱呢,你拿走,都拿走,你回来干嘛,在外边过你的逍遥日子不好吗?”
我怔在当场,因为我忽然明白,我和父亲的差别并不是剑与羊鞭儿的差别。
“算了,老头子,儿子回来恐怕是在外边惹了什么难处,你就少说两句吧!”母亲在一旁劝说着父亲。
父亲点点头说:“大小子,爹今天要你一句话,你是想再住两天就走,还是想留在家中?”
我说:“既然我都回来了,难道还会走不成?”
“好!”父亲说,“明天和我去东村,我给你说个媳妇。”
“哈,开什么玩笑!”我气得哭笑不得,因为我知道父亲相中的那个儿媳妇就住在东村。那姑娘生得人高马大,腰和屁股一边粗,手指头赛过擀面杖,活活的一个猛张飞,我会娶她?
“人家姑娘哪不好?”父亲反倒急了,“人家姑娘家里殷实,又能干活,不比你这好吃懒做的小子强多了?”
我点点头,笑着说:“是呀,人家姑娘好,我配不上人家!”
“你,你!”父亲又一次被我噎住了。
我走出窑洞,站在院子中哈哈大笑,我在笑父亲,也在笑父亲的那种生活,更是在笑我自己。
之后的几天,父亲总是刻意躲着我,我也不想和他说什么,他每天依旧自顾自地去放羊,日出而作,日入而息。
几天后,一小队胡人闯进了村子,他们的快马瞬间踏碎了小村的平静,父亲和我二弟拼命护着我家的羊,可二弟被一个胡人一箭射中大腿,当时倒地不起,伤口处鲜血直流,父亲吓得软瘫在地,眼看着屠刀由远及近,却只能坐以待毙,因为他手中只有羊鞭儿。
我拔剑出鞘,那声熟悉的龙吟震动了我的耳膜,一剑击出,那道熟悉的闪电闪烁了我的眼眸。这一次,我下了狠手,一剑斩断了那胡人的手臂,并将他从坐骑上拉了下来。一击得手,我下意识地回头看了一眼父亲,只见他抱着羊鞭儿,恐惧地看着保护着他的我,说:“小子,你快别管我,把羊赶回家去,好好照顾你娘他们。”
我叹了口气,轻轻摇了摇头,随手拨开两支飞箭,然后大喊一声停手,并用剑尖抵住那名断手胡人的喉咙。
来犯的胡人停手了,他们集结在我面前,但由于语言不通,我们并没达成什么共识。无奈之下,我只能要来笔墨,用汉字写了一封求和信,再从自家羊圈中挑出十只肥羊,并自己的二十两现银一并交与那名胡人,这才平息了这场风波。
那之后,我成了全村人心目中的英雄,父亲也对我刮目相看,更重要的是,我的这一义举给父亲脸上添了不少光彩。
可是,当人群散去,父亲念叨的却是:“又少了十只羊!”
那一天,我忽然明白了为什么那么多人想学剑。假如我手中只有羊鞭儿,那么有剑的人就可以肆意抢走我的羊,人们学剑,是因为他们想抢别人的羊。而我可以用手中的剑保护我的羊不被别人抢,那么我的另一只手里,要不要再拿上一只羊鞭儿?
那件事使我和父亲的矛盾有了些许缓和,两天后,我和父亲一起进县城给弟弟抓药,顺便买只老母鸡,给他补补。
买办了一些需用,天已过晌午,我再三请求,父亲终于答应和我下一回馆子。
县城并不大,也没什么好馆子,我依着父亲并没坐雅间,也没多要菜,只是简单地要了些驴板肠和黑愣愣,再要了一壶烧酒。
黑愣愣味道很怪,但我还能接受,至于酒和驴板肠,实在难入我的胃口。高粱酒又浑又烈,喝进嘴里火辣辣的,一点没有花雕的绵润;驴板肠并没去静肠油,而且泛着一股臭味。
可是父亲吃得很开心,因为他没吃过这样“好”的东西。
父亲见我不吃,主动要给我夹菜,好在我眼疾手快阻止了父亲,只说自己并不很饿,下馆子全是想孝敬父亲。于是父亲便将盘中菜、杯中酒划拉个一干二净,还要了杯茶水漱漱口中的腥膻味。于是我也要了一杯茶,并和父亲多坐了一会,闲聊了一会。
“爹,以后我们进城住吧。”我说,“你儿子现在有钱了,而且在西安府有几个朋友,都是大财主,我们去西安,不比在这好吗?”
“西安有什么好,”父亲摇头说,“东西那么贵,叫人活不起呀!”
“可你儿子有钱呀!”我说,“我有好几百两银子呢,足够买房子买地的。”
“那我那些羊咋办?”父亲面现难色。
“卖了吧!”我说,“能换点钱!”
父亲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他喝光了杯中的茶,美滋滋地冲我一笑,说:“以后咱也享受享受,当把城里人。”说着他取出杯中的茶叶梗,放在口中嚼了,我只能无奈地摇摇头,因为我知道自己很难改变父亲的这些习惯,毕竟父亲手中拿的依旧是羊鞭儿。
回家的路上,我和父亲说了一些城里人生活的习惯,比如城里人点油灯、有宵禁、使用马桶、吃的东西全靠买等等。父亲听得很开心,看得出他也向往城市的生活。我们说好,回家马上把进城的决定告诉给家人,大家一起高兴高兴。
可到了家,我看见母亲、两个弟弟、三个妹妹还有圈里的羊统统倒在院子里,他们的血混在一起慢慢地深入黄土,都死了,我的亲人,父亲的羊,都死了!
一切美好的理想瞬间破灭了,我紧紧握住自己的剑,强忍住眼中的泪水。可父亲经受不起这样的打击,他整个人软瘫在地,缩成一团。
“爹,”我蹲下身,拉住父亲的手,竭力地呼喊,想留住父亲惊散的灵魂。可片刻之后,父亲断气了,他的手渐渐松开,终于扔下了那支羊鞭儿。
好长好长时间之后,我才回过神来,我想把亲人的尸体殓葬,可却找不到敢来给我帮忙的村民,终于,我等来了县衙的差役,给足了银子,平息了事端,并买来了缉凶的飞天火票。我知道凶手是谁,因为在我家门上刻着一句话:“你杀我兄弟,我杀你全家。”我没想到自己平生唯一一次杀人竟连累了全家人的性命,可是我没有时间忏悔,复仇的火焰已在我心中肆虐,沸腾着我本不安分的灵魂。
最后,我还是离开了陕北,踏着我归来时的脚印,重新走上了那条江湖路。
我忽然明白了为什么江湖中每天都在死人,却又每天都有新人入江湖等死;每天都有捕快抓人,每天又都有人闯祸之后跑路;每天都有人想退出江湖,却没见过一次金盆洗手。
“天行侠”回来了,他要了结他的血海深仇,还要开宗立派,自立门户,收很多徒弟,教他们学剑。
张子辰,笔名公子长。以为语言是上帝呼出的气息,亚当听到了,就有了生命。这生命如此美好,可以嗅春的芬芳,可以尝夏的清香,可以听秋的轻吟,可以看冬的苍茫,可以触摸着心的跳动,感受年复一年的轮回,时而宁静,时而喧嚣……可这生命却如此短暂,转瞬便逝去了、消散了、不见了……虽然这悲怆的现实难以回避,但人们还是希望那短暂的生命可以无限地延续,所以他们愿意用最简单、最直接的方式,将语言变成文字,并记录下生命中的点点滴滴,于是,有了写作!于是,有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