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与精神家园建设

2012-04-29 02:32:34李德顺孙伟平孙美堂
北京教育·高教版 2012年12期
关键词:精神家园中国文化

李德顺 孙伟平 孙美堂

关键词:中国文化 文化的民族性 科学理性 精神家园

中华民族曾经创造过辉煌灿烂的古代文化和文明。随着小生产和农业文明走向没落,随着西方资本主义的崛起和入侵,中华文化衰落了,近代以来虽经无数仁人志士反复摸索和艰苦抗争,但仍没有成功。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深入,建设现代中国文化和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打造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已成为紧迫的时代课题。

准确理解中国文化与中华民族精神家园

讨论“中国文化”“中华民族精神家园”,必须澄清相关的基本概念。“中国”“中华民族”指称的是以56个民族为主,包括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在内的“大中国”,即通常所谓的“两岸三地”。这个范畴具有法律意义。最大的范畴是所谓“文化中国”,有时指华人华裔团体,它是中华民族血缘和文化向海外的延伸;有时指受中国文化(主要是汉文化)影响极深的周边文化。从某种意义上说,“文化中国”与“中国”“中华民族”不是一回事,但在血缘关系、文化传统和价值观上则难以割裂。讨论“中国文化”“中华民族精神家园”的主体时,主要指前两个层次,必要时才涉及第三个层次。

所谓“中国文化”,是指在各民族自立基础上联合起来、和谐一致的中华民族整体文化,是作为整体的中华民族活生生的与时俱进的精神传统和文化命脉。它以各民族及其文化资源为基础,以中华民族共生共荣的命运为纽带,形成超越民族文化之上的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体现中华各民族共同的个性和特点、利益和要求、理想和信念等。它的特征可以简要地概括为:“共生”(即中华民族共同体在生存发展过程中土生土长并不断吸纳各种文化而造就的一种独特文化体系)、“共识”(即在人民日常生活中共同认可和接受的精神价值)、“共建”(即由中华民族各阶层的人们共同建设而成)和“共享”(即属全民族共同享有的文化权利和精神家园)。

遗憾的是,有些人对此没有自觉的意识,谈到中国文化时,眼里只有儒家、道家等汉文化,只是在谈少数民族问题时才涉及其他民族文化,仿佛前者就等于中国文化;后者只是民族文化,与中国文化无关。这种观念还停留在封建时代“华夏正统”的水平,与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观念相距甚远。更令人忧虑的是某些流行语,如“华夏儿女”“炎黄子孙”“龙的传人”等。这类说法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有问题的。因为这些概念不能涵盖全体中国公民,如少数民族就不在这些概念指称的范围。如果把“华夏”“炎黄”“龙”当作某些地区、某些群体的文化象征,自然无可厚非;若把它们当作民族国家的象征,就可能导致政治和法律上的困境。

中国文化是全体中国人的精神家园,它以其鲜明特色和独特价值而与其他民族文化相区别。在全球化时代,不同国家、民族的文化比较容易趋同。如果没有自己独特的价值和理念,有意无意模仿他人,就更容易丧失自己独特的个性。因此,中国文化的民族性,就是要保持和创造中华民族特有的气质和品格、个性和价值,而绝不能亦步亦趋跟随西方,丢失自我。实际上,民族特色与全球化并不矛盾。恰恰相反,“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中国文化在发展中越是具有民族特色,就越能为世界文化作出独特贡献,维护世界文化生态平衡。

重在重建中华民族的信念和信仰体系

价值观是文化的核心,而信念、信仰又是价值观的核心。中国文化、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建设,核心在于重建中华民族的信念和信仰体系。

信念是人们在生活实践中关于事物一定会按照某种未来状态发展变化的观念,是人们对某种现实或观念抱有深刻信任感的精神状态。信念所揭示的内容总是同人们应当持有的态度和应当采取的行动有关。例如,“真理终将战胜谬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正义的战争必胜,非正义的战争必败”等。信念是一种选择性的判断和认定,是一种巨大的精神力量,它能够凭借足够的知识而形成,但往往是在知识未达到的地方起作用。

信仰是信念的进一步发展和强化,是人们的信念的一种对象化表现。信仰具有明确的对象指向性,不存在无对象的信仰。信仰使人的整个精神活动以它为核心,形成一种完整的精神导向,并调动各种精神、心理因素为它服务,因而信仰是人生的“主心骨”,在人的精神活动中居于统摄地位,是人的价值意识活动的调节中枢。人生不能没有信仰,如果人处在“没有信仰的状态,精神上会感到空虚,他对真理、理性和大自然必然感到失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648页)。一个人信仰的缺失,就如同没有灵魂一样。当然,信仰也有自觉与不自觉、科学与不科学、先进与落后之分。不科学、落后的信仰,可能会造成人生道路和社会发展的方向性错误。

信念尤其是信仰具有明显的超越性和恒久性,从而与人的主观随意性、与当下的功利计算等不同。正因为如此,信仰往往被理解为“彼岸”的东西,指向超人间的对象。其实,信仰仍然是生活本身的事,只不过它是民族文化最深层、最恒定的内容,有如大河的深流,而非表层的泡沫。

中国文化自古有它的信念和信仰。作为主体并深刻影响其他民族的汉文化,以上天崇拜和祖先崇拜为主,包括“忠孝仁义”“中正和平”“和谐自然”“因果报应”等信念,以及道教、佛教和其他原始宗教的信仰。它们曾为人们提供了精神支柱,但主要与小生产背景相适应,缺少科学理性基础,也缺少现代“大中国”意义上的自觉和统一,因此尚不能作为中国文化建设的支撑。

20世纪50年代以后,政治理想和阶级斗争话语一度给人民提供了强有力的精神支柱,但由于复杂的理论和实践原因,也很难作为国家信仰体系。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人民在改革开放实践中正在探索并逐渐形成自己的价值体系,特别是目前正在建设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表明人们正努力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总结出的思想理论上升到价值观甚至信念、信仰的层次,但这仍然是探索中未完成的任务。

作为民族文化之核心的价值系统,尤其是信念和信仰,必须真正代表人民的心声和理想追求,对大众具有极大的吸引力,是人民大众发自内心的“信”。它必须包含社会理想和人生理想,给人以憧憬、希望和景仰,成为人民大众“安身立命”的依托。

信念和信仰是对中华文化深层逻辑的揣摩与把握,是从中华文明的运势和气象中抽象出来的,是在历史洪流的冲刷中经大浪淘沙而胜出的。它必须经得起历史和时间的检验,具有经久不衰的魅力。

信念和信仰是时代精神最精粹的内容的凝练,它代表了历史本质和规律,代表了民族国家的未来和前途,因此要在现时代生活实践中,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征程中不断凝练、探索、创造和完善。

在建设中坚持以科学理性为基础

毋庸讳言,科学理性、科学精神、科学态度的不足,曾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弱点。“赛先生”来到中国后虽有改进,但问题仍然存在。因此,弘扬科学精神,将科学性贯彻于文化的方方面面,以科学的理性态度和方法做事,让科学精神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规范,从而克服各种情感化、意志化等非理性传统的影响,促进中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不能不成为文化建设的重大课题。

以科学理性精神为基础的中华文化,应以实事求是为基本原则,尊重事实,服从真理,真正以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这看似简单,而且人们口头上也常常这么说,但要落到实处,困难很大。因为现实中,人们常常把“面子”(形象)“调子”(主旋律)、长官意志等放在首位;人们总是倾向粉饰太平,好大喜功,容易被表面的繁华所迷惑等。这些都可能妨碍我们冷静地观察和思考,妨碍我们讲真话,妨碍我们实事求是。

以科学理性精神为基础的中华文化,应有批判和反思的习惯。全民族逐渐形成按科学理性的方式思考、行动的习惯,对流行的话语、理念和价值观进行再思考,即使是被视为金科玉律的权威,也要拿出来问个究竟。重建中国人的信念、信仰,必须经过反省推敲,深思熟虑,决不能迷信盲从,人云亦云。

以科学理性精神为基础的中华文化,应善于甄别和抵制各种非科学的东西,如迷信、盲从、蒙昧主义、威权主义等。这样的文化不会被各种非理性的因素——如主观随意性、情绪化的思潮、别有用心的煽动等所左右。

坚持文化的科学性,倡导“人文精神”,二者并不必然相冲突。

在理论上,“人文精神”就是“以人为本、一切为人”的基本立场和价值态度。“人文精神”本身是具体地历史地发生和发展的,对它的理解和把握也应与时俱进。例如,在错综复杂的现实生活中,要深入、全面地理解人、尊重人、服务于人的健康发展,仅凭良好愿望和直观想象是不够的,需要有科学的观念和方法,要懂得历史和实践的规律,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即彻底的科学精神是合理“人文精神”的基础;而完整的“人文精神”也必须包含对人类理性发育的需要、能力和权力的理解与尊重,绝不排斥基本的科学精神。事实上,当人们把科学性与人文精神相互分离对立起来时,也就把科学简单化,把人文精神割裂、片面化了。

在实践上,要注意把握“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的相互补充、相互协调。具体强调哪一方面,不能脱离具体的历史条件,不应无视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可能。如在中国现有文化传统的基础上,固然应该重视“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的共同倡导,但究其实,二者实有不同的需求侧重。传统中并不缺少那种以个人意见、爱好、习惯为标准,以“人情圈”为界限,将自己的意志加以推广的“人文精神”,却缺少以科学的方式深入、全面地理解人,通过民主法制的方式实现尊重人、服务于人的“人文精神”。因此,倡导科学精神,特别要注意如何科学地理解人文精神,要具有高度自觉、坚持一贯的科学理性。

走向人民大众“共建”“共享”的文化

人民当家作主体制下的现代中国文化是人民大众自己的文化,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权利,同时也平等地承担责任。因此,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应植根于人民大众的生活实践,依靠人民大众参与文化的实践和创造,创造成果也应由人民大众共享。为此,我们应该防止如下倾向:

一是防止精英与大众之间的分离和脱节。“精英”与“大众”是不可分离的。“精英”是从属于、服务于一定文化的杰出代表,是“大众”中最有代表性、最忠实的成员,而不是在大众之外自成一体的另类人物。同时,一种文化中“精英”的角色是具体的、相对的,并不是什么人固定不变、终生享用的特权——在文化上,谁能够有所成就,谁就会成为它的精英。从人类历史看,文化从来是全社会的财产,从来属于一定的大众,而不是个人的专利和特权。离开了大众的精英及其文化制作,必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真正的文化精英及贡献之所以流芳百世,哪一个不是因为关注了人类的命运兴衰、人民大众的辛苦荣辱?哪一个不是起到了开拓眼界、提升境界的作用?文化发展的逻辑历来是:大众造就和跟随自己的文化精英,精英代表并忠实于自己的大众。唯有这样,一种文化才能够生生不息,永葆青春。

二是防止生产与消费之间的分离和脱节。文化的生产与消费有机结合、良性互动,表现为“生产切合消费需要,并提升和引导新的需要;消费引导生产,并积极地转化为生产”。由于群众的文化消费具有一定的自发性、习惯性和从众性,因而造成良性循环的起点应该放在有组织的文化生产方面。精神文化创作要着眼于广大人民群众思想感情的发展,满足人民的精神需求,并以有利于人和社会健康、全面的发展为标准,不断增加反映生活变化的有益品种和风格,不断提高产品的质量水平和影响力等,以启发和造就新的更加合理的消费需求和消费能力,使文化生活质量处于不断上升的运动之中。文化生产与消费之间是否进入良性循环,不仅反映和受制于人的素质与态度,而且更在于文化体制的合理和健全。当前需要改变传统的“计划体制”,使文化生产更深入广泛地与大众生活实践相联系,充分调动和保护文化创新探索的活力。

三是防止提高与普及之间的分离和脱节。处理好提高与普及之间的关系,是文化始终保持生命力和进步性的重要条件。但提高与普及之间并不是一种简单、单一方向的关系。历史经验证明,向群众普及先进文化成果,不仅是群众文化水平的提高,而且对于文化生产创造来说,也是自身新的探索和再创造,即“普及也是提高”。已往文化提高与普及之间的脱节主要在于这方面存在不足,当然还伴有“提高”的方向和目的存在偏差:不是立足于大众本身的整体提高,而是要求大众“向自己靠拢”。如“左”的时期,虽然十分重视“提高”群众的觉悟和思想水平,但“提高”的方向却往往违背人民的意愿和利益,十分乐于用空洞的理想和说教“提高”人们的道德境界,却脱离现实,难以兑现。面对社会转型期的种种困惑,常常高调宣传、大声呼吁,却缺乏有说服力的分析论证,缺乏可操作性……面对窘境,有人常常归咎于群众太落后,埋怨大众总是“提”而不“高”。然而,真实原因却在于缺少实质性的“提高”。实质性的提高并非宣教性质的口号或运动,而是指文化的生产创造充满生机,风气端正,人才辈出,能够及时提供社会和大众需要的成果,其内容科学合理,其观念切实有力,其形式为人喜闻乐见,其效果具有可持续的潜力。

(作者单位:李德顺、孙美堂,中国政法大学;孙伟平,中国社会科学院)

[责任编辑:李艺英]

猜你喜欢
精神家园中国文化
传承“非遗”文化 共筑精神家园
华人时刊(2023年15期)2023-09-27 09:05:18
强化“四个意识” 构筑各族群众共有精神家园
以《最蓝的眼睛》为例看异域文化对中国文化的影响
后现代主义对中国文化的影响
动漫电影中的中国元素研究
浅析汉风壶与中国文化
浅析当代形式下中国文化在德国的影响及渗透
非英语专业大学生中国文化英语表达能力现状研究
企业导报(2016年5期)2016-04-05 13:38:59
经营好我们共同的精神家园
学习月刊(2015年3期)2015-07-09 03:51:00
坚守精神家园 争创文明城市
学习月刊(2015年12期)2015-07-09 03:3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