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论文中介,最具争议的“热门”生意

2012-04-29 03:39林韬
大众投资指南 2012年12期
关键词:教育部门受托人热门

林韬

它备受谴责,但实际需求旺盛,且已经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最主要的是,这个饱受道德拷问的生意,竟然并不违法——这就是网上论文中介。

完整产业链已形成

近一两年来,半遮半掩甚至公然承揽代写、代发各类专业论文业务的网站以及交易平台上的网店数量日渐壮大。如果不是以论文作为“商品”,其采用的交易形式(如支付宝、订单交易、在线客服以及“终身保修”等)看起来跟普通网购毫无二致。鲜为人知的是,这个网络生意如今已经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只要顾客支付足够的费用,即可享受专业的“一站式服务”。

生产商——神秘的幕后高端写手。

据有关人士透露,作为论文的“生产”者,幕后枪手可分为三类:一是顶级金牌写手,以经验丰富的知名大学教授、专家和博士硕士为主力,擅长撰写各类专业、学术论文,但收费最高;二是金牌写手,一般都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撰写一般性的论文完全可以胜任,且收费适中;第三是普通写手,专门满足那些“只要有篇论文就能交差”的客户。据说一般情况下,以顶级金牌写手和金牌写手的业务量最大。

牵线人——网上中介公司。

即便是“客户”,也根本无法了解到写手们究竟是谁,因为在整个交易过程中,负责承揽业务、谈价钱、代发论文的,都是网上中介公司,具体来说就是“客服”。除了促成交易,客服还负责帮“客户”选择写手——这关系到收费标准,因为其级别是关乎价格主要因素,另外学科专业、论文用途和交稿时间,也关乎论文定价的标准。具体标准以硕士论文为例,管理类论文最“便宜”,普遍在5000元上下,而计算机、医学、生物、机械和艺术类价位最高,一篇顶级金牌写手撰写的论文,最高价格可达1.2万—1.5万元。那么促成一笔交易,中介公司可以从中获得多少回报呢?据知情人士透露,其收取的中介费往往在80%左右。也就是说,一篇售价1万元的论文,写手只能拿走约20%,剩下的8000元几乎都进了中介公司的口袋。

期刊杂志——态度模糊的“参与者”。

有关媒体曾就代发论文的问题向几家专业杂志进行了求证,但对方的态度均较模糊。由于目前相关调查还在深入之中,尚无法形成最终的结论。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从网上中介热络的生意情况来看,期刊杂志难逃“参与者”的干系。

核心争议区:理、德、法,到底合哪个?

第一,硬性需求带动产业发展,有部分“合理”成分。

清华大学教授李楯指出,论文买卖的出现是“国家在转型大背景下学术界出现的必然问题”,其根本原因是大学给研究生、本科生论文定指标、定数量,造成部分学生为求过关、“过的漂亮”而产生购买需求,因此这种需求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鸣更进一步指出,这是“有(买卖论文)需求才有市场”。

第二,骂声一片,不合道德。

近来一系列名人学历造假事件的曝光,引来社会上对买卖论文的一片声讨。普遍的观点一是买卖论文破坏了社会诚信,二是有买卖论文行为的学生一旦被曝光(虽然中介保证不会),势必会影响其前途,“总之是要付出不合乎道德的代价的”。

第三,缺德生意竟“合法”?

这样一个“缺德”生意,到底该由谁来管?有关媒体就此先后向有关部门征询。工商部门的答复是“代写自古存在且合理”,但如果“代写和买卖的商品变成论文,则需要咨询教育部门”——后者的回答是论文买卖是一种商业行为,而教育部门对学术腐败只能从结果上,即论文本身的真假与否去判断,至于如何获得论文这个过程,“不在教育部门的管理范围内”。最后,有关媒体向公安部门举报网络违法,得到却是一个意外的答复:论文买卖本身没有违背法律。原因是,如果网上中介收了钱却没有给买方提供论文,则属于欺诈行为;如果买卖完成,就不算违法,因为“目前没有法律明文禁止论文代写买卖”。

关于公安部门的答复,可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01年修正版)》第二章第二节第十七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论文代写属于委托著作的行为,买方是委托人,卖方是受托人,中介网站为双方架构了交易的桥梁。

一言以蔽之,(不论网上网下)买卖论文竟然是合法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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