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丹
摘要:随着我国商业银行进入飞速发展阶段,授信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并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授信业务已成为商业银行的重要业务组成,虽然我国各大商业银行的授信管理水平随着业务的发展普通增强,但由于授信风险技术的量化能力不匹配,授信管理制度发展还是受到不同程度的抑制,导致综合授信管理制度的发展出现偏差,管理机制并未准确到位。本文对在现行体制下的综合授信管理制度在理念和体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和改进的综合建议。
关键词:商业银行;授信管理;授信额度,授信风险
一、授信管理制度的相关概念界定
在谈及商业银行的授信风险管理时,首先需要引入授信的相关概念。所谓授信,就是银行根据客户的资信和经济状况,授予其一定期限内的贷款额度。在授信期限与其额度内,客户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随用随借,不必次次办理贷款的审批手续,减少客户利息费用支出。授信工作人员需要按照授信工作指引履行本职要求,并设立相应的尽职调查机构对总行及其分支机构授信工作的调查人员的尽职情况进行独立评价、报告。授信额度是指银行在一定金额及期限内,向客户提供可循环使用的授信,简单地说就是特定期限内可贷款的最高金额。授信工作是要对评价客户的信用等级之后再进行,须遵守的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三原则。
要顺利进行商业银行授信业务,除了必须弄清楚授信的准确定位外,还需要明白授信不是贷款也不是担保,这是三个不同的概念,三者间互相制约又相互依赖,都会对资金流动产生影响。
授信与授权所针对的对象和目标不同。授信针对银行客户,授权针对银行的下级行。法人授信的额度审批权与信贷业务授权里的客户的业务信贷总量审批权相结合,这是授信授权两方面的管理制度的对接口。授权的权限设大了则难以起控制信用风险;权限设小了又难以满足客户的融资需求。实行授信管理则恰好弥补授权的这缺点,开户行在通过核定的授信额度内发放信用时可解决这一矛盾。
授信不同于贷款,授信是风险控制的总括,贷款是借款在定期内归还并付利息。客户贷款外还有信用证、票据等贷款形式,授信则包括表内、表外业务,信用证开具也需授信。
授信分公开授信与内部授信,内部授信是银行内的风险控制,公开授信是在内控制线或额度内告知客户的可向外部公开的授信额度。
授信审批程序分四步:受信人向商业银行提供其基本情况;有关部门对受信人评估并提出信用管理初步方案;核定授信额度;批准后形成授信书。授信书内容包括:授信人全称、受信人全称、授信的类别、金额及期限、复核时间、授信人认为应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商业银行的授信风险管理制度的风险表现
授信风险是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活动中最主要的风险之一。
(一)商业银行授信风险欠缺管理意识
商业银行在办理贴现、贷款、担保、开立信用证、押汇等授信相关业务时,受种种外来因素影响可能收不回本息而形成的资金损失就是授信风险。商业银行的授信风险的来源是:外部风险,即因为国家相关政策、经营的环境等外在因素变化导致的风险;内部风险则是由于银行的内部经营与管理不善形成的风险。商业银行在回避风险时管理能力的不足,没有完全识别风险,授权管理与决策、运作、制约的授信控制不完备已严重影响到商业银行自身的授信资本运作。
(二)商业银行风险量化的能力不足
我国现有的商业银行的客户对应的授信体系是由基层银行进行初级审查然后一层层报到有权审批行,流程以纵向形式呈现,依靠基层银行提供的材料解析风险,通过量化指标算出客户授信等级,而后提供最高的授信额度,这样的量化授信风险的方法无法说明客户授信的偿付能力,看不到授信风险本质。基层银行对于客户历史数据管理的意识不强是造成量化能力明显欠缺的关键。这样使得许多的审核评估的量化数据缺少真实性和精确度。商业银行的各个分行之间未形成完备的风险量化管理制度导致对授信审查的量化只做表现功夫,银行到最后必定要承担授信量化不足引起的授信额度过大的风险隐患。
(三)集团客户的授信风险表现
集团客户授信风险在于集团客户的由银行授予的多头、过度和不适当授信的额度给银行带来损失,其风险主要表现为:
1、信用膨胀的风险:集团作为整体的贷款量远超授信额度,形成集团的信用膨胀。
2、资金挪用的风险:集团的统一财务模式会造成商业银行的贷款转入集团结算中心后,集团的各个企业任意挪用贷款作与申请用途并不符的别用,造成资金挪用的授信风险。
3、信息虚假的风险:集团客户为满足贷款的条件或虚增资本来制造资本雄厚的假相达到授信风险条件,则商业银行本身要承担授信息虚假带来的贷款风险。
4、担保虚化风险。集团客户相互以貌似合法担保手续担保,实则扩大了商业银行的授信风险。
以上这些风险也是授信风险体现的重要表现。
三、授信管理制度的制约因素简析
近年来,商业银行业机构越来越重视客户的风险管理,在制度建设、审查标准、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对于客户过度授信额度分配以及关联交易等风险的管理也取得一定成效。但是,由于内外等多方面因素,致使商业银行的客户授信发展的制约因素依然存在:
1、授信认识存在误区。一是风险认识不足,二是法律风险认识不够。
2、授信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手段监管,信贷管理制滞后,量化管理指标缺乏,缺少对整体授信的把握。
3、授信管理的技术与实际需要有偏差。
4、商业银行之间的信息共享的机制不健全,各银行间将重要信息相互屏蔽,监督意识差,不能充分考虑从金融信息安全的角度来处置风险。
5、各商业银行的业从众心里严重,业务喜欢跟风,导致授信结构失衡,风险增大。
6、缺乏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无法敏锐地规避和防范授信风险。
四、改进和完善商业银行授信管理制度的科学思路
(一)强化法人制度,建立合理、科学的授信的管理体制
1、商业银行的法人结构不完善,监事会不能有效地发挥其监督与有效制衡的作用,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这样才能更好地巩固商业银行本身授信工作的力度与进度。
2、商业银行应根据客户的规模大小建立不同的客户授信管理制,设立专门的客户审定部门对客户进行授信的审查,避免基层级级审查上报,信息失实的弊端。
3、商业银行要严格把授信审批的权限集中到总行、一级分行,严把客户授信准入标准。在核定授信额度后将单笔的信用业务权下至经营行审批,避免重复审查。同时可根据银行与企业合作的时间与历史,将授信管理放入与客户协作的整体方案中进行考量。
4、银行可设立授信审批岗,分级别设置审批权限,增强授信风险审查的准确性;完善约束机制并建立符合授信风险的管理要求的考核和制约机制,保障授信各个工作环节的精确性、独立性。
(二)改进并完善风险管理的政策性建议
1、完善银行内部的信用评级相关体系,提升授信风险的量化能力。
我国商业银行应当根据客户的信用评级情况,设定评级有效期以作为授信预警的手段,借用外部的专业评级公司来提升银行内评级的水平,有效管理信用评级,完善客户的授信管理办法。
2、授信风险审查时要严把授信前的调查关,对客户的财务状况、经营能力等综合分析审查。
授信前调查时要突出授信重点,把对企客户的资本构成及财务状况的分析当作重中之重。重点分析客户的流动性与现金流的双向流动,掌握客户内部控制机制,用以衡量客户的产业成长性和授信保障程度。
3、采用加强授信担保的审查,进行授信风险的量化。
严格审查客户授信担保,坚持用集团外部的资产抵押、质押担保或追加企业股东为担保,从而使商业银行的管理层能更直观地掌握风险带来的担保价值的变化走向,有效地控制担保的组合配置。
(三)完善授信约束制度,建立预警和反应机制。
商业银行要严格控制客户的整体授信总量,通过对客户整体的经营资产、现金分布及关联关系分析核定授信总量,增强授信后期管理工作,进而增强银行的风险预警力与反应机制。
商业银行应健全授信各期的检查约束制度,定期做出监测报告,定期整理客户的敏感信息并及时做出预警,分析客户相应的财务结构和资金运作情况,掌握授信的资金流向,根据变化快速适当调整客户授信额度,完善防范措施。
五、借鉴外国商业银行授信管理的成功经验
我国商业银行在授信方面采用的仍是传统方式,而外国商业银行在综合授信管理的很多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借鉴来增强对风险的控制。
1、风险评级与授信管理齐进行
外国商业银行对于授信管理制度更注重引导信用风险进交易渠道以降低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注重了解客户的经营、财务等方情况以了解其债务压力及奖金回笼等信息;强调定性分析及行业差异;侧重于评估未来偿债的能力和分析现金流量;依据授信项目风险的等级决定授信与否;定期调整风险评级结果。
2、实行授信限额管理以杜绝超额授信的可能。
3、采用先进的授信管理的信息系统为决策提供真实、准确的依据。
4、重视不良资产的转化争取双赢。
六、结论
如上所述,近几年国内的商业银行在完善与控制风险管理制度、提高盈利的能力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存在着的投资需求过度膨胀、信贷投放的力度增幅过大、固定资产的投资增长幅度过快等问题,这些都给我国商业银行的健康有序的授信业务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在这样的严峻形式下,商业银行不但要积极转变旧有的经营理念,坚持独立、自主经营,努力抵制经济、投资等外部环境可能带来的信贷风险,还应当循序渐进地优化和完善整个授信管理模式,细化、强化和并深化对授信风险的管理和控制,使商业银行的授信管理制度早日步入管理的标准化、垂直化和专业化,促进我国的商业银行业更加稳步、持续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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