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乾伟
1 背景简介
纳撒尼尔·霍桑是美国十九世纪杰出的浪漫主义小说家,也是美国文学的真正奠基人之一。1804年,他出生于马萨诸塞的塞勒姆镇。他的家庭曾是当地的名门望族,几代祖先都是狂热的清教徒。据说他的五世祖约翰·赫桑是审判1692年声名狼藉的塞勒姆驱巫案的三大法官之一。这件事在霍桑幼年的心灵上留下了很大的创伤,在大学时他在自己的姓氏Hathorne中加进一个w,变成Hawthorone,即霍桑,以区别于不光彩的祖先。因此罪恶问题成了霍桑许多作品中经常出现的主题,也是《红字》的主题之一。
他的小说在思想内容和艺术手法上都独具一格。他的作品想象丰富、结构严谨。《红字》通篇运用大量的象征主义手法,体现了作者思想复杂矛盾的内心情感。因此,通过对小说中象征手法的分析,可以帮助读者更好的理解文章。透过象征,可以看到作者对善与恶、个人与社会、道德与爱情等问题的困惑、关注和反思。本文仅对《红字》中海斯特·白兰姓名进行分析,通过分析,找出其象征意义,以更好的体会作者的写作思想。
2 海斯特·白兰的命名分析
“塑造人物有多种方法。最简单的一种是给人物命名,每一个‘称呼都可以使人物变得生动活泼,栩栩如生和富于个性。(姚乃强,2000:20)”人物特殊命名在英美文学作品中屡见不鲜。霍桑常常根据特定创作意图,给人物命名。他既想在人物姓氏中隐含他们的性格特征和主题寓意,又不愿意让读者一眼看出。因此,霍桑采取了较为隐晦的方法来给四个主要人物命名。(杜秀君,2003:14)《红字》中女主人公海斯特·白兰的英文名为Hester Prynne。霍桑在命名时对女主人公的姓和名都隐含了深刻含义,以暗示他的宗教观、写作思想以及人物命运。
首先,她的名字使人联想起希腊神话中的灶神Hestia,在广大读者心目中她一定是一位美丽、热情、庄严、优雅的女子,是一位受人爱戴的女神。在神话中,她是宙斯的姐姐,掌万民的家事,是一位贞洁处女女神。在小说一开始,海斯特·白兰出现的时候,作者霍桑是这样描写的:“这个年轻妇女身材颀长,体态优美绝伦。他的秀发乌黑浓密,在阳光下光彩夺目。她的面庞皮肤滋润,五官端正,在清秀的眉宇间还有一双深邃的黑眼睛,使之极为楚楚动人。(姚乃强,2000:45)”他将海斯特的形象塑造得真实完美,就像圣母一样。这也从侧面反映了他对海斯特反抗清教,追求爱情的一种肯定与支持,更赞扬了她的美好品德以及像圣母一样具有的自我牺牲精神。
其次,Hester也是hasty(轻率的,不顾一切后果的)的谐音。轻率体现在她与学者齐灵渥斯的婚姻。这与其说是爱情,倒不如说是一种精神上的冒险。齐灵渥斯年老、畸形,没有爱情的存在,使得他们二人的婚姻有名无实。在二人婚姻初期,齐灵渥斯并没有发现海斯特的美,而是把她作为买回家的一件物品,任由她在家里存在,而没有像人一样看待她,没有给予她丈夫应有的温暖。相反,他把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放在了研读书籍上,他是把“自己最好的年华都用来满足如饥似渴的求知欲望的老学究(姚乃强,2000:63)”。他对海斯特的不闻不问还体现在让海斯特孤身一人去波士顿,两年内音讯全无。当看到海斯特抱着珠儿在刑台上受辱时他 “在空中做了一个姿势,然后把手指放在自己的嘴唇上(姚乃强,2000:52)”阻止她说话。在狱中探视时,他不但没有尽到做丈夫的责任,与海斯特共担风雨,反而责成她不要说出他们的关系,要求她不要对任何人露出一点口风,说曾经管他叫丈夫。他对海斯特的态度也是有当时的社会背景的。当时清教势力十分强大。对于家庭观念,清教徒们认为,家庭是建立在夫权之上的。妇女结了婚、嫁了人,就成为丈夫的一部分,属于她的丈夫。丈夫是家庭的中心,妻子和孩子处于从属的、受支配的地位。清教徒认为是上帝让丈夫管辖妻子,是上帝给予丈夫对妻子的统治和支配权,而这些决定了妻子的从属地位,使他们只能以一种被占有者的身份存在(贾宏春,2011(08):56-57)。因此,当他看到妻子与人通奸受惩罚时,第一反应是他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他为了保全名誉,不愿与代表耻辱的海斯特相认。另一方面,清教倡导禁欲。作为清教徒的代表,齐灵渥斯在与海斯特的婚姻中,丝毫没有注意到人性的呼唤,而是全身心的投入到书本中。禁欲思想使他们的婚姻有名无实,他们的婚姻实际上算不上是真正的婚姻,她与齐灵渥斯的结合是草率而欠考虑的。二人的年龄差距和根深蒂固的清教主义思想,使海斯特在身心上都不能得到满足。因此,当牧师丁梅斯代尔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她就受不住诱惑出轨了。
而她与牧师阿瑟·丁梅斯代尔的结合则是出于激情,是一种不顾一切后果的冲动行为。在清教统治下的社会,一个女教民和自己的牧师相爱是绝不被容许的,更何况他们都有了孩子珠儿。而在他们的感情一开始,他们就知道这是邪恶的,是不正当的,是注定不会有好结果的。有了孩子珠儿后,她被作为耻辱的典型站在刑台上示众,作为惩罚要终生在胸前佩戴红字A,要面对外表贞洁的清教徒们的指手画脚,要遭受忘恩负义的人对她的横加侮辱,还要面对邪恶的人散布的流言蜚语。这些都是由他们不计后果的结合造成的。而这种冲动的因素也是海斯特与生俱来的。她不甘被束缚,她性格中的反叛精神与外面的世界格格不入。就如同小说开始写的,她是一丛野玫瑰,长在牛蒡、茨藜、毒莠等一些杂草中,在监狱边争妍竞放,为囚徒奉献温馨妩媚,“借以表达大自然对他们由衷的怜悯和仁慈(姚乃强,2000:40)”。因此,与其说海斯特的行为是一时的头脑发热,不如说她是以另一种方式来反抗清教的统治和束缚。而这种冲动的反抗方式为海斯特带来的后果则是难以估量的。
3 总结
作者霍桑为人物命名都是颇有深意的,在《红字》中,我们不仅可以通过人物名称窥探作者的态度、想法、信仰等,更可以对人物有着深层的理解和认识,从而更好的把握情节,理解小说。女主人公海斯特·白兰(Hester Prynne) 这个名字蕴含着“美丽、激情、轻率、欲望、灵魂净化以及对人性的探究”等意义。通过对该人物姓名的分析,我们就可以看出作者对海斯特·白兰所持有的寓褒于贬、明贬实褒的态度,以及蕴含在人名中的道德寓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