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金花
【摘 要】 现阶段,资金短缺已成为制约宁夏光伏产业发展的瓶颈。文章根据调查结果分析了宁夏光伏产业的融资现状以及融资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解决对策。
【关键词】 光伏产业; 融资; 对策
被喻为21世纪“金色产业”的光伏产业代表了新能源的发展方向,世界各地纷纷把光伏产业作为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方向。宁夏自治区政府根据国内外发展形势和区内实际,将太阳能光伏产业等新能源产业,确定为宁夏自治区未来发展的重要领域。在这一政策指导下,近年来,宁夏自治区光伏产业迅猛发展,成为全国发展最快的省区之一。但发展光伏产业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现阶段,资金已成为制约宁夏光伏产业发展的瓶颈,如何解决宁夏光伏产业的融资难题已成为其发展中面临的重大课题。
一、宁夏光伏产业发展及融资现状
(一)宁夏光伏产业发展现状
当前,宁夏发展光伏产业已具备了众多有利条件,年平均日照时间为2 974小时,无霜期168天,最高气温38℃,是全国光热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境内硅石资源储量大,品位高,赋存条件好,是生产工业硅、多晶硅的优质原料;全区电力供应充裕,输变电系统完备,可以满足光伏材料生产的电力需求和光伏发电上网的配套需要;人口相对集中,可利用的荒漠、荒地较多,为发展光伏产业提供了良好的土地条件。
据了解,宁夏目前涉及光伏产业的企业有30余家,其中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企业20家左右,建成、在建的电池组件生产企业4家,其余为光伏材料生产厂家。现在,宁夏光伏产业已初具规模,截至2011年底,已形成年产多晶硅约1万吨的规模,建成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约20万千瓦,预计到2015年将建成60万千瓦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到2020年将建成200万千瓦;同时形成了从硅石、多晶硅、单晶硅、切片、电池生产、组件封装一直到太阳能电站的完整产业链。
(二)宁夏光伏产业融资现状
1.投融资缺口大。光伏产业链是一个跨度很宽的内部各环节复杂、技术和资金密集型的,而且还处于高速成长的行业,发展光伏产业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以宁夏发电集团为例,即使该公司拥有从硅矿石到光伏发电完整的产业链,“十一五”末光伏产业项目资金缺口仍然达10亿元,“十二五”初步规划的光伏产业项目资金缺口高达40亿元以上。作为宁夏光伏产业龙头企业的宁夏发电集团融资尚且如此之难,其他涉足光伏产业的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程度更是可想而知。面对企业大量的资金需求,金融支持光伏企业仍显不足,资金短缺仍是制约产业发展的主要瓶颈。
2.银行贷款为主要融资渠道。由于区内光伏企业大多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盈利能力有限,能够提供的内部资金主要是资本金。然而受资金短缺所限,区内光伏企业的资本金到位率只能达到相关规定的下限,即光伏材料生产企业30%,光伏电站20%。且资本金提供的资金也仅占企业资金来源的15.27%,83.74%的资金需求要由银行贷款满足(见表1)。
3.政策性银行抵押贷款为主要融资方式。调查显示,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提供的项目收益权及资产抵押组合方式贷款是区内光伏企业(特别是光伏发电企业)项目建设资金唯一的融资方式。
二、宁夏光伏产业融资问题分析
(一)融资环境有待优化
1.国际市场不容乐观。当前欧美经济形势不容乐观,主要光伏市场德国、英国、意大利等国再次消减补贴,加上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出口美国的太阳能电池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光伏出口形势艰难,国际多晶硅、光伏电池组件价格持续下跌。2012年2月国际多晶硅价格维持在28美元/公斤至32美元/公斤,多晶硅光伏组件跌破6.3元/瓦,这意味着处于产业链中上游的宁夏光伏企业的亏损将继续增大而现金流将进一步减少,并最终导致企业偿债能力下降、财务风险增大。
2.国内相关政策有待完善。现阶段光伏市场仍是政策市场。国际经验表明,国家能源政策和发展战略的支持是光伏产业发展的先决条件。2006年1月1日《可再生能源法》实施,为此国家和自治区政府相继提出了一系列扶持光伏产业发展的政策。这些政策一方面为宁夏光伏产业发展提供了清晰明朗的政策环境,对宁夏光伏产业的发展,特别是区内光伏产业的融资能力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另一方面,目前,我国光伏产业的部分政策还存在不尽合理之处,需要不断完善。如,按接受太阳能辐射量的大小,全国太阳能资源大致上可分为五类地区,每一类地区的光伏发电成本是不同的,一类地区最低,五类地区最高。光伏电站所在地太阳能辐射量不同,成本就会不同,价格就应有区别。但国家发改委于2011年8月1日发布的《关于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明确规定对非招标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全国统一的标杆上网电价,这明显不合理。仅就宁夏而言,北部属太阳能一类地区,光伏发电成本低于属二类地区的南部,那么,在上网电量等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在宁夏北部建光伏电站的企业具有更强的融资能力,因为其所得利润和现金流肯定会大于在南部建光伏电站的企业。
(二)融资渠道狭窄,融资方式单一
目前,受国家产业政策影响,区内光伏企业在多晶硅生产技术研发方面能够获得国家科研资助,在光伏发电环节获得资金较为容易,而在多晶硅生产项目建设环节获得资金难度最大。
宁夏光伏发电项目的资金取得途径为:自有资金、国家财政补贴资金、银行贷款、CDM融资和部分项目参与方提供的资金。由此来看,区内光伏发电企业融资渠道似乎较多。可实际上,国家“金太阳”、“金屋顶”计划补贴及参与方农户集资是针对占区内光伏发电装机容量不到10%的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金太阳工程”和风光储加农业设施温棚示范项目的;而占区内光伏发电装机容量90%以上的大型光伏发电站获取资金的渠道只有国家开发银行提供的项目贷款和CDM融资。截至2012年2月底,宁夏在联合国EB注册的7项光伏CDM项目尚无一项获得减排量的签发,即还没有取得出售核证减排量的资金,而国家开发银行提供的光伏发电项目贷款只有一种形式——项目收益权及资产抵押组合方式。所以总体来看,宁夏光伏产业融资渠道非常狭窄,融资方式亦很单一。
1.商业银行贷款困难。光伏产业自身“高风险、高技术、高投入”的特点与银行注重资金安全性、盈利性的原则相矛盾。因而,在现阶段,商业银行不可能成为光伏企业的主要资金供给者。目前,区内光伏企业所获得的项目建设资金,基本上都来自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只有部分流动资金贷款是由商业银行提供的。
2.股票市场上市门槛高。目前,区内涉及光伏产业的上市公司只有一家——银新能源,但该企业也是上市以后才进入光伏产业的。实际上,区内光伏企业绝大多数处于初创阶段,规模小、盈利能力有限,不具备上市融资的条件。
3.风险投资不活跃。风险投资偏好高风险项目,投资对象主要是处于创建期的高新技术企业且投资期限较长,这与光伏产业的需求相契合,是光伏产业最合适的融资渠道,而且风险投资机构也非常看好宁夏的光伏产业,认为其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但由于退出渠道不畅等原因,风险投资对区内光伏产业的投资非常有限。区内只有极少数有望上市的光伏企业获得风险投资的青睐,如2010年宁夏发电集团获得中投信托和中银投两家风险投资机构共注资人民币约15亿元。
(三)融资成本较高
区内光伏企业大多为五大发电集团、中节能以及宁夏地方企业如宁夏发电集团等大型集团企业投资设立的,资金管理水平相对较高。因此,国家宏观调控和宁夏光伏企业现有的融资方式,是导致其融资成本较高的决定因素。近两年,国家紧缩银根,自2010年10月20日至今,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已连续上调了5次,加之以银行贷款为主要融资渠道的宁夏光伏企业无法获得贷款利率相对较低的信用贷款,而是主要依靠抵押、担保和委托贷款等方式来获取资金,融资成本自然较高。
(四)财务风险较大
据调查,宁夏光伏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普遍在70%左右,且融资成本较高,本已面临巨大的还本付息压力,加之国际市场的萎缩及多晶硅和光伏组件价格的剧烈波动并一路走低,处于产业链中上游的宁夏光伏企业根本无利润可言,财务风险之大可想而知。处于产业链下游的光伏发电企业,虽然因为上游光伏材料价格下降成本有所降低,但由于高额的债务和偏少的现金流,财务风险也不小。
三、宁夏光伏产业融资问题解决对策
(一)继续优化融资环境
1.政府应加大扶持力度、不断完善光伏产业政策,对光伏产业发展进行科学引导。首先,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光伏产业的扶持力度,加快出台包括财政补贴、政府强制采购等在内的一系列政策,促进光伏产业发展和光伏产品应用。其次,政府有关部门应借鉴欧美光伏产业发展比较好的国家的先进经验,在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扶持和价格补贴光伏项目的同时,通过更为合理的制度设计,提高产业发展决策的科学性,对光伏产业发展进行科学引导并促进其产业升级。以光伏上网电价为例,国内光伏上网电价政策一方面应该借鉴德国、意大利等欧洲光伏装机大国的经验,即根据不同类型的电站实行不同标准的上网电价政策。如,意大利将光伏电站分为地面电站、屋顶电站和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三类,对这三类电站进行上网电价补贴的力度依次递增。另一方面,应仿照风电上网电价的制定方法,在根据不同类型的电站实行不同标准的上网电价基础上,按照太阳能资源条件再次分类确定光伏上网标杆电价。
2.企业应密切关注国际光伏市场动态,及时作出应对。企业应密切关注美国对中国光伏产品的贸易政策,德国、意大利等欧洲光伏装机大国的光伏产业发展走势及补贴政策,并分析其对国内光伏产业乃至企业本身造成的影响,从而及时作出应对,使自身损失降到最低。
(二)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不断创新融资方式
1.企业应在遵从国家产业政策的基础上用好用足国家光伏产业优惠政策,争取补贴资金和政策优惠。首先,区内光伏企业应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动向,在项目投资方向的选择上紧随国家和各级政府政策导向。如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于2011年3月1日公布的《多晶硅行业准入条件》明确指出,对不符合规划布局、生产规模、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安全卫生等要求的多晶硅项目,金融机构不得提供贷款和其他形式的授信支持。因而,区内光伏企业拟建多晶硅项目需严格依照该规定,才能取得金融机构资金支持;现有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多晶硅企业,应积极按要求进行整改,争取进入国家《多晶硅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公示名单,取得金融机构资金支持资格。宁夏唯一进入全国第一批20家《多晶硅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公示名单的宁电光伏材料公司,应积极与金融机构沟通,及时获得资金支持。其次,区内光伏企业要用好用足国家优惠政策,争取相关补贴资金和政策优惠。如,2009年3月国家出台了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补贴政策和“金太阳工程”,区内部分企业积极响应,国电宁夏红寺堡光伏Ⅰ期10MWp并网发电项目和宁夏中卫美利纸业3MWp用户侧并网光伏发电工程,按相关政策分别获国家补贴20 000万元和2 700万元;现已并网发电的宁夏发电集团中卫永康镇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获得了国家财政补贴3 900万元、自治区政府补贴600万元。
2.自治区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光伏产业的扶持力度,帮助企业多方筹措建设资金。由自治区政府资金作引导资金,吸引国外资本(如依托中阿经贸论坛吸引阿拉伯国家资金)、鼓励企业法人资本和民间资本进入宁夏光伏产业领域;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区内光伏企业在国内外上市融资;鼓励境内外各类企业投资成立担保公司,并引导各类担保公司(特别是国有性质的担保公司)加大对区内光伏产业融资担保服务的力度,为区内光伏企业的融资提供专项担保服务;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发布和沟通协调的作用,引导区内外金融机构对区内光伏产业提供贷款支持;鼓励区内光伏企业增加科技开发投入,对光伏企业新建或扩建技术改造项目,优先安排争取国债、技改财政贴息及其他专项资金支持。
3.银行应加大对区内光伏产业的支持力度。首先,政策性银行应充分发挥自身业务优势,进一步加大对区内光伏产业的信贷支持。如国家开发银行对区内光伏企业的支持,不要仅限于提供抵押贷款,而应以低息贷款、无息贷款、延长信贷周期、优先贷款等多种方式弥补区内光伏产业基础项目建设中信贷支持不足的问题。其次,商业银行应根据区内光伏企业的特点进行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大对区内光伏企业的支持力度。如积极开发相关金融衍生产品,为区内光伏企业提供灵活多样的融资服务,如联合(银团)贷款、信用担保、产业链融资、保理业务等。
4.不断创新融资模式。可以借鉴项目融资中BOT、PPP及融资租赁等模式的优点并结合光伏产业投资项目的特点,创新融资方式,以解决宁夏光伏项目的资金短缺问题,促进区内光伏产业可持续发展。此外,宁夏具有引进伊斯兰金融的地域与民族文化优势,而光伏产业的经营范围又符合伊期兰金融的投资原则,因此可以考虑探索适宜区内实际和宁夏光伏产业融资特点的伊斯兰金融模式,引入伊斯兰金融资金,解决光伏产业资金问题。
(三)努力降低融资成本
由上可知,狭窄的融资渠道和单一的融资方式是导致宁夏光伏企业融资成本较高的根本原因。随着融资渠道的拓宽、融资方式的多样化,区内光伏企业在融资渠道和方式上有更多的选择余地,金融机构之间也会因此形成对相关业务的相互竞争态势,竞争的最终结果必然是区内光伏企业融资成本的下降。当然,光伏产业资金密集的特点也决定了企业还需继续、充分发挥其财务管理部门和各单位结算中心的作用,优化资本结构、挖掘内部资金潜力、调剂资金余缺,从而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
(四)防范财务风险
前文提到,国际光伏材料价格波动会加大区内光伏企业的财务风险,因此区内光伏企业要密切关注国际光伏市场,及时作出反应,采取适当措施防范财务风险。同时,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财务风险的大小取决于企业的负债规模和融资成本。因此,优化资本结构、适度负债、提高股权资本比例、降低融资成本是降低区内光伏企业财务风险的有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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