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一
面对“名媛”这个话题,我一直忐忑不安。这是个太难定义的人群。
以“潮男”的姿态闯荡武汉媒体圈3年有余,各种主题的所谓时尚Party也参加了不少,江城内稍微活跃的知名女性,即使没有深入打过交道,也大体都混了个脸熟,最起码,也算近距离领略过她们的风采。
可即便如此,你若问“什么是名媛”,我还真答不出。写过一篇拙文《伪名媛拍案惊奇》,算是浅浅探讨过这个话题,止于“什么不是名媛”。
那篇粗浅的文章放到博客上,以单日超过11万的点击率,创下了我个人的被阅读纪录。由此可见,虽然名媛的定义还很模糊,但大家对名媛的兴趣,从未衰减过。
有人说,这是一个没有贵族的时代,在这样的时间探讨所谓名媛,实在有些讽刺。但你不得不承认,已经有那么一群女人,她们正在享受的生活,是多数普通人奋斗一辈子都无法实现的。那在我们生活的城市中,究竟有谁,配得上“名媛”的称号呢?
名媛之源
关于“名媛”二字的起源,有很多种说法。
最常见的解释,是源自英文单词debutante,这个词最早来源于法国。工业革命以前,欧洲的上流社会、贵族世家的女孩子在成年以前,基本上是没有机会接触到异性的,她们不去公立学校上学,家长为她们请了私人教师。女孩子到一定的年龄,就要穿上礼服、盛装打扮,参加成人礼舞会,同时也标志着她们正式进入上流社会的社交圈。这种定义,和中国古代“待字闺中”的说法类似,显赫家世,是成为名媛的必要条件。
当然也有唱反调的,比如美国社会学家T.Veblen。根据他的研究,“名媛”一词的产生背景,源自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工业革命。当时出现了一群不具贵族血统的新富阶级,因投资金融事业一夜致富,这些暴发户的妻子女儿为了向世人炫耀财富,身着华服出入社交场合,跻身上流社会,由于不具有伯爵夫人、公主等贵族称谓,被统称为“名媛”。根据Veblen先生的说法,“名媛”与贵族无关。
在中国,关于“名媛”的记载可以追溯到清朝。清朝词人李渔曾在《风筝误·艰配》写到:“婵娟争觑我,我也觑婵娟,把帝里名媛赶一日批评徧。”曾国藩也曾在《刘母谭孺人墓志铭》提到过“名媛”二字。巴金的《雨》中写过:“在大赌场里……绅士和名媛们正在一掷千金地纵欲狂欢。”在老人家眼里,“名媛”是和“绅士”相对应的女性称谓,自然与身份有关、与修养有关、与财富有关。
在中国提到名媛,不得不提到上海,宋氏三姐妹、陆小曼、唐瑛、周叔苹等一代沪上名媛,勾勒了几代人对“名媛”的幻想。有一个老上海词语——名件,与名媛谐音,又不完全相同,专门为形容一众象牙塔尖上的女人。“这样的女人,单单一个‘名门闺秀仍不足表示她们的纡贵,她们是淑女中的淑女,女人精华中的精华。”
上海女作家程乃姗曾说:“称为‘名媛,绝对讲究阶级讲究出身。她们既有血统纯真的族谱,更有全面的后天中西文化调理:她们都持有著名女子学校的文凭,家庭的名师中既有前朝的遗老遗少举人学士,也有举止优雅的英国或俄国没落贵族的夫人;她们讲英文,又读诗词;学跳舞钢琴,又习京昆山水画;她们动可以飞车骑马打网球玩女子棒球甚至开飞机,静可以舞文弄墨弹琴练瑜伽……”
名媛之名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名媛似乎被默认为“上流阶层女性”这一庞大而模糊的概念。反观中国,老上海时期风靡一时的拥有高贵族谱、学贯中西的“名件”群体早已随着历史的变革而消失,眼看着一部分人刚刚“先富起来”,舆论就迫不及待地重振“名媛”的大旗。
在武汉,名媛的定义更加宽泛,各种“名媛晚宴”上穿梭席间的,几乎都是女企业家、富二代、富二代的妈也就是富一代的老婆……对于那些热衷于“名媛经济”的商家而言,名媛就等于“达到名媛消费水平的人”——你高高兴兴戴上“名媛”的帽子,我高高兴兴指导你名媛该怎么消费。
名媛和富家女的最大区别,就在于一个“名”字。回顾那些历史上公认的名媛,民间流传下来的那些关于她们的故事,首先是讲她的家境如何优越、出身如何高贵,那只是前提;故事的落脚点,肯定是她有什么一技之长。无论是文采过人还是精通歌舞,甚至只用聪慧大气,就能成为名媛被传诵的原因。
除了财富和才情外,名媛还有一个隐性门槛——坦荡。所谓有“名”,自然是要牺牲一部分隐私的,至少,大家得知道你家族的财富、权力和地位是如何累积而来,才会对你名媛的身份心服口服,倘若成就中有那么一点不可告人的阴暗过往,是不敢惘然假扮名媛的。
在后人评选的“民国史大名媛”的榜单上,“天涯歌女”周璇赫然在列。周璇女士出身卑微,却也能跻身名媛之中,自然不仅是因为才貌双全,更因为其坦荡、率性、敢爱敢恨的做派,赢得了历史的尊重。
说到底,名媛不等于名人。“名人”之“名”,是别人给的;而“名媛”之“名”,是问心无愧,是名副其实。
名媛的社会意义
名媛们的一举一动,不仅牵动着名利场的风云变化,更自动成为老百姓的潮流指标。她们穿什么款式、下什么馆子、混什么圈子,都会成为城中女性们效仿的对象。
名媛身上最可贵的品质,就是敢于挑战男权传统。宋氏三姐妹曾参与“男人的”政事,宋庆龄不顾父亲反对毅然嫁给了孙中山,陆小曼也不顾“从一而终”的世俗规定改嫁徐志摩……名媛存在的意义,不止是让酒会、晚宴变得光鲜亮丽,更是能在思想上,给女性带来敢于追求自己的幸福、哪怕离经叛道的勇气。
在那时的上海,最早穿旗袍展现身材的是名媛,最轰动的离婚案件也和名媛有关,民国第一例女子维权的公案,原告就是当时沪上赫赫有名的大资本家、晚清重臣盛宣怀的七小姐——盛爱颐。因为自家兄弟在分遗产时明显“重男轻女”,她把哥哥、侄子们告上法庭,最终胜诉,取回了自己应得的遗产。
有人认为,民国时期的名媛们是中国最早的女权斗士。我倒觉得,这话应该反过来说——正是因为她们拥有这种打破传统的勇气,才被后人以“名媛”尊称。
名媛们引领的潮流,不止是穿名牌、跑party、喝喝下午茶这些表象的潮流,更重要的,是思想的潮流——就好像那年香奈儿让女人穿上了裤装。
诚然,按照以上提到的标准,今时的武汉,似乎没有谁能真正配得上“名媛”这个头衔。
也有人提出,在新的时代,应该给“名媛”二字以全新的定义。我倒不这么认为。名媛所代表的,是一种标准,她们能把美丽、财富、品味、真诚、勇敢等一切美好的元素,集中展现在世人面前——而美好的标准,是不会因时间而改变的。
在没有名媛的年代,我们能做的,就是保持对这些美好的向往和追求,然后,等待名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