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教育的原则与方法

2012-04-29 00:44李翰飞
读写算·素质教育论坛 2012年26期
关键词:诚信教育诚信原则

李翰飞

(西南大学 心理学部,重庆400715)

摘要“诚信”是有序、有效和成熟社会的重要标志。它作为一个社会的基础道德的重要内容与市场经济以及整个社会道德体系的稳定与发展密切相关。历史证明,在一个诚信丧失的社会,其道德体系都将面临倾覆和崩塌的危险。因此,在整个社会中建立起社会主义“诚信”道德,学校教育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诚信;诚信教育;原则;方法

“诚信”是有序、有效和成熟社会的重要标志。它作为一个社会的基础道德的重要内容与市场经济以及整个社会道德体系的稳定与发展密切相关。历史已经反复证明,在一个诚信丧失的社会,不仅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很难建立起来,而且,整个社会的道德体系都将面临倾覆和崩塌的危险。因此,在整个社会中建立起社会主义“诚信”道德,学校教育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我国要想在不久的将来建立起能适应社会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新道德,就必须在学校中倡导并实践以“诚信”为重要内容的道德教育。诚信教育属于道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据国内外专家的研究,其实施应遵循下列原则与方法:

一、在诚信教育过程中,既要关注孩子行为的结果,又要关注孩子行为过程的合理性和正当性

个体是社会环境的产物,儿童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时时刻刻受到他们所接触的成人社会的影响,而成人社会的价值取向又是社会文化传统积淀的结果。在此我们举一个相关方面来分析中西方文化对人的行为进行评价的依据和重点的不同。西方文化既重视行为结果的意义,又重视行为过程的正当性;而中国文化更关注行为结果,忽视或不关注行为过程和获取结果手段的道德意义。因此,要改变或根除儿童社会的非诚信行为,必须从根本上纠正只重行为结果无视行为过程正当性的价值取向和道德评价标准。在儿童的诚信教育中,教育者应当采用进步健康的价值取向,在评价孩子道德行为的过程中既要关注行为结果,又要关注行为过程的合理性和正当性。

二、在诚信教育过程中,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孩子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

个体道德的发展是分阶段的连续的过程。美国心理学家科尔伯格把儿童道德发展分为三种水平、六个阶段。儿童诚信的发展属道德发展范畴,也存在着明显的阶段性特征。一般来说,学龄前的儿童判断是非的标准是能否得到成人的奖励和惩罚。对于这一年龄阶段的孩子进行诚信教育时,勿需向他们讲过多的大道理,关键是帮助他们养成说实话、不撒谎的行为习惯。因此,对待这一年龄阶段的学生,教育者要善于创造诚实守信的风气,并用事例向孩子讲明,“诚信”对个人、集体和社会的意义。到了小学高年级和初中低年级,孩子会重视人际间的协调并有努力做个“好孩子”的倾向。在这一时期,教育者要对孩子表现出的诚信行为及时给予表扬,让他们知道诚信对于维系良好的人际关系极具价值。到了初中高年级和高中阶段,孩子们逐渐形成了他们自己的行事原则,他们有维护权威和社会秩序的倾向。在这一阶段,要引导他们既要重视行为结果,又要重视行为过程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学会全面分析和评价社会上人们的行为。

三、在诚信教育过程中,要注重成人行为的示范性

个体诚信的发展要经历一个由模仿到内化的过程。儿童表现出的最初的某些具有“诚信”性质的行为或是带有“欺诈”性质的行为多半可以在其生活环境中找到影响源。在个体的成长环境中,父母和教师是儿童最早的模仿对象,他们的行为和诚信程度影响着儿童诚信行为的发生和发展。与家长相比,教师对于个体诚信观念和行为发展的作用更大一些。如果教师的行为具有欺骗性,那么一些学生会认为整个社会是颇具欺诈性的不公正的社会,日后他们会把相应的欺诈行为“回报”给社会。因此要在学校树立诚信的观念和行为习惯,学校特别是教师首先应当以身作则,坚持做任何事情都要考虑到行为过程和行为结果是否正当合理。

四、在诚信教育过程中,要让孩子直面真实性的道德冲突

只有当个体直接面临与个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矛盾和冲突,并切实解决了这些矛盾和冲突时,个体的诚信才能得到真实性发展。一般而言,当个体直接面临与自身利益切实相关的矛盾和冲突时,往往要经历一个连续而有阶段的心理过程:对诚信情境或事件的感知——情感关注与参与——诚信价值判断(辨认事件的诚信与否以及卷入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责任意识与明确态度——诚信行为抉择——诚信行为的实现与坚持。每个阶段都存在肯定和否定两种可能。如果是肯定的,就前进到下一阶段,否则过程中断。个体诚信选择的心理过程有时瞬间就能完成,但在复杂条件下,将延伸较长时间并伴随着激烈的思想冲突和困难的选择。个体诚信行为的发生,以个体诚信行为动机与行为代价和报偿的权衡结果为基础;以个体诚信发展的现有水平与社会对其诚信水平期望之间的矛盾为动力。

在诚信教育中,教育者要合理运用学生社会活动和交往中的真实的带有冲突性的诚信情境。对于那些选择诚信行为,主动放弃既得利益的个体进行及时的表扬和鼓励;对于那些为了获得某种行为结果而放弃行为过程合理性的带有欺骗性质的个体的行为及时进行批评和纠正。教育者还要以个体诚信发展水平为基础,精心选择和设计含有诚信冲突和矛盾的情境,以有目的地促进学生诚信水平的提高。因为只有当个体目前的诚信水平与客观的道德环境和诚信要求处于某种矛盾的状态,只有当这种矛盾状态和总体环境条件能够促使学生积极向上地解决这些矛盾和冲突时,学生的诚信观念和行为方式才能真正形成。

参考文献:

[1]汤涛,陈国荣.论诚信的传统意蕴及时代内涵[J].经济师,2005,(9).

[2]客洪刚.科尔伯格德育理论特点及其对学校德育教育的启示[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2(1).

[3]马和平.传统诚信思想在大学生诚信教育中的价值[J].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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