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静
[摘要]建筑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元素,注重竞争方面,对国有经济来说,建筑行业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话题,这具有一定的前景性,能够满足建筑行业的发展需要。
[关键词]建筑经济产权制度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也是竞争性行业。现在,国有是大部分建筑行业的主要掌握形式,其他所有制作为辅助办法,并成为稳定的局面。行业追求活跃性,在提升国有建筑掌握力度的同时,应当推进非公有形式的建筑的不断发展,这些经济形式有:纯粹私营经济+国有或集体经济中属于私营经济的成份+名为国有或集体实为私营的建筑经济。通过二十年的努力,我国的私营经济、个体经济等非公有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所有制形式也有了翻天覆地的转变,给社会主义带来积极的推动力量。
一、大力发展非国有建筑经济符合我国建筑业发展的趋势
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已经成为支撑国民经济高速增长、增加财政收入、缓解城镇就业压力和分流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重要力量和重要来源。改革开放20多年来,非公有制经济的年平均增长率达到了17%,明显高于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速度(12%)。1993年~1996年间,私营经济的工商税收增长5倍以上,已经成为各级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当前,非国有企业还提供了约75%的城镇就业机会。
因为名称的缘故,一些觉得国有经济的收益者是国家,而非国有的收益者是个人,实际情况不是这样,从贡献情况来看,税收是主要形式,对于现在的企业来说,无论其形式为国有还是个人,其最终服务目标都一样。据国家统计局统计,1997年产值利润率国有企业为3.2%,城镇集体企业为5.1%。按国家税法规定,建筑企业营业税为产值的3%,附加为0.3%,合计3.3%。国有企业实现的3.2%,可以说入不敷出,因为民有企业也会根据法律的安排来实行纳税,一般交过税,并使其形成过民收入的要素。建国50多年来,国家对建筑业的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达1854.75亿元(原值),对民有企业基本没有投资。那他们的效益情况又如何呢?我们来看看1997年的数据吧。国有企业1997年为国家创造的增加值为1317.24亿元,仅占全行业增加值的40%;而同期民有企业为国家创造的增加值达1909.36亿元,占全行业增加值的60%。现在国有企业向国家纳税还不到全行业的40%,而他们从国家银行得到的贷款却占全行业的80%以上。这样政策偏向会造成竞争环境不平等。一般根据投入产出的情况,效益和公平是密切相关的,对于公共利益来讲,在目前的中国来看,最普遍的公共利益应当是就业。
1997年,国有建筑企业为社会提供828.6万个劳动岗位,占全行业的24.7%,虽然比改革开放前的1978年增加了444.6万个,却比1996年减少了27.3万个,这里还不包括下岗而未离职的人员。同一年,民有建筑企业为社会提供的劳动岗位有2520.4万个,占全行业的75.3%,不仅比1980年增加了1905.7万个,而且比1996年也增加了384万个。1997年,全行业的就业岗位增加了,增加的这一部分和国有企业释放的这一部分,都是由非国有企业解决的。多就业才有多购买,多购买才能进一步扩大内需,这就是贡献。以下两组数据,也可以看出贡献大小。在1997年建筑业总产值中,非国有企业所占比重为58.27%。从1990年到1995年,建筑业总产值由1947.98亿元增加到9505亿元,在增加的7557.42亿元中,63.8%来自非国有企业。1995年到1997年,建筑业总产值增加了2957.57亿元,其中71%来自非国有企业。这些数字足以证实非国有建筑经济所做的贡献了。
由于建筑业属于一般竞争性产业,国有经济如果想自这一产业中消退,给非公有经济留有发展余地,并且,建筑业需要依靠大量的劳动人员,因此,非公有建筑对其影响力变得更大,此外,非公有建筑企业,因为自负盈亏,可自行掌握发展状态,所以,竞争力更强,所以,对非公有建筑来说,经济发展变得更加可行和稳靠,建筑行业发展的二元和其所有制的二元性有必然关系,通常来说,国有建筑以及非国有建筑之间必然形成相互促进的关系。
二、大力发展非国有建筑经济的措施
第一,市场进行资源的分配时作用非常大,应当利用这一情况。使非国有企业的地位得到确定,敲定经营办法,使经济规模有所提升,并和市场环境融合,第二,在能够行驶监督的单位部门,工程监理人员应当掌握好自身的权益和能力,使市场环境的得到改善。综合运用各种办法,以实现建筑行业的规范作业为目的,对其不端行为,例如材料不合格,恶性竞争,监管不严等问题予以充分重视,用法律和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控制,三是将国有企业较为滞后,经营落后的现象中解脱出来,资金集结方式上,由一元到多元,这有利于资金的集结缓冲,有利于更合理的资金应用形式的产生,企业管理方面,杜绝家庭企业的方式或者个人独裁的形式,要使用更加科学,合理,现代化的管理办法,在规模方面,应当逐步扩大规模,形成科学管理的形式。在经济增强的情况上,应当注意从消耗性产出向科技型产出方向发展,把资金投入从个人行为扩展为多种形式并存的方式上来,将国有和非国有两种经济形式配合起来,促进其相互交流,帮助调整,重组经济结构,资金等方面,有助于使国有建筑行业得到更多发展机会的同时,带动非国有经济的转变和能力提高。
同时,应深化国有建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重点是改革产权制度,实现制度创新。国有小企业可以采取出售、兼并、租赁、承包、股份制合作等多种形式,加快搞活,从而为非国有建筑经济的发展创造更大的空间。另外,还要注意对非国有建筑政策方面的关注和帮助,第一应当从法制方面进行帮助,促进非国有建筑方面能力的提升,确定其在法律上的可行性,进而使其有更多自由和空间完成建设。二是制定一切有利于非国有建筑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要为非国有建筑企业在工商注册、资质审批、招标投标、跨地区跨部门施工、工程质量评优、企业贷款、企业改制,尤其是兼并、参股、收购国有中小建筑企业等方面,创造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打破各种竞争歧视,提升服务标准,利用各种手段使服务更加科学合理,给非国有建筑经济带来新的发展前景,对于私人企业,国家要充分做好调动,培养,促进的功能。
总之说来,我国的当前经济发展方向是促进工业化的发展扩大,建筑业拥有很大的潜力,非国有建筑本身通过不断的自我提升,将会带来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