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含栋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决定性意义,对建设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生态绿色持续发展的幸福美好新甘肃影响深远。《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正式颁布后,我们深入学习贯彻《教育规划纲要》精神,主动适应形势任务变化要求,积极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加强教育机构编制管理,努力为全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更好的机构编制保障。
一、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教育是千秋大业,关系国家、民族的长远发展、关系人的全面发展、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甘肃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我们深入学习《教育规划纲要》,充分认识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深刻体会做好机构编制工作对促进教育改革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为全面贯彻落实筑牢思想基础。
(一)教育是国家和民族发展最根本的事业。强国必先强教。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科技是关键,人才是核心,教育是基础。物质文明建设离不开教育,精神文明建设也离不开教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同样离不开教育。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机构编制部门必须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巩固党的政权建设的高度出发,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不懈深化改革,着力构建有利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教育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关键。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建立现代产业体系,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迫切需要进一步提高劳动者素质,调整人才培养结构,增加应用型、技能型、复合型人才的供给。教育是培养同社会主义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数以亿计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优势、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必由之路。机构编制部门必须从优化执政资源配置的高度出发,切实管好管住管活机构编制,不断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思路和办法,加强动态调整,着力优化配置,完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机构编制资源最大效益。
(三)教育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教育是国计,也是民生。教育直接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寄托着千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今天的教育,就是明天孩子的前途,就是千万个家庭的未来。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加强社会建设,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投资,关注流动人口的教育问题,确保教育的均衡发展,更加有力地推进教育公平。机构编制部门必须着眼于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把机构编制资源向基层一线和民生领域倾斜,千方百计为广大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谋福利,增强改革意识,坚定改革信心,坚定不移地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四)教育是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的重要人才保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建设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生态绿色持续发展的幸福美好新甘肃。只有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发展,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升高等教育水平,引导高校适应地方发展需求调整专业结构,大力发展具有甘肃特色的职业教育,才能建设西部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才能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机构编制部门必须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超前谋划,积极跟进,主动作为,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积极做好机构编制保障和服务
近年来,我们着眼于服务全省教育改革发展,按照调整结构、动态管理、有增有减、保证重点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积极参与教育体制改革,加强教育机构编制管理,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更好的机构编制保障。
(一)着眼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积极参与研究谋划教育体制改革工作。《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我们作为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工作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做好建立阳光体育运动长效机制、探索政府主导的民族地区学前教育办园体制、全面完成寄宿制学校管理体制、完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体制和加强学前教育、建立生均核拨经费制度等方面的改革中涉及的机构编制调整事项,推动教育体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二)着眼于机构编制科学规范管理,研究制定高等院校机构编制标准。针对我省高等教育发展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我们会同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对我省高等院校机构编制进行认真调研、充分座谈论证,研究制定《甘肃省省属高等学校机构编制标准》,经2011年省编委会议研究审定后印发实施。《标准》的制定出台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得到了中央编办、教育部门、高等院校的充分肯定,为高等院校核定机构编制提供了科学有力依据。《标准》的实施和逐步落实,不断优化了高等院校教育人力资源配置,增强了高等院校办学活力,提高了高等院校办学效益和办学水平。
(三)着眼于提升高职教育发展层次,调整理顺高职院校机构规格。《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发展职业教育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缓解劳动力供求结构矛盾的关键环节,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针对我省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起步较晚,与其他省市相比规格普遍较低的实际,为进一步发挥高职院校优势和特点,有利于对外交流和培养干部,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我们在充分调研考察、分析比较、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经省编委会议、省委常委会议研究审定,三年来先后分三批将全省所有高职院校升格为副厅级,促进高职院校加快发展,不断提高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四)着眼于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核定高校领导职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不断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针对我省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实际,适应我省高校发展和管理工作的需求,我们在升格高职院校机构规格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部分高校“三定”规定。按照综合考虑、尊重现状、突出重点、区别对待、分类核定、利于发展的原则,结合高校工作实际,核定了高校院校领导职数,对在校标准学生人数在2万名以上的核定9至11名、1至2万名之间的核定7至9名、1万名以下的核定5至7名。在此基础上,升格部分高校内设机构规格,为高校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促进高校事业健康发展,从机构编制方面给予了有力保障。
(五)着眼于优化教师队伍建设,逐步增加各级教学人员编制。教育大计,教师为本。针对高等院校学生人数逐年大幅增加,各院校师资力量压力较大的实际情况,我们按照机构编制管理和教育工作有关规定,在充分研究论证、科学测算的基础上,为部分高校核增了人员编制,2011年经省编委会议研究,为12所高校增加事业编制1200名,用于招考和补充教学骨干人员,使高校的人员结构日趋合理,有效缓解了高校专任教师不足的困难。我们在核定中小学26万多名基本编制的基础上,核增中小学附加编制8000多名、企业移交地方等中小学编制1万多名;为配合做好“两基”迎国检,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促进中小学健康发展,对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余缺调剂;2011年经省编委会议研究,核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3000名,确保编制合理科学,促进义务教育事业发展。
三、积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201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总体设计、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先行试点、稳步推进,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服务的需求。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教育事业单位,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教育事业单位,划入公益二类。制定并实施有针对性的改革和管理措施,强化对事业单位的监管,确保其公益属性的发挥。通过改革体制、转变机制,激发事业单位活力和提高事业单位整体素质、服务水平,强化政府责任和加大财政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以促进公益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教育、医疗等公益服务的需求。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为事业单位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利契机。机构编制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改革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切实增强改革意识,积极稳妥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注重涉及教育事业改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全力配合教育体制改革,继续加强教育机构编制管理,促进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编辑:马德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