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险市场该如何完善

2012-04-29 12:03郝演苏
经济 2012年11期
关键词:投保人被保险人医疗保障

郝演苏

由于社会保险涵盖的与健康风险有关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保障程度比较有限,健康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重要补充,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并且在以人民福祉为核心的和谐社会建设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因此,我国健康保险市场在未来十年将会有较大发展。

健康保险成为“新医改”助推器

“新医改”方案提出了“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强调“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简化理赔手续,方便群众,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并且“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需求”。明确了“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积极提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面对“新医改”为健康保险发展预留的广阔空间,健康保险机构应当在利用政策、创新政策和完善政策方面有所作为。

健康保险服务的宗旨有利于实现“新医改”的基本要求。在未来十年,继续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同时不断探索有效的保障机制和实施途径,努力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制度化、系统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是“新医改”的基本要求。

实现这项基本要求的平台是健康服务市场。健康服务市场与医疗服务市场有所不同。医疗服务市场以疾病为标的,患者是服务需求者,医院是服务供给者,既是双边市场,也是即期市场,保险介入后就形成医疗保险服务市场。健康服务市场以健康为标的,面向健康群体,属于由即期市场和中长期市场相结合的市场,保险介入后就形成健康保险服务市场。

健康保险业务的特点有利于“新医改”的经济安排。在医疗服务市场上,患者支付费用属于必然事件,健康保险所具有的通过财务手段集中与分散风险的特点,经过保险所特有的经济或财务安排,使得作为被保险人的患者一旦患病,即可以由全体投保人共同支付的保险费建立起来的保险基金支付规定的医疗费用,从而分散作为被保险人的患者可能产生的高昂医疗费用支出。在这样一个运行过程中,保险所具有的对于投保人风险评估和防止逆选择的作业规则促使健康保险公司必须将健康管理理念始终贯穿其中,通过合理的财务安排机制引导投保人关注健康、科学防病治病,从而有效节约社会资源,对于“新医改”运行的经济安排发挥实际效应。

有利于“新医改”可持续发展

健康保险机构的运行机制有利于“新医改”的可持续发展。商业保险是一种市场化机制,通过保险公司对利润和效益的关注,用市场化的“无形的手”实现医药卫生和健康管理资源的合理配置,共同解决长期困扰我国卫生界存在的医疗服务供求畸形、结构性失灵的问题。

因此,从短期看,由于商业保险公司的介入,有助于通过团体性医疗服务与健康管理服务的采购和保险公司医学与健康管理专家的介入,实现投保人和医疗服务提供商的信息对称,解决过度医疗所形成的大处方、大检查、大用药的问题,节约医疗服务与健康管理服务资源;从中期看,通过引进健康保险服务概念,可以强化核保环节和服务过程的全方位跟踪,从而通过对次标准体进行差异化保费标准,实行差别费率,通过价格杠杆引导投保人加强健康管理,促进医疗服务效率的提高;从长期看,通过与健康风险管理相结合,使健康服务可以通过健康生活、健康意识、健康观察等多样化的健康管理服务为投保人带来体质和体能的改善,从而防范“慢病”发病率,帮助“慢病”合理和科学用药乃至康复,从而有效减少病患的数量,缓解医疗服务市场的供需矛盾,在发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健康保险服务市场的同时,促进“新医改”政策及相关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催化完善健康管理市场

健康保险之所以要将健康管理作为其专业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因为可以通过对医疗费用支出的控制方面稳定健康保险业务运行过程中的财务状况。

首先,健康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对医疗网络或医疗服务提供者的管理,审核不合理的费用支出,通过利益共享机制来制约医疗服务提供者的行为;其次,通过健康管理来改善被保险人群体的健康状况,从而降低医疗费用支出。从专业健康保险市场的角度分析,广义的健康管理包括通过利益共享机制来制约医疗服务提供者的行为和通过改善被保险人群体的健康状况降低医疗费用支出,狭义的健康管理则仅仅是指通过改善被保险人群的健康状况减少医疗费用的支出。

从我国目前的现状来看,健康保险公司在与医疗机构的博弈过程中,仍处弱势地位,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尚未形成,健康保险公司构建自己控制的医疗服务网络体系还存在着制度障碍,而主流医疗服务机构的关注点仍在疾病治疗方面,还缺乏借助于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开展健康管理服务的需求。

因此,我国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目前主要是通过与独立的第三方健康管理公司合作,以外包服务项目为主,自建服务项目为辅的方式,向客户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但是,由于国内健康管理服务行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切实有效的健康管理服务供给能力不足,加上国家对于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并无特许政策,导致我国的健康保险行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很多障碍。同时,如何将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整合到保险公司的风险管控流程之中也还没有成熟的模式。

因此,健康保险和健康管理的结合形式比较粗放,健康管理主要还是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作为相关医疗保险业务的展业服务的营销工具,对于医疗费用风险的控制作用尚不明显,而且难以核算健康管理服务所带来的收益。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分析,目前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在健康管理领域发展的滞后与全社会公认的健康产业面临的巨大潜在市场形成的反差,正是表明健康保险进入健康管理市场的空间与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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