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万宝村村庄改造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2012-04-29 00:44:03李义
经济研究导刊 2012年32期
关键词:黑龙江省

李义

摘要:村庄改造是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必然要求。从推进村庄改造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入手,以黑龙江省万宝村为研究对象,对村庄改造的现状进行分析,发现改造中存在着改造规划有待进一步完善、村庄改造资金不足、村民和政府对于村庄改造的需求和理解不一致、村庄改造的配套体系不完善等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从制定科学合理的村庄改造规划、建立多元化的资金筹集渠道、完善村庄改造的相关政策法规、健全村民主体参与机制等方面推进黑龙江省万宝村村庄改造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黑龙江省;万宝村;村庄改造

中图分类号:F06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32-0014-02

一、村庄改造的内涵界定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如火如荼的今天,村庄改造已经是其中核心和重要的一个环节。但是,对如何理解村庄改造的内涵,还未形成比较一致的认识。人们所看到的相关报道和现实场景涵盖了村庄改造的很多方面,如“都市村庄”改造、“撤乡并屯”“旧村治理”等等,都是从某一个侧面或一个角度阐述的村庄改造的概念,没有从全方位把握村庄改造的内涵。事实上,村庄改造需要从狭义和广义的角度理解,前者是将村庄改造界定为政府对其所辖自然村的公共基础设施和环境的整体改善的具体行为;后者是将村庄改造定义为村庄依据自组织力量或者社会力量改善原有的村庄居住条件,目的是提高所在乡村的经济实力和竞争力,优化空间布局,转变发展模式,调整产业结构,增加人口就业、转变乡风文明,共建社会和谐的相关活动。本文正是在狭义的村庄改造的基础上,对黑龙江省万宝新村村庄改造问题进行系统的分析。

村莊改造的特点:一是前瞻性。村庄改造必须制定科学的改造规划,满足农村未来发展的基本需要,不能限于短期效益的得失。尤其是在村庄的空间结构布局、设施完备程度等方面必须具有前瞻性,给长远发展奠定基础。二是适宜性。村庄改造必须符合实际,要因地制宜的进行,要结合区域经济、社会等方面特征,不能脱离当地事情,要满足村民的实际需要和意愿。不能违背自然规律,不能盲目。三是阶段性。村庄改造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有一定的时间,需要遵照一定的程序,按照一定的建设阶段有步骤有秩序的实现。

二、黑龙江省万宝村村庄改造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村庄改造的认识不够

实现村庄改造的整体目标,村庄改造的前期规划是最关键的一个环节,许多村庄改造中出现的问题都和村庄改造规划制定的不科学有着一定的联系。最主要的是,对村庄改造的前期规划在改造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忽略了规划的编制应当以群众意愿为基础。村庄改造规划需要充分考虑技术人员和村民的意见,因为村民是村庄改造的最直接的受益者,群众的愿望和意见直接影响着改造工程的效果,因此不能忽略群众的态度,否则就会出现村民自觉性和积极性不高,消极抵制,使规划执行产生障碍。二是忽略了村庄改造规划应有的严肃性。村庄改造规划必须在国土资源管理机构指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详细规划的基础上进行,同时,要遵循在村庄新建住房确定地点的时候三方同在的原则,保障规划的执行有效性。但是目前仍存在着村民擅自建房,违反上级管理部门规定的不严肃现象。三是忽略了规划执行的村民积极性。缺乏一系列的激励办法,对于严格执行规划的村民应给与奖励。对于集约节约用地的村民给与更多的优惠政策以及资金奖励。充分提高村民执行规划进行新房建设村庄改造的积极性。

(二)资金渠道比较单一

由于村庄改造的资金的来源渠道比较单一,要么是村民自筹,要么是村集体自筹,要么是上级政府拨付,但是无论哪种形式都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出现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没有制定优越的招商引资政策,使得开发商看不到投资的利益,应当引导有实力的开发商出资进行村庄改造,给予相应的开发优惠政策。政府没有形成较强的融资能力,开发商不敢轻易进行村庄改造投资。二是缺少社会资金筹措的相应机制,使得社会融资能力无法实现,缺少社会团体以及民间的捐赠。在吸引民间资金方面不能形成有力的激励机制,没有足够的政府宣传。三是缺少吸引商业银行的机制。没有建立比较宽泛的银行业和保险业的投资渠道,缺少专项资金的投入,未能形成多元化的建设基金。因此,村庄改造建设资金不足的根本原因就是缺少在政府主导下的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机制,资金筹集渠道过于单一,对政府的依赖性过强。

(三)村民参与机制不健全

村民是村庄改造的最大受益者,村民的对村庄改造的要求和意愿直接影响着村庄改造的最终效果。如果不能采纳村民的意见,不能充分了解村庄所在地理位置、经济条件、发展规划、生活习惯等实际情况,制定的改造规划也只是纸上谈兵,不具有实际的适用性,改造工程实施也会出现各种障碍,限制了村庄改造的顺利进行。出现村民对村庄改造理解上的偏差,主要原因是村庄改造过程中村民没有足够的参与空间,不能很好的表达自身意愿,对村庄的规划制定无法提供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政府没有建立完善的村民参与机制,在进行村庄改造时,没有对村庄改造的规划、拆迁、资金等方面对村民进行详细的解读,村民无法正确的对村庄改造的意义以及带来的好处进行理解。因而出现了政府村庄改造工作与村民的意识有了不一致,使得村民的意愿无法表达,政府也不能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的制定改造规划,改造工作就会脱离实际。

三、推进黑龙江省万宝村村庄改造的主要措施

(一)对村庄改造规划进行科学论证

万宝新村的改造活动,是为了改变原有的不合理布局,使村庄能更加适合城市发展,更加有利于产业发展,美化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因而在规划的制定以及执行过程中,必须杜绝各类问题的出现,保证村庄改造规划的科学性,让改造工作有目标有秩序的进行,让村民满意。在对村庄规划进行论证过程中要做到“三要”:

第一,要看村庄规划是否符合当地实际,是否能因地制宜。对规划的科学性,布局的合理性进行严格的考核。能不能有利于村民生产以及生活条件的改善。能否使土地更为集约,利用效率得以提高。能否适应地方风俗和习惯,适应地域的环境及气候的要求,体现与周边自然环境的融合。因此,需要综合论证村庄规划满足地域区位条件、地质条件、气候条件等,因地制宜的程度。

第二,要看是否充分发挥群众力量,是否征询社会意见。制定规划的人员应当包括不同层面的人员,如村民、设计专家、基层干部等。应成立村庄改造规划制定机构。组织机构成员要认真解读土地利用规划的相关法规要求,以及村庄规划设计上的基础知识;实地调研,了解村庄所在区域的地质条件、土壤特点以及其他自然情况,形成详细的调研记录,并与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核对;借鉴成功的村庄改造示范村的经验、做法,吸取有利于本村的内容;采纳村民的合理建议,听取专家的观点,征询各界的意见。这些工作不但有助于了解村庄实际,而且是形成科学的村庄改造规划的主要条件之一。因此,在论证过程中,看规划是否尊重了专家的意见,是否征询了各界的建议,是否采纳了相关资料。既要保持必要的超前性,又要符合地方实际,切忌不切实际的照抄。既要保证村庄规划的科学性,又要顾及农田水利村庄道路以及相关设施的综合改造。

第三,要看是否符合客观发展规律。只有符合地方的实际,详细的进行调查,了解村庄所在区域的地理本质,才符合规划的要求。要基于村民主体意愿制定村庄规划,转变村民的思维,了解村民意愿,宣传村庄改造的好处,实现和谐的土地治理、房屋动迁。让村民明确村庄改造可以促进村庄的优化布局,带动产业发展,改善村民的生活条件。

(二)建立多元的筹资渠道

应当通过不同的方式提高政府融资能力,扩大融资范围,从政府的角度解决村庄改造资金问题。对村庄改造的资金投入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政府可以通过出台一些符合地区实际的优惠政策鼓励开发商进行村庄改造投资。政府还应当积极争取世界银行的扶持,提高国际援助基金的扶助作用。政府要促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解决村民贷款的困难。

鼓励银行业以及保险业对村庄改造进行资金投放,创新不同模式的信用保险,完善专项资金使用机制,对村庄改造给予必要的资金扶持,尤其是基础设施的资金需求。对现有的社会资源进行有效的整合,充分挖掘社会资金力量,参与村庄改造,积极尝试社会化筹资模式,提高区域招商能力,激励社会组织、民间团体、社会群众进行投资,最大程度地实现社会对村庄改造的资金效用。可以尝试以开发商为主导的村庄改造形式,可以引导社会资金的投入,也可以村庄与开发商联合、政府与开发商联合的形式进行资金筹措。

(三)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

目前,国家还没有统一的关于村庄改造的法律,不同的地区在执行村庄改造中,拆迁标准不一致,拆迁的安置补偿标准也不一致,有些标准因人而异,缺乏统一规范,在运作中必然产生各种矛盾和问题。政府没有规范的村庄拆迁的标准条例,执行效果差,致使拆迁的成本不断提高。村民也无法依据相应的法律依据来维护利益,出现村庄拆迁的补偿及安置上的矛盾,出现不和谐的现象。需要通过不同方式完善村庄改造中的相关政策法规,营造良好的村庄改造环境:一方面,完善农村的宅基地流转机制。结合物权法的要求,创新村民对其所有房屋与房屋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利,放宽宅基地流转的限制,改变只能在同一集体内流转的规定,从政策的层面扩展其灵活性,让其向所有的村民开放。减少村民在房屋及宅基地前期投资的损失,提高宅基地有序流转。进而推进村庄改造进程。另一方面,完善村庄改造拆迁法规条例。政府基于城镇拆迁政策、土地征用补偿政策,建立村庄拆迁改造的标准性政策法规。对村庄改造的拆迁补偿及安置标准进行规范,推进村庄改造拆迁的顺利实现。结合当前村庄实际,政府应调整对村庄拆迁的补偿投入,加大扶持力度,提高村庄改造的的整理效果。完善拆迁执法,强化对违规占用土地的执法,为村庄改造创设优越的法律环境。

參考文献:

[1] 刘芳秦.新农村建设中的旧村庄改造与土地集约利用[J].魅力中国,2009,(3).

[2] 周博.新农村建设中村庄改造的问题与方式及对策[J].山西建筑,2010,(10).

[3] 季大设,松阳.旧村改造建房联保贷款的探索[J].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9,(8).

[责任编辑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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