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起诉奥巴马>9月28日,美国总统奥巴马以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为由,签发行政命令,禁止三一集团关联公司罗尔斯在美国俄勒冈州一军事基地附近兴建4座风力发电厂。对于此禁令,三一集团感到无法接受,于是和罗尔斯公司一起把美国海外投资委员会和奥巴马一同告上了法庭。
向文波(三一集团董事总裁):过程比结果重要,因为这是一种态度,是表达我们祈求的一种方式,并可积累经验。尊严比金钱重要,我们不能逆来顺受,否则,更多的不公平可能会降临我们的头上。三一集团现在已经走到了中国企业国际化的前列,我们都希望中国企业在国际化的过程中能够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
吴佳梁(三一集团副总经理、罗尔斯公司首席执行官):我们之所以在美国土地上诉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和奥巴马总统,表明我们对美国的法制抱有充分信心。如果能够赢得这场诉讼,首先是美国法制的胜利,也将向世界昭示美国是一个只要是合法投资就能够得到美国宪法保护的国家,是一个可以让投资者放心投资的国家。
张邦松(评论员):对于越来越多面临全球化选择的中国公司来说,三一这个官司无论成败,都将带来一种全新的经验。由于挑战的是美国最高权力拥有者以及政治的潜规则,对于这次官司,我们无法做出乐观的预测,但对于三一来说,某种意义上讲,三一已经赢了。
李才元(经济学家):中国本土市场是中国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据地”。中国企业对本土市场的影响力和控制力,还可以大大加强。这起诉讼说明,我们有必要在自己的家门口和自家的院子里,对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加以有针对性的“反制”。
桑百川(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院长):中国的企业在国外的投资频频受到投资壁垒的限制,三一重工捡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不仅是勇气可嘉,同时也意味着中国企业在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是中国企业走出去对外投资所跨出的重要的一步。
张国庆(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教授):三一集团给中国企业上了一堂公开课,中国企业增大国际话语权的历史将从此翻开新的一页。我们收获的不仅是经济利益,不仅是在海外合法、合理投资的权益,更有值得长期拥有并得到保护的良好国际关系。
沈丹阳(国家商务部发言人):这是中国企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的选择。对于中国企业在美投资项目再次被拒绝批准,商务部将密切跟踪事态的进展;而就中国三一集团关联企业RALLS公司提出的诉讼案,希望美国司法部门公正、公平、公开地审理。
郝俊波(中国跨国诉讼专家):这个案件不仅关系到每个走出中国的中国企业的切身利益,而且对美国公平、公正,甚至是美国的法制,都有非常重大的意义。美国是实行判例法的一个典型国家,法院可以通过新的判例来给这个事情制定他所认为公正的法律,制定相应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