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舜的角色冲突看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家国同构”

2012-04-29 06:17周浪李浩浩鄢万春
中国市场 2012年31期

周浪 李浩浩 鄢万春

[摘 要]文章从舜的角色冲突出发,通过揭示“贤君”与“孝子”两个角色之间的矛盾来呈现作为人的自然情感的“孝”的意涵。并通过探析孝道伦理和王权政治的结合来说明建立在情之上、以德行伦理为基础的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家国同构”状况。

[关键词]角色两难;孝的意涵;家国同构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2)31-0129-02

《孟子?尽心上》记载了一段对话:桃应问曰:“舜为天子,皋陶为士,瞽瞍杀人。则如之何?”孟子曰:“执之而已矣。”“然则舜不禁与?”曰:“夫舜恶而禁之?夫有所受之也。”“然则舜如之何?”曰:“舜视弃天下,犹弃敞屣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欣然,乐而忘天下。”

这是孟子学生桃应对孟子提出的极端假设,桃应问道:“舜做天子,皋陶做法官,假如舜的父亲瞽瞍杀了人,那怎么办?”孟子说:“把他逮起来就是了。”桃应问:“难道舜不阻止吗?”孟子说:“舜怎么能够阻止呢?皋陶是按所受职责办事。”桃应问:“那么,舜该怎么办呢?”孟子说:“舜把抛弃天子之位看得像抛弃破鞋子一样。他偷偷地背负父亲逃走,沿着海滨住下来,终身逍遥,快乐得把曾经做过天子的事情忘掉。”本文从舜的“角色冲突”出发,通过揭示“贤君”与“孝子”两个角色之间的矛盾来呈现作为人的自然情感的“孝”的意涵。并通过探析孝道伦理和王权政治的结合来说明建立在情之上、以德性伦理为基础的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家国同构”状况。

1 舜的角色冲突及冲突下的角色选择

“角色”一词源于戏剧,自1934年米德(G.H.Mead)首先运用角色的概念来说明个体在社会舞台上的身份及其行为以后,角色的概念被广泛应用于社会学与心理学的研究中。所谓社会角色,是指与人们的某种社会地位、身份相一致的一整套权利、义务的规范与行为模式,它是人们对具有特定身份的人的行为期望,它构成社会群体或组织的基础。

个体在不同的场域下会进行不同的角色扮演,如在家庭中作为“子”、“夫”,在仕途中作为“臣”等。角色期望是指他人或社会对自己提出符合其身份要求的行为预期,如“孝子”、“贤夫”、“忠臣”等。不同的角色之间也会形成不同的角色关系,如角色平行、角色一致,当然也难免会引起角色冲突,而且这种冲突由于其历史长久性、发生广泛性而具有普遍性。

在上述孟子和学生桃应的对话中,可以看出典型的“角色冲突”问题。一方面,“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史记?商君列传》),作为君王,其无疑应当遵法、守法、执法。“子曰: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者也,而不与焉《论语?泰伯》)!”作为禅让制下推选出来的圣明的领袖,其更应表现出不为权谋私、刚正不阿的优良品质。另一方面,“舜年二十以孝闻”(《史记?皇帝本纪》),在父亲犯法这一情形之下,作为众所周知的大孝子,基于人情伦理的考虑,舜无疑应当要去救自己的父亲。“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论语?子路》),作为人子,保护其犯法的父亲无疑也具有正当性。那么在此情境下,舜是如何作出角色选择的呢?

舜的做法很极端——“舜视弃天下,犹弃敞屣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欣然,乐而忘天下。”实际上,在正确理解舜的做法之前,笔者认为有必要了解当时的特殊背景,即禅让制下领袖地位的“合法性”。

合法性(英语:Legitimacy;又译正当性)这一概念由社会学家韦伯提出,其在政治学中通常用来指政府与法律的权威为民众所认可的程度。韦伯认为,合法性必须建立在一个共同认可的基础上,这种认可可以是神秘的或是世俗的力量,他将之分为传统型、法理型和克里斯玛型(个人魅力型)。禅让制下领袖地位合法性的获得正是源于统治者的个人魅力。通俗地讲,舜是以他的优良的品行、美好的道德获得了其领袖地位并因之得到人们的认可。《史记?五帝本纪》有载:

尧曰:“嗟!四岳:朕在位七十载,汝能庸命,践朕位?”岳应曰:“鄙德忝帝位。”尧曰:“悉举贵戚及疏远隐匿者。”众皆言于尧曰:“有矜在民闲,曰虞舜。”尧曰:“然,朕闻之。其何如?”岳曰:“盲者子。父顽,母嚚,弟傲,能和以孝,烝烝治,不至奸。”堯曰:“吾其试哉。”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舜之所以能被推举,正是基于他这种优秀的品质——在父亲愚昧、母亲顽固、弟弟傲慢的情况下,其却能与他们和睦相处,尽孝悌之道,把家治理好。从某种意义而言,“孝”这种德行正是他走向领袖地位的敲门砖。由此可见,舜是一个以德服人的君主。“言必称尧舜”,这一点可以通过如下资料佐证——孔子、孟子对舜帝推崇至极,仅《孟子》一书,篇幅并不长,提及舜帝却达五十多处。仅赞赏或提到舜帝禅让的,孔子的《论语》就有六篇,《孟子》有十二篇。孔、孟在《论语》和《孟子》二书中,赞赏尧舜之处比比皆是。如“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者也,而不与焉(《论语?泰伯》)!”又如“大舜有大焉,善于人同,舍己从人,乐取于人以为善。自耕稼、陶、渔以至为帝,无非取于人者。取诸人以为善,是与人为善者也。故君子莫大于与人为善”(《孟子?公孙丑章句上》)。

作为一个以德服人、以德治国的君主,“德”无疑是其治国及其领袖地位的根本,“孝”作为重要的品德之一,舜不可能不去维护。试假设,如果舜选择“执之而已矣”后,却对其父亲不闻不问,即不再充当“孝子”的角色,那么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无疑,舜统治的合法性将会受到威胁,亦即舜的统治不再具有正当性。对于一个以德选君,实行“禅让制”的部落联盟里,背弃孝义发生在领袖身上是绝对不允许的。

在上述角色冲突情形之下,如果舜放弃“孝子”的角色而选择了“君王”的角色,那么舜统治的合法性无疑受到了极大的挑战,这样无疑是不利于统治国家的。如果舜放弃“君王”的角色而选择“孝子”的角色,那么舜不仅维护了他以往统治的合法性,同时也为世人作了一个很好的“孝”的榜样,这对于推动社会安定无疑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基于此,我们就能很好的理解“舜视弃天下,犹弃敞屣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欣然,乐而忘天下”的这一做法了。

2 孝的内涵

当然,由于这仅是孟子面对学生桃应提出的一个极端假设所作的回答,因而与其说舜的“角色选择”,倒不如说是孟子赋予了舜的“角色选择”。被尊称为“亚圣”的孟子作为儒家的集大成者,他的回答体现了中国传统社会中对于人类自然情感的“孝”的肯定。

“孝”作为重要的一种情感,其在儒家思想中得到了特殊的重视。在儒家思想体系中,孝论是仁学体系的逻辑起点,“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泰伯》)!”“仁”作为儒家学说的核心,是最高的德行,体现人生的最高价值,但它是建立在“孝”的基础之上的。学者蒙培元认为,“孝”出于父母子女之爱,从根本上说是一种自然情感,正是这种自然情感成为人的最高德行即“仁”的真正基础。换言之,“孝”这种德行是从人的生命之根,是生命固有的最基本的一部分。笔者拟从上述舜的“角色选择”出发,探求孝的本质意涵。

为理解舜的“孝”,很有必要知道舜的父亲是什么样的人?父子关系如何?探求这个问题,对于理解舜“孝”的内涵尤为重要。探求这个问题,对于理解舜“孝”的内涵尤为重要。《史记?五帝本纪》有载:

“舜父瞽叟盲,而舜母死,瞽叟更娶妻而生象,象傲。瞽叟爱后妻子,常欲杀舜,舜避逃;及有小过,则受罪。顺事父及后母与弟,日以笃谨,匪有解。瞽叟尚复欲杀之,使舜上涂廪,瞽叟从下纵火焚廪。舜乃以两笠自捍而下,去,得不死。後瞽叟又使舜穿井,舜穿井为匿空旁出。舜既入深,瞽叟与象共下土实井,舜从匿空出,去。瞽叟、象喜,以舜为已死。”象曰:“本谋者象。”象与其父母分,于是曰:“舜妻尧二女,与琴,象取之。牛羊仓廪予父母。”象乃止舜宫居,鼓其琴。舜往见之。象鄂不怿,曰:“我思舜正郁陶!”舜曰:“然,尔其庶矣!”舜复事瞽叟爱弟弥谨。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舜的父亲瞽叟其实是一个阴险歹毒的人,虽然如此,舜仍然非常孝顺善待他的父亲,在舜获得帝位后,“载天子旗,往朝父瞽叟,夔夔唯谨,如子道。”(舜登临帝位之后,乘着有天子旗帜的车子去给父亲瞽叟请安,和悦恭敬,遵循为子之孝道。)

在这种父子关系和亲情氛围下,舜的所作所为即孝举被孟子尊称为孝的典范,这恰恰体现了儒家所提倡的孝的内涵 —— 一种发自内心的自然情感。因而,我们可以说,孟子对舜“孝”的肯定也就是对作为情感存在的人的自然情感的肯定。作为一种自然情感,它是与生俱来的,正如孟子所说“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孟子?尽心上》)。由此可见,“孝”便具有了生命的活力,伴随着人的成长而成长。在此情境下,孝的内涵也就体现为对人类自然情感的肯定。

作为仁的根本,孝的地位由此可见一斑。正因为此,无论外在他人如何,孝作为自然感情都不能被扼杀,不能被消亡。因而,我们就能够理解舜在父亲对他百般折磨的情况下,依然坚持自己的孝义了。

3 家国同构:孝道伦理和王权政治的结合

那么舜在坚持自己的孝义背后蕴涵的是什么呢?“孝”作为最基本的德性和最自然的人类情感是具有旺盛的生命力,这体现在“孝义”的扩展上。史学家柳诒徵在《中国文化史》中有载:

孝之为义,初不限于经营家族。如《孝经》曰:“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祭义》曰:“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站陈不勇,非孝也。”皆非仅以顺从亲意为孝。举凡增进人格,改良世风,研求政治,保卫国土之义,无不赅于孝道。

因而,可以说,作为人类基本情感的“孝”已经扩展至生活的方方面面,如扬名于后世、待人诚信、事君以忠等。换言之,“孝”已经扩展成为有利于社会安定的各个方面如政治、经济、文化、道德上的新规则。在“孝”扩展的各个方面中,事君以忠对于社会统治无疑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笔者认为,这正体现了孝道伦理和王权政治的结合,具体表现为如下两个方面:

其一,天子通过从上到下的示范作用以“孝”化民。“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论语?颜渊》),天子的榜样作用对于国家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此外,天子通过一系列“孝”的示范,如通过祭祀祖先等大型仪式达到榜样的作用,即“上老老而民兴孝,上长长而民兴悌,上恤孤而民不悖”(《大学?十章》)。对于君王而言,唯有此,才能保持君位的合法性。

其二,臣民以“孝”事君,达致“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祸乱不作”的和谐局面。“忠臣以事其君,孝子以事其亲,其本一也(《礼记?祭统》)。”这个能表现二者之“一”的“本”就體现在“忠”与“孝”在道德精神的要求上是一致的,均体现为一方对另一方的顺从,因此二者往往被联系在一起。《论语?学而》对此有过很好的说明:“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人之本与!” 或者说,孝是忠的根本,忠是孝的扩展。

从上述两个方面而言,孝道伦理和王权政治很好的结合在一起,形成了“家国同构”的局面。“家国同构”的模式之所以可能,其根本原因还和中国的文化传统有关。“与世界各国不同,中国是在血缘纽带解体不充分的情况下步入文明社会的,从而形成独特的宗法体系,并逐渐形成宗法式的伦理道德,长久地左右着人们的社会心理和行为规范”。宗法体系最大的特征在于其使得“以孝治国”模式具有了可能性。

通俗地讲,即整个国家被看成是一个大家族,君主就是最大的家长。自然的东西是不能被磨灭的,孝作为人类自然的感情当然不可被抹杀。这种“家国同构”通过对作为人类基本情感的“孝”的肯定,来使得君主的统治具有合法性,恰如舜通过选择“孝”来维护其统治的正当性,而“家国同构”的具体表现即为孝道伦理与王权政治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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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周浪,男,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2009级社会学系学生;李浩浩,男,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2009级社会学系学生;鄢万春,男,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党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