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从认知角度对汉语情态动词的语义进行新的解构,通过提炼“内力”“外力”“主观”“客观”“可能性”“必然性”六个语义构件对汉语各情态动词的语义进行认知差别对比分析,以语义构件的不同排列组合显示不同情态动词相似义项之间的内在认知差异,旨在通过中外共通的认知性思维帮助外国留学生习得复杂的汉语情态动词语义,从二语习得角度促进汉语学习者对情态动词多义性的理解和使用。
关键词:情态动词语义构件认知区别二语习得
一、引言
传统上对情态动词的语义有三种观点:第一种,单义说,所有情态动词不论表何种情态(能愿或该允或推测),都具有横向上的深层语义联系,即语义共核,其所有义项都衍生自这个共核意义。该共核意义表现为“可能性/必然性”(Palmer,1990、2001)。第二种,多义说,每一个情态动词都可表多个意义,情态动词的多义性与它的语用功能多维性相匹配(罗瑞球,2003)。第三种,叠义/歧义/渐进说(Coates,1983),情态动词既可表(施为型)根情态(能愿或该允),又可表认识情态(推测)。有时非这即那(=歧义),有时兼而有之(=叠义或兼义,以两个义项相加表示,如:A1+A2),有时意义有深浅强弱的渐进层次。综合而言,三者互有长短,进行互补才能显示情态动词语义的全貌。
汉语各情态动词的语义交错复杂,不仅具有多义性也具有叠义/歧义/渐进特征,形式与意义的不固定对应给留学生习得和运用情态动词带来了极大困难。从促进二语习得的角度出发,本文提出情态动词的语义由“内力、外力、主观、客观、可能性和必然性”六个语义构件组成。通过这些语义构件的不同排列组合可以对情态动词的每个义项作出概括并显示不同情态动词之间及相似义项之间的认知区别。提炼语义构件的目的在于寻找跨语言的共通语义成分,利用语言与认知思维的关系促进外国留学生对语义的理解。认知语言学认为语言与认知密不可分,从认知的视角解构语义,有助于二语习得和汉语教学。
二、情态动词语义构件的提炼和界定
本文用于情态动词语义分析的“内力、外力”这两个语义构件源于对两种施为型根情态的促成力的认识:能愿型情态涉及的约束因素取决于句子施事内在的力量(能力/意愿),以施事本身的内在能动性(内力)使事件的发生具有潜在可能性。而该允型情态涉及的约束因素是相对于句子施事来说外在的力量(外力),句子施事受制于说话者表达的该允等态度意向并使事件具有发生的可能性。
对“主观”“客观” 这两个语义构件笔者界定如下:包含人(说话者或者句子施事)的能愿、态度、观点、判断的归为主观,否则为客观。在施为功能方面如“韩起祥会说书”“他一定要去天安门城楼”属于句子施事本身的主观;“你要好好反省一下”“明眼人不能说书”体现了说话者的态度方面的主观;“天气热了,可以游泳了”表外在条件,属客观。在推测功能方面,说话者本身作出推断的为主观,理论上的推断为客观。
根据情态动词单义说,“可能性/必然性”是情态动词的内在属性,是对情态动词语义进行深层解释的一个意念共核,其所有多义义项都源自这个共核。本文尝试将情态动词语义细分为由上述四个语义构件(内力、外力、主观、客观)的不同排列组合限定而成的不同种类的可能性/必然性,使“可能性”和“必然性”成为归拢各情态动词语义的核心构件,并以此对不同情态动词及其不同义项的语义进行描写,以此为语义理解和偏误分析打下基础。“主观”“客观”“内力”“外力”“可能性”“必然性”在本文中被提炼出来充当一些语义构件,下文为此制作的语义构成认知图示表明不同情态动词语义上的认知区别可以通过不同语义构件的排列组合来突显。通过这些语义构件来解析情态动词的认知结构,可以揭示中外共通的认知思维和语言本质,促进对情态语义的习得和教学,并有利于衡量外国留学生形成语义偏误的认知原因。
三、情态动词语义构件的认知图示
每个汉语情态动词都具有多义性,同一个情态动词可表多个不同意义,而同一意义又具有多个不同的情态动词形式,形式与意义的对应错综复杂,造成外国留学生对情态习得的困难。如:表“能力”有“会v”和“能1”两种形式,如果留学生仅知两者均表能力,就会对二者难以区分,从而造成混用和误用。为了展示各同义义项之间的语义联系和认知区别,突显六个语义构件对情态動词的语义阐释能力,本文将以这几个语义构件的不同排列组合,对汉语中三个主要情态动词“会”“要”“能”的各个传统义项进行认知角度的语义构成分析,并制作了各义项在语义构成上的认知图示,见表1。如表中所示,对语义构件的解析和图示能够清晰地显示“会v”和“能1”等同义义项在语义构成上的细微差异,可以使留学生明白同义义项之间的关键性认知差别,不但可以促进词义理解而且能减少误用和混用现象。该表的义项归类和语义构件图示有利于对情态动词进行横向的比较和纵向的把握。
表1可以从横向上对比同义的不同情态动词在认知构成上的细微区别,并从纵向上对比同一情态动词的不同义项在语义构成成分上的不同(表1的左侧纵向显示“会”的三个义项,中部纵向为“要”的三个义项,右侧纵向为“能”的五个义项),突显各义项在“可能性/必然性”组成成分上的差异,显示本质上的认知区别。赵艳芳(2001)指出,对词义的理解必须依靠人的认知能力,并认为语言的共性不在语言形式上,而在于人的认知心理。这显示了认知语言学的共性取向,其共性表现为揭示语言在深层本质上的共通性。提炼语义构件并制作认知图示的尝试符合认知语言学的共性取向,通过语义构件在认知思维中跨语言的共通性,揭示认知深层的语义构成,不但有助于对汉语情态动词多义现象的认知研究,而且有助于外国留学生准确地理解词义,区分同义项,并通过语义构件发现语言现象的普遍性。
表1:情态动词“会”“要”“能”的语义构件认知图示
非
推
测
型
根
情
态 内力施为功能 能力
意
愿
外力施为功能 该
允
条件/
用途
推
测
型
认
识
情
态 推测功能
下文选用文学作品中的汉语母语语料作为示例(例句摘自十数篇中国中短篇小说及报告文学)对不同情态动词的同义义项进行语义构成方面的解析,结合本文提炼的情态动词语义构件及其意义共核进行横向上的认知对比。
四、情态动词同义义项的语义构件认知差异分析
(一)同表“能力”的“会v”“能1”语义构件认知对比
1.会v:能力=主观内力促成的可能性
根据周小兵(1996)、郑天刚(2002)等,表“能力”的“会”属于实义动词,故标为“会v”。由于“会v”和表能力的情态动词“能1”是同义词,外国留学生极易混淆,故本文仍将之与情态动词一同探讨。
(1)韩起祥说:“你会烙饼不?饼不翻过来翻过去咋熟呀?!”
(2)“师傅没上几年学,不会写信。”
(3)宋家银是很会说笑话的,说笑话,能把人家笑得在地上打扑棱。
以上三例“会v”所表的能力是一种主观内力,属施为功能,表示通过学习或练习凭借施事者主观的内力才使某件事有做成的可能性。例(3)中的“会”还具有“善于做某事”的含义,即具有比较好的主观内力,可前加副词“很”等。以上例子反映出依据内力的强弱“会v”的能力义内涵是分层次的。如图所示“会v”的语义由三个基本构件组成。
2.能1:能力=主观内力(+客观外力)促成的可能性
(4)问:“听说你会算卦?”(会v)
答:“瞎子都能算卦。”(能1)
(5)村里妇女解恨的方法很多,说得上五花八门。有的是骂大街,把一样东西,能骂九九八十一遍不重样。
(6)老辈文人多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生活不会自理。
例(4)中的一问一答很好地显示了“会v”和“能1”的不同,都是表施为的能力,而且都是表算卦的能力,即:后接成分完全是一样的,所表达的语义也是一样的。在句法环境和语义几乎一样的情况下,为什么一句用“会”而另一句用“能”呢?这体现出的是极细微的主观客观、内力外力上的认知差别。传统上的解释一般是“会”是学而后能,“能”一般是不学而能,如:例(5)、(6)。但依据本文的语义构件可以这么解释:“会v”后动作的可能性完全由主观内力决定,而“能”后动作的可能性则可能需要一定的客观外力或者说客观条件的促成。朱冠明(2003)在通过古汉语考察“能”的语义发展时指出,“能”所表的能力是句子主语内在具备的条件,但句子主语在完成某一动作时往往还受外界客观条件的限制。可见并非仅仅取决于内在能力。本例中的客观条件是:实施“算卦”这种能力的人是“瞎子”。该答语的含义是:如果是瞎子的话则天生就是能算卦的。这正好跟传统上的解释相合,同时也可以解释为什么表示“恢复某种能力”时也必须用“能”,比如:他一岁多就会走路了,两岁的时候腿受了伤不能走了(此处不可用“不会走了”),住院治疗两个月后现在又能走路了(此处不可用“又会走路了”)。这是因为恢复为“能走路”是经过了客观外力(“住院治疗”)的作用。其否定式也是同样道理,“不能走路了”是因为客观外力(“受了伤”)。由此可见,“会”后动作的可能性是主观内力努力施为的结果,而“能”后动作的可能性可以是主观内力独自施为形成的,也可能是主观内力和客观外力共同作用进行施为而形成的。如前例所示,是否受到外力的作用要看情态动词的前项P和后项Q等语篇因素。
(二)同表“意愿”的“会1”“要1”“能5”语义构件认知对比
1.会1:意愿=主观内力促成的可能性
表意愿/许诺的“会1”是赖鹏(2006)析出的义项。
(7)杨爷没有再娶,也没有女人会嫁一个酒鬼。
(8)他就选择了去西藏(工作),一般人是不会去那地方的。
例(7)“会1”,表示做某事的意愿,例(8)“不会”表示主观上不做某事的意愿。这与同样可表意愿性内力施为功能的“要1”具有“内力强弱”“受惠对象”等方面的区别。在内力强弱方面,“要1”表示强烈意愿,属于主观内力驱动的必然性,而“会1”则表主观内力驱动的可能性。在习得语料中,“会1”的使用频率远远低于“要1”,从语用的角度来看,“会1”所表的意愿一般是惠及他人,“要1”所表的意愿一般是惠及句子施事自身(通常是“我”,=说话者),这可以解释初级阶段的汉语学习者使用“要1”多于“会1”的原因,因为学习者通常始于对自身内部世界的表达,到一定阶段之后转向对外部世界的表达。
2.要1:意愿=主观内力促成的必然性
(9)他们一看见宝塔山就热泪长流,争着抢着抓一把土要带回去。
(10)韩起祥一定要去天安门城楼,他说这是毛主席新住的地方,要用手齐齐摸一遍。
(11)“不,我要先吃饭,我饿了”。
以上几例“要1”表意愿,是比较强烈的意愿,体现出句子施事实现“要”后动作的愿望十分迫切,属于必然性而不是可能性。“会1”也表意愿,不同之处在于“会1”往往还带有一点许诺的成分(如:“我会好好照看他的”),表示该动作最终会发生,但没有时间或情势上的紧迫感。两者都是主观内力促成的,但“要1”所表示的内力(即意愿强度)强些,促成必然性。
3.能5:双重意愿=主观内力+主观外力共同促成的可能性
表意愿的“能5”是王伟(2000)析出的义项。
(12)“那你能跟我去一趟南泥湾吗?”
(13)毛主席说:“乡党见乡党,你能不能来一段说书?”
“能5”用于询问对方意愿,主要表示“请求”这样一种言语行为。用语义构件来解析可看出,这貌似在询问听者的意愿,实际上却传达了說话者的意愿,即说话者希望受话者做某事,所以相对于听者来说,这是一种主观外力在进行施为,请求一个动作的发生(虽然这个动作的发生与否仍然取决于听者的主观内力)。这正是“能5”不同于“会1”“要1”的地方,后二者全然是主观内力的意愿,由施事本身施为,通常用于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而“能5”在询问听者意愿的同时表达的其实是说话者的意愿,动作的发生取决于对话双方双重意愿的共同施为,因为通常表请求对方做某事,所以主要用于第二人称。(注:例(13)是毛主席问说书家韩起祥的话,是已知他有能力说书的,所以“你能不能来一段说书?”在这里是询问意愿而不是询问能力。)由此可见,它们的疑问形式“会不会”“能不能”具有语用区别:“会不会”是说话者对受话者意愿性倾向的纯粹询问(“你会不会听他的?”),用“能不能”询问对方意愿的目的则是请求受话者为说话者提供某种服务(“能不能唱个歌我们听听?”)。
(三)同表外力施为的“要2”“能2”“能3”语义构件认知对比
1.要2:须要、应该=主观外力(或客观外力)促成的必然性
(14)韩起祥拉着周扬的手,说:“你说《翻身记》好,那你要给我办一件事哩。”
(15)去镇上赶集,一般都要从那个路口出村。
(16)中国驻阿使馆的同志“警告”赵博士等警官:
“不要随便出去散步,小心地雷。”
(17)韩起祥扑通就跪下,毛主席把他搀起,说:“韩先生不要这样嘛!”
“要2”体现的是言者意志,表示说话者的态度,一般用于第二人称,相对于句子施事来说表外力。“要2”表义务、须要、应该,体现一种必然性,多数是主观外力促成,如例(14),也可以是客观外力促成,如例(15),它与“能2”“能3”的差别主要体现为“必然性”与“可能性”之差。“要2”的否定式“不要”,“不要做某事”表示有“不做某事”的必然性,如例(16)表示建议别人不做某事,例(17)表示请求别人不做某事,姑且称之“施不为”(强制一个动作必然不发生)。
2.能2:条件/用途=客观外力促成的可能性
(18)(其中)一个(人)牙齿稀得缝儿能藏米粒。
(19)韩起祥说:“眼睛不瞎能说书?你把眼睛治好了,或者就说不成书了!”
(20)韩起祥却再也没能进北京了。
(21)如果老四出点事,不能再出去打工,她心里会平衡一点。
(22)宋家银不能不生气。
传统上的解释是“能2”表条件,用本文语义构件来分析即是一种客观外力。例(18)“能藏米粒”的客观条件是“牙齿稀”,例(19)意为促成“说书”的客观外力是“眼睛瞎”,例(20)“没能做某事”表示没有客观外力促成,例(21)能使老四“不能再出去打工”的客观外力是“出点事”,例(22)“不能不生气”是因为客观环境中有一件事使她生气。可见“能2”后动作的可能性是由客观外力施为的。
3.能3:许可=主观外力促成的可能性
(23)杨成方回家交钱(工资)时,只能走直线,不许拐弯。
(24)“说书是盲人的专利,明眼人是不能抢残疾人的饭碗的。”
(25)“不能多吃,吃得饱了说不成书了,是不是韩先生?”
(26)“你韩起祥现在不是你的韩起祥了,你是人民的艺术家,是国宝了,说要走就能走吗?”
“能3”是从情理的角度出发的,包含着来自人(主要是说话者)的因素,因此是主观的。许可对于句子施事来说,是一种外力使一个动作具有发生的可能性,因此属于外力施为功能。 例(23)杨成方回家“只能走直线”是因为他老婆在对他施为,不许他兜弯;例(24)对于句子施事“明眼人”来说,是说话者从情理上不许可他们抢瞎子的饭碗;例(25)、(26)都显示说话者不许可“能”后那个动作发生。“能3”通常用于否定句,即不允许一个动作具有发生的可能性,等同于“施不为”。还通常用于疑问句,表示从情理角度对一种做法的质疑,反诘语气表明来自说话者的外力不许可句子施事有发生这一动作的可能性,如例(26)表示“你不能走。”
由上可见,“能3”与“能2”在语义构成上是主观客观之差,其它构成成分相同。
(四)同表推测功能的“会2”“要3”“能4”的语义构件认知对比
1.会2:主观推断的必然性或理论推断的客观必然性
(27)我本来以为你会不敢一个人呆着。
(28)大张不会不知道,是知道了不说。
(29)多少年以后,郑少强一旦想起这个晚上,心里还是会涌起一种热热的有些辛酸的感觉。
(30)油在水里会浮起来。
“会2”表推测功能,属于认识情态。根据郑天刚(2002),“会”表确定性。即近似于必然性;根据王还(1995),“会”表示有很大可能性。因此在表不確定性的情况下通常要在“会”前加修饰词(“可能会”“也许会”“大概会”等),以削弱“会”的确定性/必然性。例(27)、(28)表示主观推断的必然性,例(29)、(30)表示惯常意义的必然性,惯常意义表示一个动作经常习惯性地发生或按惯例经常发生,因此该事件有发生的客观必然性。
2.要3:理论推断的客观必然性(包括惯常意义必然性)
(31)拍过X光的胎儿,要长恶性肿瘤的。
(32)领导接见肯定要讲话的,说:“你们都是艺术家,我来看望看望大家!”
(33)韩起祥去工地说了几回书,说毕了总要坐在河神庙的旧址上。
“要3”是推测功能,表示理论上的较大可能性,如例(31);或惯常意义的较大可能性,如例(32),二者都属客观必然性。例(31)表示按经验来看确定性极高的推断,它表示的含义是如果“要”的前项P(如:拍过X光)一旦发生,“要”的后项Q(如:长恶性肿瘤)即有发生的必然性。例(32)、(33)则表示按惯例经常发生的动作,同样有前项P和后项Q,按经验推断前项P发生后则后项Q有紧跟着发生的必然性,如“领导接见”在先,则“领导讲话”必随后,例(33)同理。
“会2”同样可表惯常意义的客观必然性,但不是强调两个动作连带发生的趋势,因为“会2”的前项P通常是表条件(如:遇到寒冷的天气他的腿就会疼),包括时间条件(如:每隔一月俩月,女儿都会寄回一百二百块钱),由例子可知“会2”的前项P与后项Q是条件与结果的关系而不是两个动作先后连带发生的趋势。“会2”与“要3”的另一区别是除了表客观必然性之外还可表主观必然性。
3.能4:理论推断的客观可能性
(34)马步云说:“这年月明眼人能饿死,饿不死瞎子,那里山高皇帝远,还能没咱一碗饭吃?”
(35)老夏说事情的事呗,还能是哪个事?
(36)好工作带给他的这些东西似乎触手可及,他能不兴奋吗?
这里所说的“理论上的”是从事理/逻辑的角度判断一个动作发生的可能性,属于推测功能。“能4”通常用于否定句和反问句,表示没有某种客观逻辑上的可能性。从上面我们已经知道“会2”“要3”也表推测,但“会2”“要3”是必然性推测,“能4”是可能性推测,显示了确定性程度的不同,另外还具有主观客观上的语义差别。
五、结语:认知语义构件对情态动词多义现象的跨语言阐释
情态动词的多义性是导致教学困难的症结所在,对外国留学生来说,汉语情态动词的义项变化很难把握,具有相似义项的情态动词又难以区分。由以上例子及图示可见,通过剖解情态动词的语义构件并进行分析,有助于显示情态动词横向和纵向上的认知差异。不同的情态动词之间,甚至同一情态动词的不同义项之间都具有细微的认知区别,或者是主观与客观之差,或者是内力与外力之差,或者是可能性与必然性之差。这些基本语义构件揭示了情态动词的原型语义和跨语言共通的成分。众所周知,思维是认知的核心,虽然英汉情态动词具有跨语言的巨大差别,汉语情态动词内部也具有多义性的复杂,但中外认知思维中这些跨语言的共通成分能从认知共性的角度有力地促进二语词义的理解和习得。
“内力、外力、主观、客观和可能性、必然性”这六个语义构件不但可以用于解释情态动词的认知区别,也可以用于对情态动词的使用语境进行分析,以此确定情态动词形式与意义的正确匹配。因此,在汉语教学中应让外国留学生通过上下文语境中的内力、外力、主观、客观、可能性、必然性等因素来确定使用相应的情态动词形式。
对外汉语教师可从认知语言学的视角去发现语言结构共同的认知规律,通过语言现象寻找语言本质,挖掘语义结构深层的认知模式及其内在认知取向,借助共通的认知思维促进跨语言之间的沟通和外国留学生对汉语作为第二外语的习得。
(本文系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项目编号:11Y02]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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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鹏广州 中山大学外语教学中心510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