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胜
近日,浙江温岭城西街道蓝孔雀幼儿园教师颜艳红虐待儿童的照片在网上引起热议。温岭公安官方微博称,目前颜艳红因涉寻衅滋事已被刑事拘留,另一名参与拍照的女教师童某,因寻衅滋事已被行政拘留七日。(人民网)
“耳光老师”丑闻尚未淡出人们的视野,图“一时好玩”而强行揪住幼童双耳向上提起的恶行又引发公众愤怒,有媒体更是据此列出了近年来发生的11起幼儿教师“虐童”事件。尽管每一起案件的肇事者都受到了舆论的谴责和相应的惩处,但“虐童”案屡禁不止仍是令人心痛和亟待反思的沉重话题。
按理说,一个受人尊崇的教师队伍,一个期盼呵护的幼儿群体,两者相处构成的幼儿教育,应该是爱与被爱的和谐关系,但缘何问题频出,究竟是因为幼儿教师的素质低劣,还是有关部门的监管缺位,抑或是相关法律的惩罚不力呢?笔者以为,三者当兼而有之。遏制虐童的频发势头,应当立足于系统整治的综合治理。
首先,爱心良知是从事幼教的职业底线。无论是就解疑释惑的教育本质解读,还是从教书育人的职业特性考量,爱心都是教师职业入门的首选资质。正如夏丏尊先生所言,“教育之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成其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就虐童者而言,不管其对此是以“心情不好”搪塞,还是以“出于好玩”掩饰,都难以掩饰其“恶”的本质。因此,欲就职于幼教,必须有将幼儿视如己出的爱心本能。不具有和不打算释放这种爱心的人,请别染指或亵渎这一神圣职业。把虐童当“好玩”、情愿为虐童“拍照”,唯有冷酷,何谈爱心。
其次,从事幼教必须拥有宽容慈爱的耐心素质。纵观11起虐童事件,除了爱心缺失外,缺乏诲人不倦的耐心也属重要原因。贪玩好动是孩子与生俱来的天性,犯“不听话”、“不守纪律”、“完不成作业”等“错误”在所难免,教师有责任对此提出批评或加以规范。但幼教的实质是“启蒙”,纠错的方法必须是循循善诱而非简单粗暴。无论是对幼儿肢体的体罚还是“罚写千遍”的羞辱,都是对幼儿身心的伤害,既有悖师德更涉嫌犯罪。
其三,遏制虐童尤需强化监管和彰扬法治。对虐童频发不能止于师德指责,监管缺位和法治不彰才是问题的病根。其表现有三,一是虐童老师缺乏对幼儿的人格尊重和对相关法律的敬畏;二是“先上岗、后考证”的做法明显有悖“持证上岗”的要求,凸显教育部门的监管滞后;三是虐童事件频发表明,对虐童肇事者只给予辞退或拘留惩罚,是否导致违法成本过低,不足以形成杀一儆百的震慑威力。如何加大对虐童行为的惩罚力度,应当成为司法部门的必需考量的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