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赛兰
摘要刑法是司法考试的一门主要课程,众多考生认为刑法是影响考生通过司法考试的主要因素。司法考试极大地推动着本科刑法教学的改革。在教学内容上,除进行基础知识讲授外应加强对刑法理论的评析;在教学方案上,一方面应当增加后续教育课时,另一方面应当将模拟法庭设置成为本科教学的一门课程。
关键词司法考试刑法教学实践教学考试改革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对初任检察官、法官、律师以及公证员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自2002年3月举行首次国家司法考试至今,已有11年的历史。司法考试即要求考生掌握理论的最新发展成果,又要求掌握更多司法实践中涉及的知识,而且涉及的内容又非常之广,通过率低,因而被誉为“天下第一考”之美称。
从近几年的数据来看,报考的学员中法学院学生及法律职业人员在司考人员中稳中有升,但在通过率上只达到了司考通过的平均水平。本科院校法律专业是培养“法律人”的教育机构,作为法学院或法律系的学生,在大学经过四年的法学系统教育,在社会上可以称得上是“法律人”,他们应当也应该成为司考的主力军,而且他们在就学过程中,绝大多数是想参加司法考试的,并为之准备,因此如何使本科院校法学院或法律系成为司法考试的主阵地,如何提高法学院学生的司考通过率,是目前法学教育机构所面临的一个新的课题。刑法是司法考试的一门主要课程,在司法考试中占有重要一席,而众多考生又认为刑法是影响司考通过的重要因素,因此,研究刑法课程教学的改革,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它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着法学考生司法考试的通过并进而影响法学毕业生的就业和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
1在教学内容的安排上,要与司考接轨
刑法授课教师必须加强对历年司法考试真题的分析,掌握司法考试的重点、难点、考试的方向,寻找司法考试的规律,并将其贯彻到日常教学中。通过对近年来司法考试试题的分析,发现司法考试刑法试题呈现这样一些特点:一是考题具有规律性,这是因为司考前三卷采用选择题的形式考,所考的知识点必须能够设计出四个具有极强混淆性,而正确与错误的界限又非常清楚的备选项;二是总则和分则所占分值基本持平甚至总则略有超出;三是近两年来刑法试题难度有所降低,表现为复合型题目减少和低难度题目有所增加;四是重点突出,一些重要的章和知识点分数比重很大;五是考点重复率非常高;六是注意新增内容的测试,刑法这几年修改比较大,而且修改的内容又涉及到高频考点,因此注重了对新增内容的测试;七是加强了对刑法理论的考查,刑法理论非常精深,对许多问题,甚至对刑法的一些基本问题,法学界存在不同的看法,为回避这种差异极可能导致考生因接受的学术观点与主持出题的学者不同而失分的现象,司考中直接考查争论的问题。这也预示着试题的设计朝着深度和广度两个方向努力,即要求考生掌握刑法理论的最新发展成果,又要求掌握更多司法实践中涉及的知识。
由于司法考试已经由过去重视对法条的记忆的考查,转为重视考生法学基本功底、法律运用能力、推理能力、表达能力等法律基本操作能力的考核。因此,本科院校在安排刑法的教学中,对刑法教学内容的安排,要注意与司法考试接轨,我们不仅要讲授刑法的基础理论知识,还要注意刑法理论动态的发展,及时反馈刑法学术观点,同时还要关注刑法的修改,司法解释的变化,让学生掌握更多、更新、更全面的刑法知识。如刑法的认识错误论,我们在教学中不能像过去一样只简单地向学生介绍存在哪几种错误,还要进一步阐述在认识错误论方面存在哪些学术观点,这些观点对各种错误的处理意见,让学生注意理论变化包括记忆不同学说对于具体问题的观点,如事实认识错误中的法定符合说和具体符合说。又如在侵占遗忘物构成侵占罪的认定上,对如何界定刑法上的遗忘物,刑法学界可谓观点众多,但通过对近几年的考题的分析,发现观点越来越清楚,越辨越明,有了更科学、合理的认定,而且逐渐成为共识,统一了学术看法。时已徙矣,而法不徙,教材总是落后于形势,作为刑法教师,在授课的过程中,应该时刻关注法律和司法解释的变化,及时将最新的法律内容和法律精神贯穿到教学中,提高学习效率。
2在教学课时的安排上,加强后续教学课时的设置
现在的法学本科在刑法的教学课时安排上,一般都设置两个学期进行教学,前一学期进行总论的学习,后一学期进行刑法分论的学习。在课时的安排上,每个学校又表现得不一致,有的学校课时多,有的学校课时少,因此,能不能在有限的课时内开展有意义的实践性教学,值得反思。以我院为例,我院将法律专业的刑法课程设置为总论与分论两个部分,总论与分论共计120课时,但我们在授课的过程中感到要利用现有课时开展几堂能激发学生积极思维,提高学生的论辩能力的案例教学就显得很紧张。笔者在2003年人民大学进修的时候发现,人大在刑法全部课程学习结束后又开设了一定课时的刑法案例教学,让学生在教师的组织下,有目的地开展实训练习,而且效果也不错。但很多学校没有后续的补充教育。因此,笔者认为,增加后续教学课时是非常有必要的,一是不会让学生在大学四年的学习中有学习一门课程就丢掉一门的思想,注意了知识的连贯性教育。二是后续教育是建立在已有的基础教育之上,学生有了一定的法学基础理论,在对实践问题进行分析时,能够运用法理来开展讨论,使学生逐步养成法律思维模式。三是后续教育又能反过来促进对基础理论的理解,更能丰富学生的法理知识。
3加强模拟法庭、法律辩论赛等的建设
充分发挥模拟法庭,辩论赛的功能,提高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及掌握法律、运用法律的能力,只有通过自己的实践,学到的知识比课堂要丰富得多。一是让学生组织学习兴趣小组,经常开展交流,组织以班级为单位的法律辩论赛。二是认真开展模拟法庭,进行法律实战演习。模拟法庭是法律院校进行法学教育的必要的实践性教学设施。但模拟法庭能不能发挥其作用,关键在于对它的建设程度,不要让模拟法庭建设流于形式,必须使它真正发挥效用。笔者认为要做好这项工作,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学校应当编写案例教程。学校组织教师到实践部门收集具有典型性、争议性强,材料齐全的案例,为学生进行模拟法庭提供丰富的素材。二是应当将模拟法庭设置为本科教学必不可少的一门课程。在刑法教学方案的设置上,应当将模拟法庭设置为实践性教学课程,并安排一定的课时,占有一定的学分,使模拟法庭真正为教学服务。另外,还可发挥各校法律协会的作用,加强学校之间的横向联系,展开校际之间的模拟法庭比赛等活动。如今年的10~11月份长沙高校法协组织的在15所大学的模拟法庭比赛,笔者参与了本校作为中立方组织的一场比赛,从中受益匪浅,更何况积极准备的参赛各方,收获无疑是良多的。
总之,我们在今后的教学中,只有不断提高刑法教学水平,改进教学方法,才能确保法学学生在司考之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新东方在线国家司法考试历年分数线和报名人数分析.http://news.koolearn.com/sfks/20120905/693628.html.2012年09月05日11:35.
[2]国家司法考试刑法试题分析员.http://bbs.tznews.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81579&highlight=2012-9-1022:40.
[3]欧阳本祺.司法考试背景下本科刑法教学的改革.法制与社会,20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