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增进社区居民之间的交流、丰富群众的精神生活、促进社区的健康发展乃至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都有积极的意义。文章以江苏宿迁地区的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为案例,在分析宿迁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后,重点探究加强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对策。
关键词:社区文化;建设;居民;主要问题;对策
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提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而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增进社区居民之间的交流、丰富群众的精神生活、促进社区的健康发展乃至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对正处于社会结构分化、转型时期的中国来说,加强城市社区文化建设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对于欲实现跨越发展的宿迁地区来说也同样如此。文章中,笔者以宿迁的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为案例,分析社区文化建设中面临的主要问题,重点探究推进宿迁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措施和方法。
一、宿迁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制度安排及科学的长期的规划
当前,绝大多数的城市包括宿迁的社区文化建设中都缺乏制度性安排及长远的规划。具体表现在: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中,基本上无制度安排可循,更无科学的长期的规划,一般都是五年计划,至多也就十年发展规划,宿迁也是如此,这与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百年规划,贯彻百年”的做法相差甚远。在某种程度上,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决策还只是“领导意志”的体现,缺乏系统的制度安排与科学的民主决策程序。笔者在幸福街道办、项里街道办、湖滨新城、宿豫区调研中了解到各社区居委会在文化建设这一块大多数缺乏远期规划;社区文化建设中没有明确的制度安排,社区文化活动的开展也多由社区委员会牵头,几乎不太征询群众意见。
(二)管理队伍高龄化特征显著且缺乏专业素养
虽然在《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中,明确了社区委员会在社区文化管理中的主体地位,但关于管理者岗位的设置没有明确规定,而且大多数居委会成员由离退休者担任,业余性、兼职性、高龄化和不稳定性就成为管理队伍的显著特征。从调研中笔者了解到宿迁市社区中专门负责社区文教工作的干事最大年龄60岁、最小年龄32岁,平均年龄50.6岁,文化水平普遍不高且缺乏专业素养,这将严重影响到社区文化建设的发展。
(三)资金投入普遍不足及文化活动所需的物质载体严重缺乏
当前,宿迁的城市化快速发展,而城市社区文化建设资金投入与此严重不相适应,文化活动设施严重短缺。
首先,各个社区的文化建设投入的经费普遍不足。大多数城市社区建设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的供给、社区管理部门的创收和社区居民交纳的各种费用,其中可用于社区文化建设的资金更是少的可怜。在调研中,笔者了解到目前政府对社区委员会除了少量的办公经费的投入外几乎没有其他任何的资金投入,有些社区就连正常的办公经费也是入不敷出,更不用说社区文化建设的资金投入了。而对于尚处于经济欠发达阶段的宿迁地区来说,如果让社区居民自筹经费开展文化活动的难度可想而知。
其次,社区文化活动所需的物质载体严重缺乏。这种状况已经严重影响到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文化活动的需求。在对幸福街道办、项里街道办、古城街道办、湖滨新城等社区的调研中,笔者了解到有的社区的图书馆仅有一间学生教室那么大,有的社区根本没有图书馆,而社区活动室的面积非常小且配套设施也较差,社区的户外人均健身器材拥有率小的可怜,根本满足不了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户外活动需求。
(四)居民在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中参与度不高
由于目前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主要是在政府的推动下所进行的,居民参与社区文化建设的方式基本上是在政府的动员号召下参与的,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也远远不够。
一是居民参与社区文化活动存在较大的被动性。绝大多数的城市社区文化活动都是由基层政府街道、社区委员会来牵头开展的,社区居民往往被动参与。在调研中,笔者发现大多数居民在社区开展文化活动的过程中最希望担当的角色竟然是“观众”,而希望担当“组织者”和“表演者”的人数则非常少。
二是居民参与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程度较低。大多数情况下,居民只是社区文化活动的参与者,而很少参与到决策和管理层面,这种参与具有被动性和浅层次性。
三是现有场所设施未得到充分利用也从反映出居民的参与度不高。在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硬件设施投入上,大多数社区在没有调研的情况下,盲目投入,一味搞“大而全”,追求花瓶效应,其结果往往是是硬件设施与居民的需求不相符合,难以吸引居民的广泛参与。
二、加强宿迁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宿迁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规章制度,做好长期规划
宿迁地区若要实现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制度建设,把社区文化发展纳入法制的轨道,这本身也是社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即制度性文化。不同的社区要注意从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上级政府和有关专家的指导和帮助下制定出相应的社区文化建设的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进行管理和开展活动,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只有建立健全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规章制度,政府部门对社区文化事务的管理,才能真正实现从从直接向间接、微观向宏观、从行政管理向依法管理转变。此外,宿迁地区还应主动向发达国家或地区学习城市社区文化建设在长期规划上的先进经验,力争做到“百年规划,贯彻百年”,保证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系统性、科学性、可持续性。
(二)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城市社区文化建设队伍
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社区文化建设队伍,来对社区文化建设进行管理。某种程度上,这支队伍的工作能力决定着社区文化建设的好坏。因此,培育和建立一支高素质、多元化、多层次的建设队伍,是搞好社区文化建设迫切要求。一方面要加大对现有建设队伍的培养力度。提高现有建设队伍的思想觉悟,转变观念,增强社区工作者的角色意识;通过把社区文化建设方面的专家请进来对现有队伍进行培训,也可以组织现有队伍走出去学习社区文化建设发达的城市或地区的先进经验,提高其管理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大引进人才的力度。改变现有建设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等,改变队伍中普遍存在的年龄偏大、文化偏低、专业知识偏少的现状,保证队伍的鲜活力和创新力。要着重抓好社区委员会专职管理人员队伍,保证其在社区管理中的主体地位。
(三)建立多渠道的城市社区文化建设资金投入体系
目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宿迁地区又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因此,仅靠政府投入发展城市社区文化是不现实的,这就需要多方面共同筹集资金来满足社区文化建设需求。
一是改革政府投资的方式。城市社区文化建设属于公益性事业,因而必须发挥政府在投资方面的主体作用,拨出一定比例专门用于社区文化建设的经费。对社区文化建设的投资上,要更多地采取“政府采购”的形式,鼓励物业公司、企业、学校、居民个人投资兴办社区文化设施。
二是拓宽社区文化建设投资融资的渠道。要充分发挥市场在社区文化建设的资源配置中基础性作用,降低社区文化建设投资准入门槛,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设立社区文化建设基金,对社区文化建设给予各种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兴建各类公益文化项目。
(四)充分调动社区居民积极性,提高参与度
加强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离不开社区居民的积极参与,社区文化建设的生命力最终取决于市民的认同感和参与度。
一是要增强居民的社区意识。培育居民具有现代城市社区意识,必须将其脑海中的“单位意识”的观念予以清除。为此,一方面要通过社区教育帮助居民树立和强化现代社区观念;另一方面应改革政府传统的办事制度和办事方式,增强城市社区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
二是提高居民社区文化建设的参与度。社区居民既是社区文化的建设者,又是社区文化的享受者。没有社区居民的积极参与,社区文化建设就成了无源之水。一方面社区文化建设的工作者应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来吸引居民的广泛参与;另一方面城市社区居民应自觉地以各种方式参与到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各个层面中。此外,在社区文化建设中应充分发挥民间文化团体的作用。
(作者简介:程杨(1979.06-),男,汉族,江苏沭阳人,硕士研究生,中共宿迁市委党校讲师,2011年获宿迁市党校系统案例课教学二等奖,2012年获江苏省委党校颁发的“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主要从事法学、社会管理创新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