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中国传统园林与书法都是极富民族特色的传统艺术。文章通过将两者置于共同的文化语境下,以审美文化为研究的切入点,在“异质同构”这一审美文化心理基础之上,探索园林与书法在审美文化同构中所展现出来的具而有象、象意并存的形态美,以及以形传情、形神皆备的意境美。借此研究来丰富审美文化的解读方式,更好地领会门类艺术之间的无形渗透,促进艺术间的互进互补、共同发展。
关键词: 传统园林;书法;审美文化同构;形文化同构;意
中图分类号:[TU-853]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200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正式把中国书法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这反映出说明了书法不仅属于中国,更属于是全人类的财富[1]。书法申遗不是目的,更是契机。园林与书法均承载着几千年的文明,不但有各自独特的自成体系,而且互相影响、互相包含,在美感特殊性审美特性方面,存有诸多相同之处或相通之处[2]。前人有将书法与其他传统艺术置于共同的文化语境下,得出“书文互成”、“书画同源”、“书乐同归”、“书舞同势”之各说。在前人的启发下,本文试图为,找寻“园书同构”说成为本文的目标做个解说。
从目前国内目前的资料研究分析,对古代园林传统园林与书法的理论和实践内容的研究方法通常有两种:一方面是发现和整理历史文献、材料;另一方面二是用新近的美学或艺术理论成果来解释这些材料。前一项工作已经取得收获了丰硕成果,而后一项工作却显得则相对薄弱。前人在类似这方面相关的课题的研究成果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启示和参考。如:申波的《实体与虚空的交响——音乐与建筑的文化同构研究》[3]与和唐孝祥等关于《建筑美学研究的新维度——建筑艺术与音乐艺术审美共通性研究综述》[4]是研究建筑与音乐的文化同构问题,前者将音乐与建筑置于一种数量关系基础之上的节奏和谐来研究;后者则发现并找出目前研究的薄弱环节,从主体的审美情感、审美心理过程、审美价值评价等方面作为切入点,寻找两者的共通性。;邬东璠等《从文化共通性看中国古典园林文化》[5]以园林文化与语言文化为主线进行对比论证,探讨中国传统文人思维的典型特征在园林文化与语言文化等相关文化形式上的共通性表现。;韩凝玉等《用一根线条去散步——浅谈书画艺术与中国古典园林艺术的情结》[6]、和汪洋论《书画线条美在中国古典园林中的体现》[7]均以线条艺术为切入,集中探讨了园林艺术和书画艺术在形态美、韵律美以及艺术境界等方面的美学关系;。笔者在先前的研究工作中试图从更为宽广的层面去论述二者的文化渊源、创作思想,并对各自所表现出来的艺术风格和文化内涵进行了类比[8]。从内容上看,这些文献体现出一个共同的特点有一些共同的不足,即鲜见有理性的、思辨的论述,缺乏逻辑的严密性和条理性且条分缕析的理论体系的建构,主要以一种艺术化的方式进行美学上的阐述。在前人的肩膀上,笔者试图论述园林与书法二者的文化渊源、创作思想,并对各自所表现出来的艺术风格和文化内涵进行了对比[8]。本文试图采用格式塔心理学中重要的“异质同构”理论来阐释中国园林与书法的审美现象,揭示出两者展现出来的审美文化同构性。
1.以审美文化作为园林与书法异质同构研究的切入点
1.1解析“审美文化”
“审美文化”是从“文化”的大范畴中分离出来的,是文化的审美部分[9]。因此,审美文化应包括一切体现了人类的审美理想、审美观念以及审美趣味的内容,可供人们进行审美观照、情感体验和审美感悟,并使人们从中得到一种审美愉快的文化。因为各种文化形态中均包含着带有审美属性的又属于审美文化研究的对象成分[10]。本文试图挖掘隐藏于园林与书法艺术背后所共有的文化渊源,诸如思维方式、精神气候、历史文化等,探索两者在审美形态创造和审美意境创造方面所展示出来的相似性,正是本文的核心工作。
1.2异质同构是审美文化心理的基础
西方现代格式塔心理学派中的同构论原理认为艺术中的表象符号(线条、色彩等)与人的情感可以统一为情形同构关系。表象符号与人情感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力”的结构的同形关系,异质而同构。推动我们情感活动起来的力,与那些作用于宇宙的普遍性的力是同一种力;只有这样去看问题,我们才能意识到自身自己在宇宙中所处的地位,以及这个整体的内在统一[11]。所以,当表现对象的“力”的结构与人的知觉、情感的“力”的结构一致时,就会产生审美心理的“异质同构”。中国古人摄物归心、以心融物的思想就是典型的体现。“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孔子《雍也》)。水与人的智慧质异,山与人的仁义质异,但运动结构却是相同的。“物我异质同构”的深层文化心理是中方哲学伦理思想的逻辑起点;也是美学中诸多论题的立论基石[12]。“异质同构”是艺术创作和欣赏中所依据的“意象的旁通”的心理学基础就易于理解了[13]。异质是载体,是“物、我”“物”和“我”;同构是桥梁,是“合一”[14]。造园家和书法家运用各自的语言寄托自己的心绪,又因根植于相同的传统文化土壤,心灵的寄托必然带有诸多趋同性。将两种艺术密切联系、对应、沟通起来,引起对文化的进行深层次思考将成为一项有意义的探索。
2.园林与书法在审美文化同构中的“形”——具而有象,象意并存
2.1 线条是园林与书法共同的形态线索
中国艺术在两千多年里不断丰富和发展着“线的艺术”,使其成为最为发达和最富民族特征的艺术形式,体现了出华夏民族善于把自然形式加以抽象的审美意识能力。线条构成园林与书法在空间形态上共同的特色。从物理属性上看,书法是在二维的平面空间中运用自由的线条进行创作视觉艺术,是空间和时间上的可视的线条流动;园林中运用三维的线型空间来划分和创造场景,人动态地体验线条的律动。林语堂先生在《中国人》书中指出,通过书法,中方学者训练了自己对各种美的欣赏力,如线条上的刚劲、流畅、精微、优雅…………形式上的和谐、匀称、对比、平衡……。……书法艺术给美学提供了一整套术语,这些术语可以被视作中华民族美学观念的基础。文献[18]指出,中国园林是一个开放式的多维的美学体系,它在表现手法上放弃了几何体,改为改用线条来表现;正是这种用基本元素的表现方式使中国风景园林虽是工匠之作而终没有出离“笔法”。[18]
2.2 传统自然观影响下的艺术创作之源
关于艺术起源问题的探讨,古代“师法自然”说体现出人类较为原始的创作心理倾向。反映出客观自然不仅直接影响了艺术形象,而且间接地影响到了创作者的审美。
在文字创造的造字历史上,汉字作为书法的载体,以图画为起源,明显地展示出有优越的传义表义功能,与结绳、刻符等过于抽象的表记方式相比要有效得多,这是实用与智慧发展的结果。“书肇于自然”(东汉蔡邕《九势》)指明书法有“象”,纵横有象者谓之书[19];“象”是根据“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序》)创造出来的,令中国书法在抽象之中带有象形的成分,这是使其具备艺术性的基础[20]。书论中喜用自然事物之美来描写表现文字点画的形态特征:“横如千里阵云,隐隐然起始有形;点如高峰坠石,磕磕然实如崩也……”。汉字在经过了象形文字系统的发轫之后“离群索居”,通过对图形与描画的走向简约与符号抽象化,并进一步的组合与整合,既保证了从象形开始对“形”的持恒关注,又与其它的表音文字明显拉开了距离。象形,是书法走向艺术、走向审美的一个关键的历史转折点。
园林创作追求“虽由人作,宛自天开”(明计成),表达了造景追求自然质朴境界的审美趋向。大自然的千山万水、千姿百态,都是造园者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创作源泉。讲求在很小的范围内摹写天然水景之貌,实现对自然界中河、湖、溪、涧、泉、瀑的艺术概括,象征性地再现自然山水于咫尺之地。无论园林或是书法,都有一段共同相似的经历:书法最终摆脱与物象的关联,实现了“抽而有象”到“抽而无象”的转换;园林的构景元素从纯粹的具象模拟自然走向对自然的抽象概括,提炼之后去象存意。
2.3 形态元素的简洁性与内容的丰富性
从认知学的角度来看,尚简是人类的共同心理。《周易》精神中的“易”就包含了简易和变化[21]之意。
书法一贯保持着线条的抽象性和简洁性,线条架构出字形并表现出线的质感和动感。随着语言表达的繁复化,引带出文字形状的结构部件、组合方式的繁复繁化,生成丰富的可读性。线条因浓淡、干湿的墨色和轻重、疾涩的用笔,产生出不同的风格和艺术特色:线条流畅、一气呵成,则表现畅达愉快的风格;线条粗重、顿挫有致,则表现沉着端庄的风格,不一而足[22];观赏书作书法作品令人联想到天地万物,体验音乐的节奏、舞蹈的跳跃、园林的诗情。
园林中的自然要素经过反复提炼概括,生成一系列的简洁形态元素。李渔在浮白轩中造“无心画”——一座假山正对窗口,山高不逾丈,但土石草木、流水小桥一应俱全。窗户被家童裁纸做成画卷之形,空出中间,如此一来,屋后俨然一幅山居图,被称之为“尺幅窗”。“坐而观之,则窗非窗也,画也;山非屋后之山,即画上之山也。”(清李渔《闲情偶寄》)。该园中所借取的虽不是自然本身,却恰恰是典型化的自然——从森罗万象的自然之山到浮白轩的假山,又从假山到无心画中虚幻之山,自然美的形式越来越概括简练,也越来越具有感人至深的审美效果[23]。造园家以最简洁的形式表达出最丰富的内容,体现出艺术的辩证法。“以一当十,以少胜多”,“言有尽而意无穷”、,少即是多的美学意义正在于此[24]。
3.园林与书法在审美文化同构中的“意”——以形传情,形神皆备
“意”(意境)是中国传统美学的核心范畴,下文从艺术审美活动的三个主要环节(创作、作品、欣赏)所分别对应的三方面(神采、气韵、情感)来揭示园林与书法在创造意境美方面的表现。
3.1 创作主体之神采精意
在书法理论中,“神”是与“形”相对应的美学范畴。“形”是能诉诸于视觉的可感知的;而“神”的内涵和外延广泛而模糊,需要通过形式美来细细品味和感悟创作者的精神气质,是创作和欣赏的重要标准。创作主体利用具象的物质形态来传达内在精神,达到“形”“神”的辩证统一。“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南齐王僧虔《笔意赞》)。“形质”指字体的笔画结构;“神采”指作品所表现的精神面貌。“深识书者。唯观神采,不见字形”(唐张怀璀《评书药石论》),明确了神采较之形态的重要性。“书者,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清刘熙载《艺概》),达到书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天下第一行书《兰亭集序》的神韵综合地体现了王羲之在社会阅历、思想智慧、文化学养、艺术积累等多方面的才情,这样的书法杰作非学富五车而不能成就[25]。
园林同样侧重创作者的精神内容,园林之美也集中体现出了造园者的综合素养。李渔《一家言》云:“为之摹神写像,以肖其为人也。一花一石,谓之得宜,主人神情,已见乎此矣”。山水画中有“春山如笑,夏山如怒,秋山如妆,冬山如睡,四山之意,山不能言,人能言之”(宋郭熙《林泉高致集·山水训》)。依画理造园,扬州个园四季假山各具特色,表达出“春山宜游,夏山宜看,秋山宜登,冬山宜居”的诗情画意。山水花石不仅传自然之神,而且传园主之神,以拟人化的自然体现出主人之精神气质。可谓园如其人也!
3.2 创作客体之气韵生动
“气韵生动”被列为画论中的第一要旨 ,综前启后,逐渐演变为空间艺术创作的纲要。书论讲求“一字八面流通为内气,一篇章法照应为外气。内气言笔画疏密、轻重、肥瘦,若平板散涣,何气之有?外气言一篇虚实、疏密管束,接上递下,错综映带”(清蒋正和《书法正宗》),审美关照的不仅仅是字的结构,还要看全幅的结构和整体的艺术效果。气韵成为连接形与神的桥梁。只有掌握了熟练技巧,运气达于毫端,以气行笔,点画间才能气脉相通。气活则韵胜,否则只会机诫呆板,“但求其点画耳”(东晋王羲之《题<笔阵图>后》)。“欲知后笔起,意在前笔止,明此则笔笔呼应,字字连贯,前后左右一气相生”(清姚孟起《字学忆参》)。王献之的《鸭头丸帖》被誉为“一笔书”,笔断意不断,“字之体势,一笔而成,偶有不连,而脉不断”(唐张怀瓘《书断》)。
园林追求元素形与形之间彼此区别的同时,又要有共通的要素进行沟通,构成完整的新形统一的整体。能否处理好园景要素之间的联系,做到变化中协调,建立起内在的联系是关键。高山、流水、建筑、花木本无义,只有通过特殊的组织关系,一种指导思想——“气”,将要素融入到一起,方可具有生命。远借、近借、邻借、俯借等借景手法是取得了使园林内外景致之间相互联系的重要手段。如拙政园中的宜两亭,既是观赏点也是被观赏点,景点布局照顾到人的视线效果,互为因借,左顾右盼,趣味横生;再如网师园西部小院中靠墙一半亭,曰“冷泉亭”,亭旁石阶下一泓泉水,曰“涵碧泉”,泉水与中部大池虽不相连,却存有“似断还连”,“形散而神不散”的水脉相通关系,如果无法领略到个种个中趣味,就枉费了造园家的一番苦心。园林与书法中意到笔不到的手法,也印证了中国传统艺术中重“悟”的诗性智慧。
3.3审美理想之达其性情
情感表达是艺术的升华。情感性是园林和书法皆要遵循的认识逻辑和特殊的情感逻辑。
“达其性情,形其哀乐”(唐孙过庭《书谱》)阐发出书法的情感趋向。当代书法理论学者陈振濂先生将感情轴线列为书法美学的两条轴线之一,可见在书法体系中感情表达的重要地位[26]。书家创作的目的不仅为形式本身,也为“拟容显心,索物托情”,“借彼物理,抒我心胸”;以技法、形质等表现人的情感,同时情感的深刻性、多侧面和多维度的特点让人体悟到书法作为成为中国的情感本位型文化 的特点无可争辩。一旦汉字被书写者自觉地运用来表现某种情感寄托时,就完成了实现了“形”的升华,汉字超脱了形体获得了独立于表达字义的发展途径单一可能,流露出利用文字展现其表情达意的智慧[6]。“笔迹者,界也;流美者,人也”(三国钟繇《笔法》)。书法何以流美?以其“取诸怀抱……因寄所托”。同一位书法家,因书写时的心情不同,作品中所体现出来的作品面貌就不尽也会不相同:王羲之《兰亭序》运笔点画秀逸,线条韵致流丽,犹如一首恬淡柔美的田园交响诗;而《丧乱帖》则运笔点画凝重疾涩,线条气韵顿挫强烈,犹如一首凝重沉郁的悲哀交响曲。
人之所以创作书法是由于心中有一种情感要表达出来,泛化于园林也同样可以表达主人的情感心迹,。园林主人借筑园来表达情思,可谓移情的过程;园林中的物质载体能唤起或表达某种情感体验的联想或能表达这种被唤起的情感,从而表现出浓厚的“重情”美学趋向。园景的构置以园主心理满足为目的,按照能主园主之人的意愿设置,处处烙下园主的思想情操、美学志趣、人格力量的印记。“景为心造”包涵了两方面的含义:对欣赏者而言,睿智的欣赏者能结合亲身情感体验,结合创作者的背景和创作时的情态,欣赏其形式美和情感美进而感悟其意境,产生出“由物生情”的心境,是观赏者获得的审美情趣,不同的人因不同的心情将获得迥异的心理感受;对造园者而言,创作时的心境是一种“情为景生,景为情发”的过程。造景人不同,或者造景人的心境不同,创造出来的与之相应的景观也不同。
结语
中国传统文化的整体性特征决定了传统园林具有与其他艺术形式相类似的表达特征与审美特征。传统艺术门类之间的关系不是封闭的,而是彼此开放的。虽然园林与书法这两种艺术有着各自的发展规律,但体现出异质而同构的特点。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以审美文化同构为切入点,去追索探索两门类艺术在形态美与意境美方面表现出来的共同特质。以此丰富了艺术审美的解读方式,更好地领会到门类艺术之间的无形渗透互渗,促进两种艺术的、互进互补、及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山水.中国书法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J].中华文化画报,2010.(1):96-97.
[2]宗白华.艺境[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297.
[3]申波.实体与虚空的交响——音乐与建筑的文化同构研究[J].云南艺术学院学报,2003(3): 59-61.
[4]唐孝祥,陈吟.建筑美学研究的新维度——建筑艺术与音乐艺术审美共通性研究综述[J].建筑学报,2009.(1):23-26.
[5]邬东璠,庄岳.从文化共通性看中国古典园林文化[J].中国园林,2010.(1):37-40.
[6]韩凝玉,张哲.用一根线条去散步——浅谈书画艺术与中国古典园林艺术的情结[J].华中建筑,2007.(12):131-135.
[7]汪洋.书画线条美在中国古典园林中的体现[J].浙江林学院学报,2002.(4):82-85.
[8]戴秋思.浅议中国园林艺术与书法艺术之文化关联——以苏州园林为例[J].重庆建筑大学学报,2004.(2):29-33.
[9]朱立元.“审美文化”概念小议[J].浙江学刊(双月刊),1997.(5):45-48.
[10]周来祥.中华审美文化通史(秦汉卷)[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7年.
[11]鲁道夫·阿恩海姆.艺术与视知觉[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625.
[12]朱良志.“虚静”说[J].文艺研究,1988.(1): 27-37.
[13]崔树强.格式塔“异质同构”说与书法审美现象[OL].http://www.wenhuacn.com/ article.asp? classid=45 &articleid =6105.
[14]朱淑姣,吴卫.同质异构和异质同构在图形创意中的符号学解析[OL].http://www.dolcn.com/data /cns_1/ article_31/ paper_311/pgen_3119/2007-11/1194590803.html.
[15]陈龙海.东方美学视野下的中国书法[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45(1):64-69.
[16]吴杰中.中国古代审美文化论[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
[17]徐清泉.中国书法的艺术境界提升与隐逸文化的贡献[J].故原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23(4):57-61.
[18]周维权.中国古典园林史[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
[19]上海书画出版社编.历代书法论文选:上册[M].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
[20]宗白华.美从何处寻[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年.
[21]周振甫.周易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91年:2.
[22]华海镜,金荷仙.书法在中国古典园林中的审美价值[J].浙江林学院学报,1998.15(3):94-97.
[23]邵晓舟.浅谈李渔园林美学思想中的“取景在借”观点[J].艺术百家,2004.(05):134-137.
[24]易中天.中国艺术精神的美学构成[OL].http://xdshy.com/0/lt/141.html.
[25]邹志生,张鹏振.《兰亭集序》的文辞要义与书艺内涵[J]. 学苑撷英,2010.(2):117-119.
[26]周蔚蔚.中国书法情感论——对中国书法情感本体及历史发展形态的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06届硕士学位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