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石
不甘心平庸度日,自学成才创建律师事务所
1966年,林镥海出生在浙江上虞丰惠镇南门村。他从小就有些口吃,17岁初中毕业后,父亲让他去学手艺当木匠。学艺4年后,父亲把21岁的林镥海送到上虞棉纺织厂做木工。在厂里,林镥海的主要工作是修织机,做家具。进厂的第二年,一心追求上进的林镥海报考了浙江省委党校函授电大首届法律本科专业。
攻读法律专业,做一名为民请命的大律师,这是林镥海期望摆脱平庸的人生设计。然而,他的内心有些彷徨。一次,林镥海对一位好友道出了自己心中的担忧:我是小木匠出身,说话又时常会口吃,能当得了律师吗?好友略加思索后说,听说林肯也是小木匠出身,少年时也常因自卑而口吃,可他后来不仅做了大律师,而且当上了美国总统呢。好友的一席话在林镥海心里点亮了一盏灯,他决心为实现自己的理想而奋斗。
1990年,林镥海电大毕业取得了法律本科文凭,同年他又考取了律师资格证书。接着,他辞去了棉纺厂的工作,进入县城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当律师。
然而,林镥海的律师之路并不平坦。当年,他第一次出庭辩护就因紧张显得口吃,吃了个败仗。从此,林镥海痛下决心克服口吃。他每天早上5点半起床后,便拿上一份报纸或文件,对着镜子读上一个多小时,这样雷打不动坚持了两个多月果然奏效。在后来的出庭辩护中,林镥海变得口齿伶俐,加上他敏捷的思维,屡屡出色完成任务。两年之后,林镥海创办了绍兴市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
林镥海的家乡上虞是全国著名的建筑之乡,仅在上海一地就近百家上虞建筑施工企业、约10万名农民工在打拼,他们常常遇到工程款被拖欠以及质量、工期等合同纠纷。1994年,上虞市领导要求律师为在沪的建筑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于是,年轻的林镥海只身来到上海,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成立了上虞市人民政府驻沪法律服务处。
法律服务处成立之初,其实只有林镥海一个人。接待当事人,分析案卷,查阅资料,外勤取证,出庭诉讼,都由他负责。当时,他骑着一辆自行车,日复一日地穿梭在上海的大街小巷,跑工地、访问当事人;上法庭、出席庭审会……天天忙得不可开交。他还经常到建筑工地,为民工讲解法律,有时讲到深夜,就索性和农民工们一起住在简易的工棚里。
1997年,林镥海终于在上海站稳了脚跟,业务一单接着一单。1997年年底,他在家乡上虞创办了浙江沪鑫律师事务所,招收了一批国内重点大学毕业的法学学士、硕士加盟,重点为建筑房地产行业服务。2005年,沪鑫律师事务所在上海设立分所,2009年又在西安、南京、宁波等地设立分所,成为业界知名的律师事务所。
在实践中不断学习总结,撰写的法律服务操作指南成为法院培训教材
在林镥海20多年的律师执业生涯中,经办过700余件大小案件,其中不乏具有典型意义的大案要案。
1997年,上虞在沪某建筑公司(下称“上虞公司”)与上海悦达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洽谈承建“悦达花苑”施工业务,双方一前一后签订了两份合同。上虞公司施工中按照补充合同“每平方米面积闭口包干”方式执行,施工结束发现该项目每平方米要亏损200元,工程总亏损额达到400万元。为此,该公司找到林镥海进行咨询。林镥海查阅资料后发现,补充合同虽然表面上时间在后,实际签署在正式合同之前。也就是说,这是一份变相的阴阳合同。但问题是,上虞公司未能提供补充合同先签的充分证据。
为此,林镥海先到补充合同签署地龙华宾馆寻找签约时的会务费记录,查找签约时的有关照片和在场的礼仪小姐。接着,他又前往上海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上海市建委调阅有关批文,证明补充合同确实是在正式合同之前签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采纳了林镥海的意见。可是,悦达公司不服,上诉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维持一审判决,并驳回悦达公司的再审请求。最终,悦达公司按正式合同履行了工程款,向上虞公司补充支付工程款680多万元。
此案胜诉后,轰动了上海司法界,有力地维护了《招标投标法》的正确实施,保护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
此后,林镥海又成功代理多个建筑与房地产行业的诉讼案件。他在实践中逐步摸索和建立了一整套建筑和房地产行业法律服务的规范,成为沪鑫所业务增长的有力支撑。
2004年10月,林镥海撰写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操作指南——建筑商之孙子兵法》一书,被上海市施工行业协会推荐为“施工企业读本”,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该书为上海法院系统房产庭的培训教材。由林镥海主编的《建筑法小全书》、《建筑业法律服务实务》和《房地产开发法律服务操作实务》,也获得了业界的一致好评。
2009年,重庆市的第一高楼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出现纠纷,施工企业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重庆杭热实业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2300余万元,并索赔停工、窝工损失1.6亿元。林镥海作为施工企业的代理人受理了这一案件,在他依法、有理、耐心的斡旋下,最终使开发商和施工企业达成和解协议,施工企业成功索赔5770万元。
淡定看待名利,注重开拓未来
近年来,林镥海在实践司法诉讼的同时,先后参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编写的数部建筑与房地产领域法律操作指引文本,为从事建筑与房地产领域法律服务的律师指点迷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编写的《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一书,由林镥海最后修改统稿;《律师为买受人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服务操作指引》和《律师为开发商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服务操作指引》,由林镥海担任主执笔人和起草小组副组长。他还主持和起草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提供房屋租赁合同非诉讼法律服务的操作指引》及《律师办理保障性住房为主的投融资法律服务的操作指引》。
林镥海功成名就,事业辉煌,仍坚持到法庭出辩。他常对沪鑫律师团队说,荣誉只代表过去,钱财是身外之物,必须坚守“来自社会、回报社会”的信念,用无私奉献的精神践行律师的社会责任。
2009年,林镥海和沪鑫所一次性向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捐款50万元,用于援建龙泉市查田镇茶丰中心小学。2010年,林镥海捐赠10万元在绍兴共建一所希望小学……他还每年为家乡上虞市贫困山区捐款2万元用于扶贫,先后资助多名困难家庭子女上大学。
林镥海的沪鑫律师事务所自2009年起,诉讼代理费占据上虞律师界的“半壁江山”。近几年来,林镥海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建筑企业法律顾问”、“全国建设领域百名优秀专业律师”、“浙江省律师事业突出贡献奖”、“浙江省优秀公益律师”等荣誉,他还是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专家委员会专家、浙江省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业务委员会主任。
2010年4月,林镥海被聘为中国人民大学建筑房地产法律实务研究所特邀研究员,同年9月,被聘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昔日口吃的小木匠,变成了金牌大律师,他在大学讲坛上讲授的“建设工程法律服务实务”课程,受到专业人员的普遍好评。
在2011年12月初召开的第八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林镥海“2008至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称号。在盛誉面前,林镥海显得非常淡定,他说:“荣誉只代表过去,未来更值得开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