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无错

2012-04-29 00:44水风
廉政瞭望 2012年4期
关键词:人治人情亲戚

水风

笔者认识的一位厅级干部,一向洁身自好,近来却颇受烦扰。原来他在异地任职,老家的一些亲戚老表不远千里,跑到他所在城市打着他的旗号 “揽事觅食”。事前他并不知情,知道后很是光火,狠狠批评了那些亲戚。不想,对方反倒是跳将起来,说他自私只管自己不顾念亲人。尤其令他不解的是,其他亲戚们的态度竟多也站在那人一边,认为“现在都这样”,觉得他刻板不近人情。

其实这人是个重情之人,寒微之时他对老家的人也能解囊相助;没想到如今却招致这样的埋汰。他甚是感慨,做好人易,做好官难啊。

这位官员面对的困惑,正是中国社会千古难解的人情题。道理的是非曲直自然是一目了然;但放到现实层面,人情环境下人的行为处事往往并不那么能够一清二楚。这位官员正气凛然坚持原则值得尊敬,但现实中的人情关,很多人却都过不去。如他亲戚们说的“现在都这样”,就道出现实的另一种答案。在现在的社会环境中,单靠官员个人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操守去抵御的成效有多大?因此有人提出,人情害人,要改变中国人情社会的传统。

姑且不说改革一个国家的经济要几十年,改变一个民族的文化心理可能要几百年。作为中国人自古以来的处世内在逻辑,人情观念该不该改?难道都是人情的错吗?

人情是中国的千古智慧,中国绵延两千年成为唯一现存的文明古国,人情对维系社会稳定的作用不可忽视。朝代可以更替,人情始终未变,社会由此存续。血脉相连,人情温暖,这是一个让中华民族骄傲的传统。不要忘了,当年我们对资本主义冷冰冰人际关系的批判;而现在提倡学雷锋,也包含着对社会中人情温暖的向往。因此,笔者认为我们对于人情社会的质疑和批判,在公不在私,在追求法治的道路上如何摆脱人治的羁绊。

历史上中国没有走向法治,是因为没有法吗?《大明律》的严酷律法、《大清律》的完整体系,远远超越了同时期世界上的其他国家,但结果中国眼望后起之国向法治绝尘而去,自己始终在人治漩涡打转。这是因为儒家治国伦理下的人情混淆了公私,超越法理,徇情枉法成为封建时代难以除掉的政治恶疾。

中国的传统社会是运行在两条轨道上,一是法律,一是人情。这两条轨道不是平行而是时有相交,如古话说的“法不外乎人情”和古法中“亲亲相隐不为罪”。儒家提倡“应天理顺人情”,民间则有“人情大于天”的说法。人情上达庙堂,下通乡野,既是基于人性的自然天性,又因义利的统一而被经世致用。因此,古代中国社会是人情社会;古代的人治,某种程度上也就是“人情之治”。

于是从古至今我们看到,有人情,就有关系;有关系,就有商量;有商量,就有变通;有变通,法律制度就打折扣。然后投桃报李你来我往,就有利益交换;固定了的利益就成了同盟圈子;圈子中讲情面不讲法;推而广之,整个社会就讲人情而不讲法。

但现在我们已经摒弃了儒家那套治国之道,走向现代国家,法治不行便不是人情的责任,而是规则的问题。现代法制国家也讲人脉关系、讲人事渊源,美国政坛有骷髅会、日本有世家政治,西方国家都有政治利益集团,也都有利益交换。过去美国总统把大使职位“酬谢”给竞选中的捐款富豪,虽被人诟病但并不能说因此美国就是人情政治。因为运行规则是透明的,授权程序是公开合法的。由此可以得出,妨碍中国法治进程的不是人情,而在于整个社会缺乏公开透明的规则,在于权力的暗箱操作,以及缺乏真正的监督。

如前所述那个例子,就算是亲戚去“觅食”,只要程序完整过程公开,钱可以挣得心安理得,官员本人也可以光明磊落无须避嫌。一切都在阳光下,既能防腐,也能清毒。当然要达到这一步,就不只单一领域单一事项的片面公开和断层公开,而是建立包括权力运行的公开、财政预算公开、官员个人信息公开在内的一整套公开体系。

政府能够真正被人民监督,决策经公开讨论而出,权力的行使在公开、透明的情况下进行,结果能够直接接受社会大众的评判与检验,这是当代中国社会葆有人情美好的同时,走向现代法治国家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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