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力玲 段柯羽
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以下简称TCBS系统)于2012年5月在湖南省成功上线后,实现了数据集中存储,税款直达入库、资金实时到账和信息资源共享,降低了国库工作强度,提高了国库服务水平,在国库业务操作应用方面,具有原TBS系统无可比拟的优势,给基层国库业务发展带来了一次全新的变革,标志着湖南省国库业务正式迈入“3T”时代(即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TCBS、国库信息处理系统TIPS、国库管理信息系统TMIS)。上线几个月以来,系统运行平稳,极大地提高了资金上划速度,减少了国库业务手工处理数量。本文作者结合工作实践,从多个方面对系统上线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为提升基层央行国库履职能力提供信息参考。
一、系统上线后应用方面的问题
(一)角色管理难把握。国库部门负责人、会计主管和系统管理员在系统中设定为三个角色类型,制度要求国库部门负责人、会计主管不能兼任系统管理员。但因内控需要,一般情况下国库部门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不由同一人兼任,给上述岗位在短期临时性离岗的交接工作造成极大困难。
(二)打印功能有缺陷。一是系统日常操作中,第一次打印重要空白凭证后,若不退出打印界面,系统自动认定为“第一次”打印状态,则补打重要空白凭证时报文上仍然显示为“第一次打印”,从而造成会计主管签字审批 “二次打印”无法从凭证字面上识别,不利于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二是系统操作日志的设置只支持“导出”功能,无“打印”功能,日志记载中缺少前台操作人员“登陆”和“签退”记录等,而且日志数据为文本格式,呈“可修改”状态,数据可随时修改,不利于监督部门审核前台操作人员在系统中完整且真实的业务操作。三是系统不提供报表日终前的“日间打印”和“日间查询”功能,若当日发生异常情况等有疑虑的业务时,报表无法及时打印,提供给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报表时间滞后。
(三)凭证要素反映不全面。一是汇总转账凭证缺乏统一的设置标准。汇总转账凭证及其摘要内容是由各核算主体依据当地业务情况自行设置,若参数设置归类过细,则产生的凭证过多,不利于凭证整理;若参数设置归类较简单,则凭证较少,不能反映各类业务的来龙去脉。二是大小额往来账清单没有完整体现各项要素。TCBS系统中导出往来账清单不能显示发起行和接收行名称,大额往来账清单只有发起行行号和接收行行号,而小额往来账清单仅仅只有发起行行号,对于审核往来账的风险点更费事且容易出现监督失误。
二、因系统衍生的相关问题
(一)国库制度与新的业务环境有待匹配。湖南省结合辖内实际出台了《湖南省国库会计管理规定(试行)》、《湖南省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业务操作规程(试行)》,但仍存在不完善之处。如更正(调库)中涉及资金划出本核算主体的业务,仅凭“更正通知书”就划出资金,没有发报依据体现收报主体的名称、账号和开户行信息,违反了联行制度,操作规程第六章“更正(调库)业务”对此类情况也无明确说明,核算人员仅按以往方式处理业务,凭证上没有填写收款人信息,易漏发或错发往账。
(二)财政集中支付未接入TIPS系统端口。由于财政集中支付未通过TIPS系统连接TCBS系统,导致国库部门由原来直接在TBS系统处理业务变成了需要在TCBS和TBS两个系统中交替处理业务,消耗时间是原来的两倍。同时财政集中支付业务在TCBS系统中只能使用一个特定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办理,无法核对明细科目,容易造成资金损失。
(三)病毒感染或非法入侵隐患增加。一是网络依赖程度过高。TCBS系统是集中布局,全国共用一台服务器,同时网络连接财税银,任意一个部门网络或系统出现问题,将有可能发展成全国范围的危机,轻则影响全国业务的连续、高效运行,重则可能形成数据丢失、资金损失、泄密等事件,给国库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二是登陆控制有漏洞。系统上线后实行用户口令和个人CA证书双重登陆认证,即个人CA证书在一台电脑终端登陆系统后,同时还能在另一台终端登陆并处于工作状态,若该用户长时间滞留在系统,并不会强制其签退,极易出现被他人违规使用的情况。
(四)县支库清算渠道改变使资金风险增加。过去TBS环境下,县支库上划资金、异地汇款都需要通过其管辖支库划转。TCBS系统上线后,县支库与管辖支库都是支付系统的间接参与者,处于平行状态,因此,管辖国库无法预知县支库的业务操作后果,也无法对其业务处理结果进行审核和校验,加之多年来县支行人员只出不进、人员老化以及业务素质较低的问题越来越严重,资金清算渠道的改变,无形中给县支库增加了资金风险。
(五)相对落后的监督方式未及时跟进。国库会计数据集中后,其业务操作方式和操作流程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而目前事后监督的方式、流程等都未能及时做出同步调整,对国库业务的监督工作仍以传统手工审核为主,国库基础数据无法共享,而且一记双讫始终借贷平衡,对国库业务信息和资金清算过程难以有效实施监控,监督时效滞后,风险控制覆盖面窄,监督质量受到较大影响。
三、有关对策建议
(一)完善规章制度,规范业务处理行为。针对TCBS系统上线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业务发展中岗位设置、人员配备等实际情况,不断摸索与研究。一是尽快出台统一、切实可行且操作性强的国库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规定新业务环境下岗位权限、风险防范措施等,使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建立配套的国库事后监督操作规程,统一国库业务监督标准,为国库事后监督工作规范开展提供正确指引。
(二)优化系统功能,提高管理水平。应针对系统功能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隐患,完善内控,加强管理。一是加强重要空白凭证管理,逐笔销号,避免重打或漏打。二是完善系统操作日志内容,应设置导出数据的状态为“只读”。三是增加大小额往来账清单的要素,便于直观准确审核业务操作。
(三)加强协作推广,提高系统效率。一是进一步畅通财税库银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协调机制,依托“3T”解决国库集中支付等业务存在的问题,使国库更高效便捷地服务地方财政和经济。二是建议以省分库为单位统一设置凭证参数的标准,规范摘要内容,确保账务核对的一致性。
(四)强化系统网络安全,创建良好业务环境。一是国库部门要与科技部门密切配合,强化系统安全措施,制定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方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二是监控系统用户登录情况,对恶意或重复登录进行识别、报警、记载和封锁,保障网络的稳健运行与安全。
(五)加大培训监督,提高国库履职水平。一是顺应新系统的变化,优化人员结构,加大培训力度,逐步改善各级国库的知识结构和业务素质;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帮助各级国库找出核算漏洞和薄弱环节,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三是定期梳理TCBS系统运行操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出相应解决方案,增强国库和事后监督部门对业务变化的适应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探索监督全新模式,确保国库资金安全。一是充分利用TCBS系统现有的数据库资源,尽快开发与TCBS系统同步的事后监督系统,使监督由单一的核算质量监督向核算质量与风险监督并重的模式转变,从静态监督转向动态监督,丰富监督方式,手工监督与电子监督并用,增强监督工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提高监督质量,更好地防范资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