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月

2012-04-29 00:44苏凉
小说月刊 2012年11期
关键词:约会情书少女

苏凉

在我卷着龚美所有的钱逃掉后,第五天,我遇见了小五:

差不多有十年没见了,曾经的纤细少年已经变成了大腹便便的胖子,穿着深色西装,衬衫和领带搭配得无懈可击,鞋上甚至没有北京常见的尘土。他刚从戒毒所出来,现在和一个有钱的寡妇同居。

小五把我拉到兰桂坊与我把酒叙旧,说起那些逃课打架租毛片的日子。我有恍若时光倒流之感,仿佛又回到了无邪的少年时期。

三杯两盏的光景后,我问小五,哥们儿,还记得龚美吗?

谁?

龚美啊。

一年前,我在婚介所遇见龚美。

我是来征婚的,她也是,我一眼就认出她,而她,竟然完全认不出我。

龚美比我先到,正在填写个人资料。另一个办事员走过来招待我,我说想征婚,她递给我一张表格。我填表的时候,龚美离开了,我指着她的背影小声地问办事员,我可以和这个女人相亲吗?

办事员直夸我有眼光,说龚美和我一样也离过婚,但绝对是一个好女人,工作长相性格哪哪都好,简直好得不能再好。

就这样,两天后,我和龚美又见面了。

在红房子二楼靠窗的位置,我点了巴黎龙虾、核桃鸡汤、抹茶沙冰,还有红酒。问龚美还需要些什么,她摇头浅笑。那笑意宛如瀑布中倏然窜出的蝴蝶,带着水淋淋的诱惑,我被慑住。

我们吃饭、喝酒、聊天,几乎都是我说她听。她坐在那里,安静得像个月亮。她还是认不出我,我也不想提醒她。

我在记忆库里搜寻了一下,轻而易举便找到几张她的图片。有一张是她在跳舞,好像是学校的迎新年晚会,她表演了一支独舞(《雀之灵》。虽然没有杨丽萍的精湛舞技,但并不妨碍她惊艳全场。

那时她瘦骨伶仃,现在,丰满多了,更有女人味,也更迷人了。

饭后我送她回家,看得出来,她对我印象不错,有继续交往的意思。

我们互留了电话,约定明天一起看电影。

我三年前离了婚,原因是我老婆出轨,她和她的学生搞上了。

我老婆是高中教师,哭求着和我离婚后,带着小她十岁的少年私奔了。以为能够抵达天长地久,可惜没有如愿。少年的父母通过私家侦探找到他们,并强制把少年带走,很快全家移民英国,然后我老婆也消失了。

开始若过于浪漫传奇,收场就难免悲凉。

幸福的通行证从来不是只要相爱就能够持有的。

我难过了一阵子,被背叛、被抛弃的滋味苦不堪言,我耽溺在我的损失里,情根深种无法逃脱,不分白天黑夜地买醉。后来我终于想通了,我失去的只是一个不够爱我的人。她那么见异思迁,不值得被我怀念。

我决定忘记她,日子山高水远,我还要继续过,过好。

我和朋友走私古董,挣了些钱。金钱是一袭华丽的大衣,披上它,我成了女人们蜂拥而上的目标。我放肆得像个浪子,来者不拒,对她们欢笑,和她们做爱,说些永远也当不得真的情话。

欲望美妙,像是饕餮的大嘴,唯有更多的爱,才能够满足。

直到我和朋友发生内讧,分了钱,我们分道扬镳。我在商业街买了间店面,开始转做服装生意。我也玩累了,对每天化妆假面的生活彻底厌倦。没有家庭,男人就是一条冷风中孤独颤抖的影子。于是我来征婚,想找个想结婚的女人结婚。

没想到,龚美会是我的第一个相亲对象。

和龚美的交往很顺利,约会几次后,我们正式确定了恋爱关系。

龚美两年前离了婚,原因是性格不和,这是最普遍的离婚理由,并不可信。她还说自己只是个小白领,但她住的是高级公寓,穿的是香奈儿套装,拎的是Dior包包,开的是宝马MINI。

如此品位和装扮,哪里像小白领,分明就是一个被有钱人豢养的二奶。

这晚吃过饭后,我送龚美回家,到楼下了,她主动提议我可以上楼坐坐。

家里有伏特加,陪我再喝两杯,好吗?她捉过我的手,捏了捏我掌心,灼亮的眼睛里溢满挑逗。

我从容接招,跟她上了楼,没喝酒,直接将她宽衣解带,把她当酒咽下。从一个火烧火燎的热吻开始,两个身体如饥似渴地绞缠在一起,搏斗在一起。她的嘴唇饱满而湿润,犹如一枚水果。一朵红云映满她的脸庞,做爱神奇地使她变回少女。

那个表演《雀之灵》的少女。

那个站在霞光里,有着乌溜溜的黑眼睛和迷人的笑脸,入了我的梦的少女。

那个曾让我像个疯子一样爱疯了的少女。

这念头像一支箭刺穿了我迎风鼓起的快乐的,风帆,从她身上滑下来,倒在一边,我的心瞬间成了巨石,一直沉,沉到湖底。

没人知道,龚美于我,不,是少女龚美于我,就像一根哽在咽喉的软刺,偶尔触及,都是疼。

因为经营不善,我的服装店倒闭了,住的房子房租也到期了,没钱再续交,于是我搬去了龚美的公寓。我垂头丧气,骂自己没用。龚美安慰我没关系,男人最要紧的是能屈能伸,而且我还有她啊,她可以养我。

每月月初,龚美都会按时在抽屉里放些钱,供我花销。我每天买菜做饭,洗衣晾衣,交煤水电费,像个家庭妇男,并且乐在其中。

每每龚美下班回来,总会看见厨房里有一个活跃的身影,衬衫外系一条花围裙,在锅碗瓢盆的交响曲中快乐地忙碌。饭后我还会抢着洗碗,让她在客厅看电视。这令她感动,总会忍不住跑过来搂抱我,亲吻我。

并且,还会说爱我。

她说得很真,可我从来不回应。

我只是会将她从身后拉到怀里,抱进卧室,扔到床上,俯身压下,像一条鱼,扑通跃入她的水里,将她裹胁,与她戏水,和她畅游。彼此陷入心照不宣,只有凶猛动作,只要身体快乐。

她的房间里开始有了我的痕迹,当然,也隐隐浮荡着别的痕迹,比如另一个男人。她不在的时候,我都紧锣密鼓地搜寻着。衣柜里一套男式睡衣,化妆台上一把剃须刀,夹在《圣经》里的离婚证。

有一天,在她的笔记本电脑里,我发现了一个隐藏的文件夹,可惜设置了密码,我试了几次都打不开。都说一台电脑最能透露一个人的秘密,她会有什么秘密呢?

我的手机丢了。这天早晨龚美正要出门上班时,我对她说。

抽屉里的钱所剩无几,龚美的手里也没有足够的现金,所以她从钱包里拿出一张卡,让我自己去银行取。

521521,我只有这一个密码,记性不好,总怕忘。她笑了。

午后我去了银行,她的卡里有十几万,我取走五千,买了一部新手机,然后回家。我用那个密码打开了电脑里的隐藏文件夹,里面有一些日记和信,还有大量照片,都是她和同一个男人的,

她和男人在洗澡、恬睡、玩闹,以及生活的种种细节,大多没有穿衣服。我又看了几篇日记和信,知道男人叫张志刚。百度了一下,原来男人是个高官。她果真做过二奶,后来转正了,再后来男人又移情更年轻的女人,她被迫离婚,也因此得了些钱。

我用U盘复制了文件夹。

第二天是周六,如以往一样,我很早起床准备早餐,牛奶面包还有煎蛋。唯一不同的,是我在她的牛奶里放入了安眠药粉末。吃过早餐后,她说头晕,重新回到床上,很快再次陷入睡眠。

我找到她的身份证、三张银行卡以及一本定期存折,收拾行李离开。用了一上午的时间,挨家银行跑,取空了她所有的钱。之后我上了飞机,机票早就预订好了。我还给她发了条彩信,是她和男人的裸照,警告她如果报警,所有照片都会曝光。

我想龚美之所以记不住我,可能是因为我太普通了。

少年时我曾是她的隔壁班同学,长得不帅也不丑,既没个性又没才华,完全不能引起女同学们的兴趣,特别是她那种校花级的美少女。

可是我喜欢她,在观赏过她的独舞后,我完全被她征服。

我给她写了一封情书,让好哥们小五转交给她。几天后,我收到她的回信,没想到她也喜欢我,还主动提出约会,周末晚八点,公园山顶。

我又激动又紧张,为了壮胆,约会前和小五去喝了酒。我喝太多了,摇摇晃晃地赶到约会地点,她早已等在那里。那晚乌云密布,山顶黑得伸手不见五指。酒精让我色胆包天,甚至没有看清她的面目,就着急地抱她,吻她。

直到手电筒的光束袭击着我的脸,也照亮了她的脸,我才发现,那不是龚美。

我酒醒,大惊,脱口而出,怎么是你?

女孩怔忡,随后尖利刺耳地哭喊,他要强奸我。

我因强奸未遂罪而入狱。

出狱后,我去找了那个女孩,她和龚美是同班同学。她说因为收到我的情书,才给我写回信,提出约会。情书和回信都是由龚美转交。她一直喜欢我,如果我没有说出那句“怎么是你”,她也不会诬陷我。

原来是龚美在害我。

谁?

龚美啊。

小五对我摆摆手说,没印象。

喝完酒后,我和小五分手,半夜里,却收到他的短信。

他说有些话不敢当面说,怕我揍他。其实他还记得龚美,他也喜欢过她。所以当年他才偷看了我写给龚美的情书,怕我们真的好了,他模仿我的笔迹,改了收信人名字,托龚美交给另一个女孩。之后又更改了回信。

那晚,也是他找到学校老师,举报我。

只是没想到,那女孩会告我强奸。

不如我们重新开始。

两天后,我从北京飞回上海,想找到龚美,对她说出这句《春光乍泄》中何宝荣总是挂在嘴边的对白。

她的手机停机,去公寓,用钥匙打开门,旱已人去楼空。

只有梳妆镜上用口红写下的九个字:阿杰,纵使相逢应不识。

原来她从来没有忘记过我。

可是,她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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