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利敏
【摘要】由于信息的不完全性和不透明性以及由此而引起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引起经济活动中信贷风险的产生,显著地降低了金融市场的运作效率。
商业银行因为信息不对称性的存在必然会导致信贷风险,但由于信贷风险具有部分可控性,银行机构完全可以依据一定的方法和具体措施对信贷风险进行防范和控制,并在一定程度内进行规避。
一、信息不对称性概述
信息不对称性是指在市场交易中当市场的一方无法观测和监督另一方的行为或无法获知另一方行动的完全信息,或者监测和监督的成本高昂时,交易双方掌握的信息所处的状态。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理论模型表明,在信息不对称的市场中,信息是决定交易者交易行为的主要因素,交易者根据自身所掌握的信息不断调整交易策略,从而使得流动性和波动性等方面的资产价格行为发生变化。当交易一方对另一方所拥有的信息不能充分了解,在进行交易的时候有可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并有可能降低交易市场的运作效率。俗话说,隔行如隔山,这座山其实就是信息不对称,而要获得这些信息是要付出成本(代价)的。信息不对称造成了市场交易双方的利益失衡,影响社会的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及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
二、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及实证分析
市场经济活动中不可避免的存在信息不对称性。由于信息的不完全性和不透明性,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主体对金融客体缺乏理性的认知,所以在主体进行投资决策时往往是不能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和可靠的,因为决策误差的存在就会引起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产生。
银行信贷风险存在的主要原因:首先,市场经济活动中不可避免的信息不对称性。商业银行在贷款之前要对借款人进行有效的选择,就需要对借款者要投资的项目有足够的了解与评估,但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不完善,商业银行在对借款者进行筛选以及贷款过程中的监控并不能保持高效率。相反,借款者却比商业银行更了解自身投资项目的收益和风险状况,而这是商业银行很难准确估计把握的。此外,商业银行在贷款调查期间,也有可能会因为被借款人暂时的良好收益蒙蔽,一旦增长趋势逆转便会导致资金链断裂,信贷风险随之产生。其次,市场参与主体的投资偏好影响。作为一个理性人,都是自利的,人类的本性决定个人在经济活动中会追求收益最大化以及风险最小化,因而他们可能运用违反道德的不正当手段以骗取贷款,如利用政策空白、钻合同契约的空子,欺诈、谎报、违约等。所以,投机、冒险和各种钻营性金融行为的长时间存在势必引起商业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最后,信贷从业人员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也是导致信贷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从事信贷工作的员工对法人客户财务报表、财务比率、现金流量以及非财务分析因素等如果分析不透彻,不深入,对个人客户的信用风险未能从多种渠道调查、识别,将导致信贷风险。信贷从业人员工作经验的缺乏,对风险把控能力的不足以及贷前调查不实、贷中审查不严、贷款审批不细、贷后管理不到位等现象也是导致信贷风险的重要原因之一。
以目前商业银行贷款逾期客户的情况来看,大致表现为以下几类:
1.利用商业银行的监督困难和信息不对称,私自违反合同约定改变贷款用途,用于高风险行业,收不回投资,影响还款能力。
2.本身经营困难,用做假账、虚增利润等方式骗取贷款。
3.贷款人利用联保小组成员共同骗取贷款,集中使用,超过实际还款能力。
4.自然灾害、宏观经济环境等的影响,导致贷款人经营失败,无法归还贷款。
在以上几类逾期客户中,金额较大且占比较多的主要就是前三种情形,也是目前商业银行重点催收和严禁放款的对象。
三、对策探讨
虽然商业银行信贷风险不可避免,但是市场经济主体可以依据一定的方法理论对商业银行信贷风险进行事前识别、预测,事中监督防范,并加以规避,这就是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可控性。之所以具有部分可控性,是因为:首先,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是可以进行识别、预测的。银行放贷经验的积淀,能总结出在经济活动中哪些投资项目最有可能出现信贷风险,通过商业银行风险的历史、本质、产生条件等,识别预测在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中存在的各种有可能引发投资损失的情况,完成可控性的第一阶段。其次,商业银行可以利用先进的现代化分析方法,计算出各项与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相关的技术性参数。根据以往商业银行信贷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产生的特殊环境,来预期在何种水平参数下发生信贷风险的可能性较大,为风险可控性提供技术支持。最后,现代的金融监管制度是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可控性的有效措施。金融监管制度尤其是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是对经济主体行为的适当约束。它的存在、健全与创新,是为了经济主体尽可能的规避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发生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商业银行除了要抓住信贷风险可控手段,在市场制度方面,应推行审慎、稳健的信用风险管理政策,加强经济转型期信贷风险控制和对贷款不良率的控制,拨备覆盖率应保持在较高水平,进一步提高拨备充足率;建立信贷操作风险监测机制,优化完善信贷产品风险评估机制,提高操作风险管理效果。除此之外,防范和化解信息不对称引致的信贷风险还包括一系列相关措施的运用。具体的讲:
搭建机制,强化监督,规范统一授信管理
一是加强统一授信方法、标准建设,规范评级授信流程,建立统一授信管理系统,实现“机构、品种、对象、本外币”四统一的有效统一授信管理。二是建立和完善统一授信管理监督检查机制。明确授信监督检查工作职责分工,及时开展对额度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测,根据日常实地调查、专项检查、信用风险监测以及资产风险分类结果,动态跟踪全行统一授信情况,及时开展风险提示。
(二)健全机制,完善指标,有效开展各类风险监测和预警工作
进一步健全风险监测工作机制,完善监测体系,全面开展信用、操作和市场风险的监测及预警工作。
(三)提高信贷员队伍整体素质,防范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首先要提高信贷从业人员对风险的识别和分析能力。在对客户进行信用风险识别和分析时,必须对客户的基本情况和与相关的信息进行全面了解,以判断客户的类型、基本经营情况、信用状况等。应当要求客户提供基本资料,并对客户提供的身份证明、授信主体资格、财务状况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认真核实。对于中长期授信,还需要对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预期资产负债情况、损益情况、项目建设进度及营运计划等作出预测和分析。对个人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识别和分析时,同样需要个人客户提供各种能够证明个人年龄、职业、收入、财产、信用记录、教育背景等的相关资料。除了关注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要素是否符合商业银行的要求外,还应当通过与借款人面谈、电话访谈、实地考察等方式,了解/核实借款人及保证人等的身份证件是否真实和有效,担保材料是否符合监管部门和商业商业银行内部的有关规定,借款人提供的居住情况、婚姻状况、家庭情况、联系电话等是否真实,借款人提供的职业情况、所在单位的任职情况等是否真实,尽可能地从多种渠道调查、识别个人客户潜在的信用风险。其次要不断提升信贷员的业务能力,规范操作流程,杜绝逆流程操作,通过加强制度执行力度,尽可能地防止和减少逆向选择。再次,通过建立最优激励与约束机制,减少道德风险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