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秀芹
高校承载着科技创新和知识传播的使命,已逐渐成为我国知识创新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随着国家投入科研的经费逐年增加,高校的整体科研实力也在不断增强,自国家设立科学技术奖以来,截至2009年底,高校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共489项,占授奖总数的52.3%;获国家技术发明奖共1,191项,占授奖总数的37.0%;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共3,044项,占授奖总数的30.9%。2010年高校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27项。
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科学管理,不仅能够保证科研项目的完成质量,提高科研水平,而且有助于高校学术风气的端正,促进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更事关科学研究的发展和进步。为提高高校科研管理效益,对科研经费管理进行绩效评估已成为科研管理部门的共识。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管理经验,加强科研经费监管,对于提高我国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科研经费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对科研经费进行绩效管理,是高校科研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绩效评估对促进科研工作健康发展,提高科研经费的产出和效益,提升科研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国际上,发达国家在政府科研经费管理中普遍引入了评估机制,不仅重视立项前的预算评估,还重视立项后的绩效评估。1993年美国国会颁布了政策绩效与结果法案(Government Performance and Results Act, GPRA),从而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了绩效评估的概念与制度,并指出对于科学研究也必须进行相应的绩效评估。
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监管工作,是指通过强化对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的规范化管理,并加强对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监督,保证科研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效益性,最终促进高校科研工作持续高效健康发展。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监管工作既关系到高校改革发展工作的整体推进,同时也是高校实现规范化管理、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要求。
目前我国科研经费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纵观我国高校科研经费监管工作实际,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工作正在逐步规范,但科研经费监管工作还处在不断地探索和改革中。
1.监管机制基本确立
高校科研经费监管体制主要分为高校外部监管和内部监管两个层次。外部监管主要是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审计署等有关部门和科研经费提供方或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组成的科研经费监管体系。内部监管主要是高校科研部门、财务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对科研经费的管理,以及财务、监察、审计部门对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2.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理念存在偏差。高校发展过程中,由于多种因素驱使,如科研经费量与各种评定、晋升、奖励等挂钩,导致过分追求科研经费量的增长,而忽视对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和效用的管理。
二是规范使用意识不够。高校科研项目负责人大多是学术型人才,他们对科研经费管理缺乏相应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对相关财经制度缺乏必要的认识,因此对于科研经费支出的合理性和真实性不能严格把关,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不合理、违纪甚至违法现象。
三是监管机制尚待健全。首先是外部层面的监管体系不完善,高校与财政部、审计署等主管部门和项目资助方的协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其次高校内部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存在一定脱节,财务、审计、监察共同参与的科研经费监督机制尚未形成,缺乏有效的信息交流平台和协作机制,科研经费管理工作的各监管主体难以实现优势互补,科研经费监管机制的综合效果不强。
四是责任追究力度不大。科研经费审计多属于事后管理,高校出于鼓励科研人员积极性和便利性的考虑,对科研经费管理整体比较宽松,使用中也存在一定灵活性和随意性,对相关违纪问题处理较轻。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科研经费监管概况
澳大利亚科研经费投入量大且立法完备详尽,通过科研评估及审计等方式进行管理,资金产出效果很好,对科研经费的监管以预防为主。澳大利亚国立大学致力于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的研究型大学,迄今已培养了6名诺贝尔奖获得者,具有极强的科研实力及科研管理水平。
1.高校科研经费主要来源于联邦政府拨款及ARC拨款
澳大利亚联邦和各州政府对于科研的投入非常巨大,2011年~2012年度政府科研投资高达94亿澳元,其中20%的资金投向高校;此外,公共科研机构、大学及企业等各科研主体也从其他非政府机构获得部分资金。
澳大利亚研究理事会(Australian Research Council,ARC)是以资助竞争性项目为主的方式支持科学研究并向政府提供研究咨询的联邦机构,其作用是对联邦政府的研究资助和科学政策提出建议,并推动开展最高水平、有益于澳大利亚全社会的科学研究与研究培训,主要负责“国家竞争力资助计划”(National Competitive Grants Program,NCGP)的实施与管理,资助大学的高水平科研,在澳大利亚国家创新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在科技项目管理及项目绩效评估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NCGP计划分为“发现”(Discovery)和“合作”(Linkage)两种资助类型。“发现”类资助项目旨在发展和保持澳大利亚在大多数学科领域内具有高水平的科学基础;而“合作”类资助项目则旨在通过加强澳大利亚国家创新系统内部及与国外创新系统的联系,鼓励和拓展各种合作方式,使科学研究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ARC在2011年~2012年度NCGP计划拨款81亿澳元,其中“发现”类资助项目拨款计划为50.2亿澳元,“合作”类资助项目拨款计划为30.8亿澳元。
2.科研经费监管制度完备
澳大利亚研究机构和研究人员都以《澳大利亚负责任研究的行为守则》(Australian Code for the Responsible Conduct of Research)为基本规范。该行为守则由ARC、国家健康和医疗研究理事会(National Healthy andMedical Research Council,NHMRC)和大学共同制定,对于如何处理违反守则及科研不端行为的指控,如何管理研究数据和材料,如何发布和传播研究成果,包括适当的著作权归属,如何进行有效的同行审查,以及如何管理冲突等作了明确界定,对澳大利亚科学研究具有较强的普遍约束力。
3.科研评估促进高校科研水平提高
ARC借鉴英国科研评估系统RAE,建立了澳大利亚自己的科研评估系统(The Excellence Research in Australia,ERA),该系统具有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聘请经验丰富且国际公认的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主要开展3类评估:学科评估与学科发展战略研究,资助类型的评估与研究以及管理政策的评估与研究。学科评估与学科发展战略研究工作中,通过评估澳大利亚的高等教育机构及学科研究能力,为具备国际竞争力的院校和学科寻找投资机会。2009年以ERA对物理、化学、地球科学、人文学科、艺术创作等进行评估作为试点,2010年的评估涵盖了所有学科集群,2012年将进行新一轮ERA评估。评估结束后,ARC以会发布《年度评估报告》(ERA National Report),作为ARC对具备国际竞争力的院校和学科开展重点投资的依据。评估结果同时也向社会公开以便接受广泛监督。澳大利亚41所大学及其他研究机构对ERA评估都非常重视,以争取更多的经费投入。澳大利亚国立大学也参与其中。
4.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内部科研管理部门
2010年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的全部预算为9.75亿澳元,80%的经费用于科研及与科研相关的项目。ANU的科研管理部门是科研办公室(Research Office),下设科研资助办公室(Office of Sponsored Research)、科研诚信办公室(Office of Research Integrity)、产业化办公室(Office of Commercialisation)以及科研评优办公室(Office of Research Excellence)4个办公室。
科研办公室(Research Office)负责对科研进程进行监管。该办公室主要协调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的各项科研活动,制定科研政策建议,起草各类科研报告和文件,与优质客户服务和大学外部组织建立和保持有效的沟通与联络,争取包括英联邦国家资助机构、民间非营利组织和行业的各类资助。
科研办公室下设的科研诚信办公室(Office of Research Integrity),依据《澳大利亚负责任的科研行为规范》,负责对科研诚信及学术不端行为等进行监管,促进“负责任研究”的开展。科研办公室下设的知识产权和产业化办公室(Office of Commercialisation),致力于为ANU的各级研究人员(包括博士研究生和科研管理人员)提供服务,通过特许或是出售知识产权,以及基于知识产权成果成立公司,从而保护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的知识产权。
5.国家层面、ARC层面以及学校内部的审计
一是国家审计。澳大利亚国家审计办公室负责对联邦财政的审计。政府执行预算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使执行与预算保持一致,所以审计工作的重心转向对绩效的审计。审计办公室设有专门的绩效审计机构,其主要职能有:提出绩效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基准线服务(基本标准线);良好行为规范;其他。绩效审计重要的是搜集大量信息并进行处理,需要相关专家的极大参与和帮助。
二是ARC审计。ARC科研项目审计一般有两个层面,一是ARC组织内部独立的审计师,或雇佣社会审计师,对ARC科研经费进行随机审计;二是各高校从ARC申请的科研经费要和学校的年度经费一起接受大学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经费使用人员保留相关票据,审计时提供备查。
三是ANU内部审计。ANU校董会下设5个委员会,其中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Audit and Risk Management Committee, ARMC)是根据1997年《联邦政府和公司法案》(the Commonwealth Authorities and Companies Act)要求而成立的一个法定机构。根据ANU《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章程》(ANU Audit & Risk Management Committee Charter)的规定,ARMC直接隶属于校董会,这种独立性确保了监督的有效进行;ARMC每年召开5次会议,并负责对校长及其领导下的行政部门及各学院进行监督。ARMC下设的风险管理和审计办公室(Risk Management and Audit Office,RMAO),基于风险鉴别、排序、处置和管理,制定3年滚动审计计划,主要审查合规性及商业促进功能,审计计划中包含对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的审计。审计办公室借助计算机辅助审查技术,重点关注3个关键区域:资金往来交付过程审计,如供应商、仪器设备采购、付款等;人事管理程序审计,如工资详单、科研辅助人员工资状况及人员离职状况等;管理需求审计,如关键资金账户确认等。
加强我国高校科研经费监管的启示
澳大利亚现行科研资金监管理念和做法侧重于预防,通过完备的制度体系、科研绩效评估及不同层面的审计等,将滥用科研资金的可能性降到最低。其管理体系建立于澳大利亚文化、社会及法制的大背景之下,能够发挥实际效用。
近年来,在科教兴国的背景下,我国逐年加大了对科研的经费投入。庞大的科研经费要转化成真正的生产力,对其的使用进行监管非常必要。当前科研资金监管所面临的现实背景是:一方面,我国的大学数量远远超过澳大利亚,各地区发展也不平衡,因此监管复杂程度很高;另一方面,我国与澳大利亚截然不同的社会文化背景、高校管理体制及科研管理体系,不可能完全照搬澳大利亚的做法。
借鉴澳大利亚科研经费监管做法,在我国建立健全国家层面的宏观监管、科研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管和审计部门的项目中和项目后监管,形成对高校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监管,以确保科研经费使用合规、合法,并提高科研经费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促进和保障学术自由。
1.开展职业道德教育
教育是常态的工作,在科研学术人员入职之初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在日常工作中及时进行诚信教育、学术道德教育、行为守则教育等,通过法规和制度教育,强化科研项目管理和参与人员的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预防在前。
2.形成制度体系
明确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是保证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的前提。高校通过制定完备的制度和详尽的流程,将各类科研经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按项目单独建账,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集中核算、专人审核,确保科研经费专款专用,防范风险。
3.进行绩效评估
科研项目和经费绩效管理是高校科研管理的重要手段,目前尚在起步阶段,要尽快完善评价体系,建立健全评估制度,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和管理,保证科研资金的使用效益。绩效评估一般采取定量分析、会议研讨、问卷调查、信息收集以及国际比较等方法进行。
4.审计监察监督
监督的独立性所蕴含的互不隶属、相互制约的特性,是发挥有效监督作用的前提和基础,能够保证监督工作独立、客观、公正的进行。通过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引入计算机辅助技术,建立科研项目数据库等,便于高校内部审计和监察部门监督。同时也要加强和发挥社会中立“第三方”审计事务所等机构的作用。
(作者单位:北京科技大学)
[责任编辑: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