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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了鼓励资产评估机构积极进行市场拓展和业务创新,为资产评估机构承接新业务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关于开展资产评估新业务报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建立资产评估新业务报备制度,组织开展资产评估新业务报备工作。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化和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我国资产评估服务领域日益拓宽,资产评估新业务不断涌现。《通知》是中评协加强市场建设,推动资产评估行业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措施,主要内容包括三方面:
首先,明确了新业务及报备范围。《通知》明确,资产评估新业务是指随着评估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以及新的经济行为和新的资产类型出现而出现的新的评估、评价、调查和管理咨询业务,主要包括传统评估领域中的延伸业务,以及传统评估领域之外的新兴业务。中评协将实时公布新业务报备参考目录,引导资产评估机构进行新业务报备和市场开发。
其次,建立了完备的新业务报备程序。程序主要包括三点。一是明确了新业务报备主体。地方资产评估协会负责组织开展地区内具有非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的新业务报备工作,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直接向中评协报备。二是申请报备的新业务经过认定方可确认为新业务。中评协将成立新业务认定专家组,对申请报备的新业务进行认定;对于请求技术支持和重要紧急的实时报备业务,可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认定。三是建立新业务激励机制。对报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地方协会和资产评估机构给予奖励,分别授予新业务组织奖和新业务推荐奖;对具体承担新业务且创新能力突出的专业人员予以鼓励,授予新业务开拓奖,并授予专业新锐或专业精英称号;调动各方进行市场拓展和业务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资产评估新业务开发的合力。
最后,新业务报备实施先行试点,逐步推开。鉴于本次新业务报备为首次开展,《通知》提出新业务报备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从2012年开始先行试点实施,地方协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自主开展。
《通知》的发布实施是创新资产评估市场建设制度的一次尝试,有利于增强资产评估行业的市场开拓意识,推动资产评估业务创新和市场拓展,培育新业务成长,更好地发挥资产评估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专业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