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玉趾
邵建新《“作客”与“做客”》说:“吴旭作客南通网”的“作客”用得不妥,说“大诗人藏克家有一首题为《在毛主席那里作客》的新诗,也是用错了‘作客,应该改成‘做客才是。”(《文史杂志》2011年第6期)此说有待商榷。
《汉字源流字典》(华夏出版社·2003年)载:“作”,甲骨文和金文原本作‘乍。西周时代最大的青铜鼎“大盂鼎”的铭文有“用乍且南公宝鼎”,其中“乍”即“作”。最早只有“作”,没有“做”,《汉字源流字典》没有“做”的词条。四川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简明古汉语字典》没有收入“做”字。《中华大字典》(编成于1915年)载:“作,即各切藏入声药韵”,有“起也”、“为也”、“造也”等释义,举例有:“《诗经·缁衣》:“敝予又改作兮”;《诗经·定之方中》:“作于楚宫。”又载:“作,子贺切音佐个韵。亦为也,俗用作做。”《中华大字典》特别载明:“做,俗作字。”也就是说,“做”是“作” 的俗字,所以没有专门释义。1936年编成的《辞海》载:“做,俗作字。”词条释义只有“做主”、“做弄”两条,没有“做客”。
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辞海》没有“作客”与“做客”词条,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古代汉语词典》没有“作客”与“做客”词条。“作客”与“做客”都是动宾结构,严格说是词组,不列为词条也可以。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关于“作客”的释义:“指寄住在别处:作客他乡。”关于“做客”的释义:“访问别人,自己当客人:到亲戚家做客。”1979年版《现代汉语词典》关于“作客”与“做客”的释义与2005版释义基本相同。但是,在1979年版“作客”词条下有“作客思想”词条,释义为“指临时观念,缺乏主人翁态度的思想”。“作客思想”既然是“临时观念”,与“居在别处:作客他乡”是不等同的。那么,“作客”与“作客思想”的释义显然自相矛盾。请注意2005年版《现代汉语词典》把“作客思想”词条删除了,可能是编者发现了不能自圆其说的缘故。
最早只有“作”,没有“做”,因此,有“作”构成的词语就很多。如《红楼梦》有“假作真来真亦假”;四十四回有:“打的平儿有冤无处诉,只气的干哭,骂道:‘你们作这些没脸的事,好好的又拉我作什么!”在20世纪前50年里,“作客”用得比较普遍。“作客”有主客、陪客之分,陪客是“作陪”。“作客”之后要和主人分别,就得说“作别”,徐志摩《再别康桥》有“作别西天的云彩”。词典有“作别”、“作陪”词条,而没有“做陪”、“做别”词条。有“作”构成的成语也很多,如:装聋作哑、装腔作势、作威作福、自作聪明、作茧自缚、自作自受、作奸犯科、作恶多端、作贼心虚……“为人作嫁”,是指为别的女子缝制出嫁的衣服。我们不能把以上成语的“作”都改成“做”罢?有意思的是,《现代汉语词典》有“做戏”、“做贼心虚”词条,也有“逢场作戏”词条,而没有“作贼心虚”词条,总不能据此说用“作贼心虚”就错了罢?
最早只有“作”,后来出现了“作”的俗字“做”;最早只有“作客”,是一种传统的典雅用语,后来出现了“做客”,是一种通俗用语,两者的含义应该没有区别。《现代汉语词典》对于“作客”与“做客”的释义,没有语言学的依据,是不妥的。《现代汉语词典》的不妥释义还可举出一些。如:“骨鲠在喉”释义为“鱼骨头卡在喉咙里……”其中,“鲠”是动词;“骨”是名词,应包含许多骨,不单指鱼骨。《现代汉语词典》的释义只是一家出版社的观点,不是国家标准,我们不能将它奉为圭臬。
李行健主编《现代汉语规范词典》(2010年第二版)“做客”词条说:“现在一般写作‘作客。”其“作客”词条说:“到亲友家拜访;到朋友家拜访;寄居异地……”
中国的汉语丰富多彩,从来都是雅俗共用,因此,“作客”与“做客”可以共存,没有必要定于一尊。还有,国家语言文字规范《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没有将“作客”与“做客”列为异形词,更没有说要废除“作客”。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作客”是典雅用语,可与“做客”共存通用,并且应该是首选。
作者单位:四川科协(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