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新
初访爱丁堡
终于要去苏格兰了,英国的火车票有些贵,但只有沿着铁道线才能饱览更多的风光。我一早从剑桥出发,目的地是格拉斯哥,那里有我的一位诗友彼得。
火车行至爱丁堡,我临时决定下车。因为天色尚早,而且爱丁堡和格拉斯哥之间的交通极其方便。
从车站的候车大厅拾级而上,我发现自己正处于一个谷地,南面的高坡上耸立着多座巍峨的建筑,包括闻名于世的苏格兰城堡。那真是一幅壮观的画面,我似乎明白了,为何苏格兰人要选择这里作为他们的首府——易守难攻。
这座城市与伦敦是如此不同,人们的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也很少一样。事实上,在1603年以前,苏格兰和英格兰一直是关系微妙而纷争不断的两个国家。那一年,因为无子嗣的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去世,苏格兰国王詹姆斯六世乘机统治了英格兰,自称大不列颠国王詹姆斯一世。虽然他统治苏格兰时驾轻就熟,却始终不十分理解英格兰议会的权力和倾向,终于与之发生冲突并大权旁落。而联合王国的出现则要到1707年,这一正式合并引起了苏格兰民众的强烈不满,请愿与抗议不断。
不一会儿黑云压城,暴风雨来临。等到雨过天晴,我走到连接高地的旱桥上,低头看见东边一片美丽的大草坪,那正是王子街心花园。夕阳西下,一群孩子在如茵的草地上踢球,尽头是皇家学院和国立画廊,远景则是那高高凸起的城堡,这一色泽和动感之美令人难忘。
就在那会儿,我的耳边响起了风笛悠扬的声音,孤独而不凄凉,只见一个穿格子裙的青年站在空地上。而在他的背后,高高耸立着小说家、诗人、历史学家司各特的塑像和纪念碑。一个从未参加过战斗的作家成为民族英雄,实属罕见。
格拉斯哥的骄傲
风笛的声音还在耳边回响,我已经坐上西去格拉斯哥的火车。一小时后,我见到了已经在月台上等我的彼得。
第二天阳光灿烂,早餐之后彼得陪我游览。我们西行到了开尔文森林公园(Kelvingrove),彼得告诉我,开尔文是格拉斯哥附近的一个地名,也是物理学家威廉·汤姆逊勋爵的领地。我当然知道他的大名,他在剑桥读书时还得过单座划艇比赛的银橹奖。
彼得还告诉我Lord(勋爵)与 Sir(爵士)之间的差别,后者只能由国王(女王)加封,是不能传承的,而勋爵既可以传承,也可以加封,还带有一个名誉上的领地,通常是被加封人的故乡。被封为“开尔文勋爵”的汤姆逊是英国物理学领袖人物之一,而开尔文也成了热力学温度测量的基本单位。比起牛顿来,他的学术成就当然逊色一些,但牛顿只封了爵士。
原来除了物理学以外,汤姆逊在海底电报理论和海底电缆的实践方面都作出了巨大贡献,他冒着生命危险,铺设了大西洋海底电缆,使得英国在19世纪的世界通信上处于领先地位。这一点赢得国人极大的尊崇,也因此获得各式各样的荣誉,包括被封为“开尔文勋爵”。
走出开尔文公园以后,彼得带我来到了格拉斯哥大学主校区。格拉斯哥大学拥有许多值得骄傲的人物,除了开尔文勋爵外,还有“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外科消毒法之父”利斯特医生、“潜能”的提出者布莱克等,而最为中国人所熟悉的,当然是高效率蒸汽机的发明者瓦特。
事实上,瓦特从未上过大学,21岁那年,他在格拉斯哥大学开设了一家商店并制造数学仪器,结识了许多科学家,与布莱克成为朋友。正是利用后者的贷款,通过加装冷凝器改进蒸汽机,他获得了节省燃料的第一项专利。如今英文词汇里有两个词与他有关,一是他自己命名的引擎功率单位马力,二是用他名字命名的电功率单位瓦特。
再访爱丁堡
来到格拉斯哥的第三天,我按原定计划重返爱丁堡。
值得一提的是,古代中国只有土匪豪强才抢占山寨,可在中世纪的欧洲,“抢”山头建城堡的多是国王或贵族领主。9世纪时,城堡建筑在西欧迅速兴起,但到1494年,装配枪炮的法军以惊人速度连续攻陷许多意大利城堡,城堡时代宣告结束。
爱丁堡是苏格兰人的精神象征,其本意是爱丁的城堡,而爱丁在凯尔特语里意为陡峭的山。虽说城堡都修筑在山丘上,但像爱丁堡那样坐落在死火山花岗岩上,却十分罕见,因此也特别吸引游客。
城堡里有许多宝物,比如苏格兰皇冠、皇杖和皇剑。像其他重要城堡一样,这里也有核心部位的塔楼,一旦城堡被围或攻破,主人、亲信和近卫士兵便退防此地。塔楼里面除私人卧室、办公及服务用房以外,还有一口水井,甚至有通往城外的秘密通道。
下了城堡山向东,便是一英里长的皇家哩大街,爱丁堡老城区的主要街道,苏格兰的精华部分在这里展示,包括威士忌、格子呢,以及各种各样的博物馆。
当我穿过一个红绿灯,又听到悠扬的风笛声,一位身材高挑的风笛手正站在墙角,游客们接二连三地上来合影。我注意到,吹笛人的左肩上披着一块长方形的格子呢,这标志着他的家乡在苏格兰北部的高地。
虽然北非、阿拉伯半岛、高加索和欧洲许多国家都有风笛,但似乎苏格兰的最为有名,这恐怕与吹笛手穿着格子呢短裙不无关系吧。
“世界的尽头”
我沿着皇家哩大道西行,看到一些有趣的胡同和房屋,停下来拍了几张照片。一家名叫“世界的尽头”的咖啡馆让我放慢了脚步,我注意到每扇窗户和门房之间都有一盆鲜花,有一位红衣少女临窗就座。忽然之间,我想到那位靠写作成为亿万富婆的罗琳女士,她就住在爱丁堡。
1994年圣诞节前夕,身无分文的罗琳携带着一岁的幼女,离开了令她伤心不已的葡萄牙,移居爱丁堡。起初,罗琳靠领国家救济金度日,她患上了忧郁症,企图自杀。直到有一天,罗琳开始写作《哈利·波特》。她在爱丁堡的几家咖啡馆里完成的《魔法师的石头》是她的处女作。
之后,罗琳又推出六部《哈利·波特》小说。这种写法并非她首创,19世纪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也曾采用。他成功地塑造了大侦探福尔摩斯。巧的是,柯南道尔也出生在爱丁堡,1887年,眼科医生柯南道尔以爱丁堡大学一位喜欢推理的老师为原型,创作了第一部探案小说《红字的研究》。之后的系列小说,在纽约和伦敦催生了崇拜福尔摩斯的宗教性狂热。柯南道尔感到厌倦,遂于1893年让主人公死去,没想到“福迷”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常去他家干砸玻璃窗之类的事。不得已,柯南道尔只好“妙手回春”让其复活。
三天的行程结束了,我就要告别苏格兰。与彼得话别后,我一个人去格拉斯哥中心火车站。路上我终于记起一件事,走进一家小超市,在冷藏柜台前一睹方形的苏格兰香肠。
离开剑桥时我请教一些朋友,如何用一个单词描述苏格兰。结果每个人的回答都不一样,有的答是友谊(《友谊天长地久》是苏格兰民歌),有的答是天气,有的答是裙子,还有的答是蚊子(据说苏格兰乡下的蚊子很凶)。见到彼得后,我又把问题抛了出来,他的回答是:香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