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公益,自行做更合适

2012-04-29 00:44
民生周刊 2012年25期
关键词:崔永元公益活动政府部门

前不久,“崔永元公益基金”想在湖南开展一期乡村教师培训,向湖南省教育厅申请支持,得到的却是“不反对、不支持、不参与”的回复。为此,崔永元在微博言辞激烈地回应湖南省教育厅,在网上引起热议。无论论战双方持什么观点,似乎绕不开一个问题:民间公益组织与政府部门之间应是何种关系。

有人认为,在当前社会环境下,民间公益活动离不开政府支持,否则难以正常运作。这是支持崔永元的人持有的一个典型观点。从目前社会实际情况看,这种说法似乎没什么问题。

但是,这里存在一个认识误区,就是把政府支持等同于政府应直接参与民间公益活动。问题是,如果让政府直接参与民间公益活动,还需要民间公益组织干什么?在这种运作模式下,究竟是政府部门还是民间公益组织才是主角?民间公益组织充当主角,而让政府部门跑龙套?崔永元与湖南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恩怨”,其实就是在这里打上了结扣。与其说这是当地因各种原因不愿介入“乡村教师培训”活动,不如说这背后还存在着双方对民间公益的理解分歧。

湖南省教育厅为何拒绝崔永元基金会的“要求”,崔永元又为何大动肝火,目前许多细节仍不明晰。但可以肯定,“乡村教师培训”活动在各地实际上都是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联手进行。一定程度上讲,这仍是基于个人或组织道德自觉的一种运作方式。

政府部门理应支持民间公益,这一点没错。但要搞清楚的是,政府该如何支持民间公益。政府对民间公益活动,自然应持欢迎态度,并提供各种便利。在一定情况下,政府出资购买民间公益组织的社会服务,也不失为弥补政府职能空白的一种办法。但是让政府部门发公文,要求下属部门配合民间公益活动,或者直接参与其中,扮演民间公益组织的角色,这算不算最佳途径呢?我看未必。因为这样做,政府职能与民间公益很可能会重叠在一起,使得民间公益的面孔变得暧昧。

民间公益究竟需要政府做什么?很简单,一是不给民间公益组织设置不必要的准入门槛;二是对于民间组织搞的公益活动,政府部门应该尽可能地呈现出开放性支持的态度。能做到这两点,就不会存在什么民间公益活动离开政府部门配合就无法开展的情况。

“乡村教师培训”计划的实施理念是“乡村教师有梦想,才能带着孩子飞翔”。虽然依靠社会捐助每年只能培训一两百名乡村教师,但它影响的是一座座乡村学校的教育观念,是成千上万乡村孩子的成长和未来。项目不大,立意却深远。具体到这个活动,其人员选拔以及名单公示与监督,其实没必要必须由各地教育局来主持。事实是,由民间组织自行寻找合适人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很可能远比上述办法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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