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静
近年来,公权力侵害私权利的事件频频发生,如“被精神病”、“被代表”等相关事件,针对这些问题,学术界展开了关于公权力与私权利关系的思考与研究,一部分人认为,制度性改革是解决公权力侵害私权利的关键所在。但是,在既有的制度框架下,如何更好的保障公民权利呢?在本文中,笔者从现实主义出发,分析了公权力与公民权的相互关系,主张通过公共力量在现有的制度框架内对公权力进行制约,并指出,这种制约的实现是促进民主进一步实现,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的关键力量。
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2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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