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户籍我做主

2012-04-29 00:44查德荣
农家书屋 2012年3期
关键词:户籍管理落户户籍

查德荣

2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推进城镇化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关于户籍,要说的太多,正在说的人也太多,但到底从何说起呢?

先说“户籍”是什么?户籍是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就是说,我们每个人几乎天天用到的“户口簿”和“身份证”,那个小本本或小卡片是证明“我是谁”的法律文件。如今,不管你在哪里或者你要做什么,首先要出示的就是这个“户籍”。

再说“户籍”有什么用?一是“证明”功能,即通过登记核对,证明你的身份并确定你的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二是“决策参考”功能,即国家通过户籍管理提供的数据资料可以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劳动力合理配置等提供决策参考;三是“治安”功能,也就是“保护好人、揪出坏人”,在这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可以说无与伦比,案例故事俯拾皆是。

第三说“户籍”给我们带来了哪些痛?首先是妨碍了我们公民权利的实现,比如迁徙自由,户籍会成为绊脚石;其次是造成事实上的不平等,如求职求学,不是本地人不能从事哪些工作,不是本地人不能上哪些学校等等;三是殃及子孙后代,如我的户籍在贫困的乡下,那么除我辈之外,下一代乃至再下一代如要获得体面和有尊严的生活,就要付出比城里人多得多的代价!

如此可见,无论对政府还是公民,无论是官员还是商贾,无论说女士或男人,“户籍”都是个让人欢喜让人忧的话题。大家异口同声:真是得改革呀!

事实上,这些年不少地方确实着力推进了户籍制度的改革,结果怎样呢?

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中这样说:“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推进城镇化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努力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取得明显成效。”通知话锋一转这样接着说,“最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积极探索,又相继推出农村人口落户城镇的政策措施,积累了一些经验,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哪些问题呢?《通知》中列举:“有的地方不顾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片面追求城镇化建设;有的地方不分城市类别,不顾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一味放宽落户城市的条件;有的地方擅自突破国家政策,损害群众切身利益。”

《通知》中的分号说明,“有些地方”在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中出现了三个方面的问题,虽然笼统但很明确,也就是“片面”、“冒进”、“犯规”。《通知》严肃指出:“对这些问题如不高度重视并及时妥善解决,就会严重影响城镇化依法、健康、有序进行,严重影响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也直接影响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总之一句话:人民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在可能的严重后果面前 ,《通知》提出了三个明确要求:一是分类明确户口迁移政策,二是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三是着力解决农民工实际问题!

可以看出,关于第一个要求,《通知》讲了三个意思。第一、县以下城镇户籍,通常准入;第二、地级市户籍,有条件准入;第三、大城市户籍,控制准入。

第二个要求也讲了三个意思:第一,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农民意愿不受强制;第二、坚持土地用途管理;第三、禁止以“村改居”为名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

第三个要求,只讲了一个意思,但就这个意思关乎近二亿人的体面和尊严,那就是“就业、业务教育等政策严禁挂钩户口性质”!《通知》这样说:“对农村人口落户城镇的,要保证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对暂不具备落户条件的农民工,要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制度,下大力气解决他们当前在劳动报酬、子女上学、技能培训、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社会保障、职业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通知》最后要求,全社会都要重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尊重农民在进城和留乡问题上的自主选择权!

好啊,我的户籍我做主!期待并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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