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小李婚后不久即被公司派遣到外地办事处驻扎。因为两地分居,夫妻感情逐渐淡漠,妻子小曲在家有了婚外情,情人是她的同事。不久小曲生下一子取名叫福海。小李对妻子的婚外情一无所知,视福海为心肝宝贝。福海一周岁时,小曲和小李商议后,花60万元买了一套商品房,登记在了福海名下,作为生日礼物。不久,小曲的婚外情曝光,夫妻关系破裂。经亲子鉴定,小李与福海没有血缘关系。小李提出离婚,并要求撤销赠与,收回赠给福海的房产。但小曲认为,房子已经登记在孩子名下不能撤销。于是,小李以赠与存在误解起诉到法院。经法庭审理后,以重大误解判决撤销了赠与,此房产按小李和小曲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
[评析]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任意撤销赠与,这叫任意撤销权。但在本案中,小李赠与福海的房产已登记在福海的名下,财产的所有权已经转移,小李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但是,小李还有法定撤销权。法定撤销权就是法律规定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即使物权已经转移,赠与人仍然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其中一种情形就是因重大误解订立的赠与合同,当事人是有权撤销赠与的。本案中,李对福海的赠与应当可以理解为存在重大误解,所以,法院的判决是恰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