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晓青
一届届代表履职经验的传承和自己多年来履职的历炼,我深深体会到:代表能否体察民生、倾听民意、汇集民智、认真且有效率地履职,是人民选择以及考核代表的标准;是代表必须扪心自问,身体力行的责任;也是人大政治、组织建设的目标之一。我认为:代表要勤于体察、善于分析、敢于诤言、依法履职。为了坚持做到这一点,我对自己提出了四个努力实施的任务。
一、关注民意 促进民生
我是有律师身份的人大代表,在27年执业生涯中,承办了许多民、商事案件,经常接触那些常见、多发的典型案例。从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座谈会、专题会以及我设立的“代表信箱”中,常会有许多承载着民众呼声的信息,它们确实反映了一些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从大处着眼,从小事做起,为民众呼吁,向政府建言,本是人大代表的职责所在。当然,群众反映有些琐碎的事情之间看起来并无关联,但是背后蕴含的执法不严、监管缺失等问题却是共性。作为代表个人,虽然我无权直接处理这些个案,但我不能只做个“邮递员”、“二传手”,我至少可以做好一个“咨询员”,近十年间,我累计接待2000多人次,通过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指导、引导民众理性反映诉求,合理解决纷争。我至少还能做一个“舆情分析员”,将相关信息做好整理、分类的工作,在理性分析后,针对共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供有关部门决策时参考。几年来,我先后提出《关于集贸市场合理布点的建议》、《关于排堵保畅、加强交通标识、设施维护的建议》、《关于统一适用动拆迁标准,防止双重标准引发矛盾的意见》、《关于做好“城中村”改造前的过渡期管理工作的建议》、《关于化矛盾、控稳定、保平安、促和谐的补强性建议》等26份意见和建议,引起了市人大、市政府的重视,有关部门也积极回应、择项采纳。
二、发挥专长 参与立法
市人大作为地方立法机关,承担着繁杂的地方性法规立、改、废的任务。我作为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聘请参加的专家咨询组成员、市人大立法研究所研究人员,约50多次直接或间接地参加地方性法规的研讨工作。我认真学习立法技巧,努力提高参与立法的能力。但凡我接到法规草案稿后,都会仔细研读、寻找相关材料,撰写修改方案,并积极主动地发言。
例如: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递交“关于修订《法律援助若干规定》的意见和建议”,提出的适度降低法援门槛,提高法援经费标准的具体意见被采纳,让更多的人能享受法律援助的阳光;我曾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在《关于加强民事执行工作的决议》中突显法院是司法执行的法定主体、执行工作的主角,应承担依法执行的主责的意见被采纳;建议在《上海市信访条例》修改中注意解决诉、访分流,诉、访分处的问题。
三、精心授课 普法知法
近八年来,我一直担任《市民与法》人大代表系列说法活动的主讲人,先后赴社区、街道主讲了“相邻关系纠纷”、“物业纠纷”、“老年人权益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法”等课程。为了讲好这些课,我比较注意:1、备课需察民情。例如,为了讲好“相邻关系纠纷”这一课,我走访了街道和居委会,采集了百姓身边鲜活的案例,记录了市民盼望解决或存在疑惑的问题,经过整理纳入备课的提纲和制作的PPT的图文之中,然后寻找可适用的具体法条,提出有指导性的解决途径和方式。2、授课要解民惑。例如,我在徐汇区主讲“社区常见的物业纠纷”时,注意收集新、老小区百姓纠结和关注的问题,厘清涉及行政管理、企业运作、业主自治的关系,涉及服务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等诸多关系,居民们听了以后感到有启发。3、课后应思民忧。例如:我在普陀区为某街道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课程时,就注意收集当下群体性矛盾、非正常信访、集体上访、外来务工人员等方面的情况,阐述多元化调处纠纷机制的基本内容、原则以及综合治理法规的框架。内容有详有略,案例有大有小,取得了上下互动的课堂效果。
如今,常有街道邀请我在市人大计划安排之外为其授课,因为《市民与法》是传输法律的平台,普法知法是法律发挥效能的前提,我当然欣然接受,无偿、无怨。
四、秉直监督 依法履职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市人大依法监督“一府两院”,促进法律的严格实施,做好了这项承前启后的工作就是抓住了“牛鼻子”。这些年随着城市的改造和开发,在大规模动拆迁过程中,一些单位没有严格依法办事,引发了令人焦虑的纠纷和矛盾。我积极主动地参加市人大组织的执法检查,并在撰写的《关于依法处理动拆迁矛盾,推进新一轮建设的思考和建议》中指出包括行政部门、房产公司、动迁公司、施工单位、被拆迁对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包括阳光动迁、引进第三方评估促化解矛盾等建议,均被有关部门采纳。我还针对一些新法规颁布即将实施、有关部门相关配套工作尚未准备就绪的问题,提出中肯的意见。例如,2011年6月颁布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正式实施是9月1日,可是有关部门在过渡期中因故没有及时做好准备,统一举报电话拖延至实施日后几个月才开通,没能及时发挥法规新举措的效应。相关部门闻过则喜,引以为戒,加快落实了相关工作措施。
我觉得,代表应该有信仰、讲忠诚,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用真心、真情、真言建言献策。在人大代表议事的殿堂,代表尽管能力有限,但一定要出于公心,代表不同群体从不同的视角发出不同的声音,共同奏响依法治国的主旋律,真正担当起人民托付的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