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腾华
摘要倡导农民工受教育权,提高农民工受教育水平,对于加速城市化进程、我国教育公平及社会和谐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现实意义。如果农民工教育权利得不到保障,势必妨碍我国城市化的进程。然而,农民工的教育问题已成为做强劳务经济、推进城市化的瓶颈。因此,我们应倡导职业教育多元化发展,满足农民工的文化、技能、维权等方面的需求。
关键词农民工教育权利保障
1 法理学视野下的农民工受教育权利分析
受教育权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公民享受其他文化权利的前提和基础。受教育权作为一项宪法权利,我们应该在部门法中对其具体化。《教育法》不仅全面地规定了保障受教育权利的制度及措施,而且具体列举规定了受教育权利的详细内容。为了发展好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更好为社会服务,随后又颁布了《职业教育法》。从此,职业教育成为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我国教育法制建设起步较晚,到目前为止,有关公民受教育权的法律为之甚少,其中保障农民工受教育权利的相关法律就微乎其微了。并且仅有实体法而无程序法,则实体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就无法顺利实现,当其受到侵害时,也无法获得法律救助。从这一点看,农民工受教育权利的实现,值得我们去认真地思考。
农民工受教育权是指农民工所享有的并由国家保障实现的接受教育的权利,其内容包括受教育机会权、受教育条件权和受教育公正权三个方面。教育权作为应有权利,它是基本的、神圣的,人人都有资格享有的,是受教育者个体不可或缺的。同时受教育权又是具体的、丰富的,受教育机会权、受教育条件权与受教育公正权构成了受教育权的权利体系。但是,由于农民工在农村时受教育资源、教育条件的影响,农民工受教育公正权已出现严重的缺失。由于城乡教育的不公正、不公平,农民工受教育机会的缺失对其进入城市发展都已经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2 农民工受教育权的现状与问题
目前,我国尚无保护农民工及其子女平等受教育权的专门法律、法规,加上城乡二元结构和农民自身因素的影响,使我国农民工及其子女受教育权面临很多问题。
2.1 农民工受教育权是其它权利的基础
当下,经济飞速发展,贫富差距加大,教育不公日渐突出,农民工及其子女受教育权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人们普遍认为,受教育权的行使是实现人权的前提,这也是其特殊性和重要性的体现。公民的基本权利享有与实现,与公民自身所受教育的程度息息相关。也就是说,农民工受教育权利与其就业、社会福利、城市融合度等成正比例关系。可见,保障农民工教育权利是确保农民工享有其他权利的前提。
2.2 农民工受教育权直接影响自身融入城市的程度
农民工要成为一个真正的“市民”,必须是一个真正的“文明人”,这是城市化对农民工市民化所提出的必然要求。问题的关键是当前农民工的教育状况并不乐观,自身知识、技能水平等在条件上与其生活环境不合拍。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农民工,在待遇上享受不了岗前技术类培训,更缺乏在岗的素质教育,所以表现出文化水平低,素质差等状况。由此,我们认为农民工的市民待遇不仅仅是经济待遇,更重要的是共享城市教育资源的待遇。
农民工的基础教育得不到保障呈现出先天教育不足,直接导致进城务工时的一系列问题发生,需要社会及时补充营养。换句话说,农民工市民待遇的享有,关键是如何处理好教育问题,如何提高其自身的素质来切合其市民化的华丽转身。
2.3 农民工受教育权直接影响其下一代成长
农民工自身教育权利尚未实现,其子女教育问题又摆在我们面前,使得教育权利实现与否出现了代际转移。农民工及其子女教育权利所呈现的现状,值得人们深思,其中存在着人为地弱化现象。由于城乡教育资源不平衡,无论是农民工输出地还是输入地都缺乏对农民工进行有效的培训,而农民工文化教育程度直接影响着其下一代的成长,其自身的文化素质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他们对子女教育方向的把握。加上他们流动就业,对子女教育和自身的就业生存更是顾此失彼。
3 农民工教育权利实现的探索
3.1 农民工受教育权的法律体系建构
宪法明确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教育法》也规定,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成人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现在的问题是,在履行教育法律、法规时,难以体现城乡教育公平。农民工受教育权利保障虽已提到了议事议程,但全面具体的实现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为保障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能接受职业教育,需要有更多的行政政策予以保障。但我国宪法规范具有原则性、抽象性,基本权利的享有与实现很难得到保障,必须依靠相关具体法律来支撑。所以,国家要在各项具体法律法规中完善对这一群体受教育权利的保障条款并得以落实到位。
3.2 农民工受教育权保障机制建构
3.2.1 农民工教育由义务走向权利
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动产业由密集型转向集约型,各种教育随生产劳动变化而变化,这对农民工的受教育水平和教育程度有着更高的要求。义务教育是无法承担农民工市民化发展的需求,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显得尤为迫切。况且,城市发展离不开农民工汗水的挥洒。农民工的贡献推动着社会经济进步,也为农民工教育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
3.2.2 建立多层次的农民工教育体系
要构造农民工群体多样化的教育需求促进素质就业,以提高农民工的就业能力。人员流动性和就职易变性揭示了其教育需求的多面性。而现有的职业技术学校因各方面的原因大多流于形式,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国家应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多层次的职业教育体系,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达到教育内容与实际需求的统一。政府密切关注本地企业的发展同时,协调好农民工教育事宜,采取职业教育与当地政府联合办学,加强企业合作的模式,实现政府、企业与农民工三者共赢的方式提高职业教育的实用性。
3.2.3 建立农民工教育资金投入保障机制
加大农民工教育资金的投入,是实现农民工教育权利的现实基础,实际上也是社会人力资源的保障。通过对农民工人力资源投资,可使农民工享有较高层次的工作环境和较高收入的回报,从而适应社会生产力的提高。
《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中提出:“农民工教育培训经费实行政府、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共同分担的投入机制。”政府方面,各级财政应该列出专项经费用于农民工教育培训。通过市场化运作模式,由教育行政部门对举办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农民工教育培训的机构进行考核评估,合格者给予费用补贴。企业方面,也积极与相关教育机构合作,加大培训力度,由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做为惠民政策,可根据农民工自身所花费的成本和培训效果给予其一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