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蓉
[摘 要]本文从R.V公司实际构建并正在实施的全过程造价管理模式出发,详细地阐述了概念、模式构建的依据、模式内容、组织体系及职责划分、纪律制度等方面。希望能够对同类型公司实施全过程造价管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项目成本管理 造价 模式
一、公司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概念的界定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是指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自设计方案技术经济论证起、到项目竣工结算审查止,对各阶段涉及造价咨询工作进行的全过程控制管理。
二、公司全过程造价管理模式构建的依据
1.国家和市政府颁布的有关建设项目和工程技术、经济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2.经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概算、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其它文件。3.依法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及与投资有关的其它合同。4.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制度。5.委托方根据工作进展提出的合理要求。
三、公司全过程造价管理模式的内容
1.设计阶段。配合设计监理单位对项目设计方案或施工图设计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提出优化建议,在确保功能的前提下,将工程造价控制在最合理水平。
2.清单编制阶段。(1)全过程造价单位:提出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其预算控制价编制原则及要求的建议。(2)清单编制单位:按照业主审定的工程量清单及其预算控制价编制原则及要求,编制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其预算控制价。(3)全过程造价单位:按照业主审定的工程量清单及其预算控制价编制原则及要求,对工程量清单(含清单计算书)及其预算控制价(含进价原则、依据)进行审核,对工程量清单及其预算控制价是否可行、是否可能引起造价风险,提出明确意见及调整建议。
3.核实、调整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工作完成后,全过程造价单位根据项目管理公司转交的招标文件及补遗、招标用工程量清单及其控制价、施工图、中标文件、图纸会审纪要等资料,对各中标单位投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计算、复核,对存在的工程量出入,错、漏项,算术性错误等进行修正,并相应调整工程造价;对可能造成工程造价增减的因素进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或合理化建议。
4.分类统计工程量清单。在核实、调整工程量清单的基础上,将整个工程量清单及实际工程造价按照业主确定的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统计。比如:
以标段为单位,房建项目按分部标准提出各分部工程造价金额:基础工程、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屋面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通风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市政项目按分部标准提出各分部工程造价金额: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管道工程等。
以标段为单位,房建项目提出每幢标准层造价金额。
以标段为单位,房建项目提出每幢经济技术指标,如三材消耗量、单方造价、单方人工费、单方措施项目费等。
5.编制产值计划、审核月进度款。(1)工程量清单核实、调整完成,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在收到业主审定的明确意见后,编制完成各标段的总产值进度计划。(2)全过程造价单位按照业主的管理要求,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当月实际完成产值,按季度、按月编制产值计划。
6.设计变更、签证审核。(1)因国家政策调整等导致重大设计变更,参与设计变更方案讨论并提供相应经济分析。(2)因单个施工标段的单项设计变更或单项签证引起造价上调超过一定额度的,提供明确造价咨询意见。(3)对额度以下的其它一般性设计变更或签证引起的造价调整提出明确的审查意见。
7.材料市场价跟踪及调价处理。(1)及时阅读每月《工程造价信息》,随时跟踪合同约定的可调材料价格的变动趋势,及时掌握材料的市场价格。(2)对施工单位申报材料价格需要调增的,按合同约定标准及程序进行审核。(3)对材料市场价格下降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及时向业主提出调减建议。
8.索赔审核。(1)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在业主提出索赔时,测算索赔金额,帮助业主完成索赔工作。(2)在施工单位提出索赔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审核索赔金额并提出处理建议。
9.竣工结算的审查。(1)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展竣工结算,按标段提供竣工结算报告。(2)涉及政府审计时,无条件配合相关审计工作。
10.零星事项。完成业主交办的与本项目有关的零星事项的造价审核。
四、公司全过程造价管理的的组织体系及职责划分
1.建立以项目业主为领导,项目管理公司组织协调,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实施的全过程造价管理组织体系。
2.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负责按照业主审定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其预算控制价原则及要求,编制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其预算控制价;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负责除编制工程量清单及其预算控制价外的其他全部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3.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与项目各方的关系。⑴与业主的关系:招标合约部负责造价管理工作,具体造价任务由项目管理公司以《工作任务单》的形式安排,经业主招标合约部签字盖章生效。《验收单》由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填制,报项目管理公司审核后,经业主招标合约部签字盖章生效。⑵与项目管理公司关系:服从项目管理公司的管理,按规定按时报送报审资料。⑶与监理单位关系:在业主和项目管理公司统一安排下,各自独立工作。对进度款、设计变更、签证等内容的审核,首先由监理单位负责对量、价的审核,再由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负责审核。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有权对工程量进行复核和抽查,对工程量有较大出入的,报项目管理公司,由项目管理公司责令监理单位复核,工程量最终以监理单位确认的为准,单价和合价最终以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确认的为准。⑷与施工单位的关系:审查施工单位所有送审的造价资料。
五、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纪律制度
1.与监理和施工单位是平等关系,不得凌驾于任何单位之上。2.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应自行解决交通、办公和通讯设备等问题。3.不得向施工单位索取或者收受财物、谋取其他利益。4.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期参加业主或项目管理公司组织的会议,不得无故缺席。5.项目负责人离开项目现场2天以上,必须向项目管理公司请假,否则,视为擅自离岗;在现场需要时,必须按照项目管理公司通知要求时限返回现场处理问题,不得耽误。6.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泄露造价咨询涉及的内容与资料给第三方,保守商业秘密。7.不得以任何方式刁难资料送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