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雷
劳动关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劳动关系是许多人生存的基础,劳动对于人格的完善及其生活意义的实现有积极的作用。[1]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关于确定、变更和终止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协议。[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从此劳动合同成为法定的用人制度被全面推行,取代了计划体制时代的固定劳动关系。这是我国劳动法制的一个质的转变,也是一场深刻的“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3]劳动合同成为建立、完善和调整劳动关系最主要的法律制度,在劳动管理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