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关门发包不足取

2012-04-29 00:44《中国经济周刊》评论员
中国经济周刊 2012年48期
关键词:承包者承包合同承包经营

《中国经济周刊》评论员

中石油拟对旗下近万座年销量不足3000吨的加油站择优选聘承包经营者,据称此举既能起到减负作用,还可优化企业内部资源配置,帮助企业重点提升优势站点经营水平。

基于企业自身的微观视角,中石油尝试进行的部分经营机制转换,总体符合国企改革一般思路。通过承包制放权,可以被视作国企效率提升可信赖的手段之一。

但这终究仍属于妥协式的改革。事实上,作为过去相当长时期内国企改革最通行的套路,承包经营一方面确实较为普遍地提升了企业效率,不过与此同时,这一改革留存的问题是道德风险依然高企,因为经营者在承包合同谈判过程中,很容易利用信息优势取得不公平的优惠条件,而在承包合同执行过程中,承包经营的非永久性特征更是大大加剧经营者短期行为取向,掠夺性地消耗资源甚至转移资源等现象并不鲜见。

这其实也正是为什么国企改革自1993年起逐渐不再以承包经营为主要方式,重心转向产权改造以求培育“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的原因。而承包经营作为在此战略转向过程中逐渐退居辅助地位的配套措施,至少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仍可因其摩擦成本较小等优点,继续保持其存在的必要性。

中石油基于穩妥性考量而对旗下面广量大(占公司加油站总量一半左右)的小型加油站仅做发包处理而非彻底剥离改制,或许正属特定情况下阻力最小的较优选择。但问题是,中石油将其择优选聘承包经营者的范围局限在原加油站核心管理人员或工作人员,这就明显过于保守,因而未来反而可能麻烦更多。

承包经营最大的问题本就在于道德风险难以消弭,而关门发包即便不论是否涉嫌主观故意的企业内部利益输送。仅就客观规律推断,这种做法只会使得道德风险雪上加霜,因为人为限定承包者范围,必然导致无法依托市场机制自发形成承包价格。更不用说,关门发包据以为凭的理由,如安全、就业保障等随附义务,很容易成为承包者掩盖其经营性亏损并要求发包方补贴的托词。

承包者能否承担起安全、就业保障等义务,实则与承包者身份并无关系。这一点,可资佐证的大量实证研究结果业已表明,以民营化为主线的国企改制不仅显著提升了企业效益,而且在产品质量、就业机会以及税收缴纳等方面,同样也都有不俗表现。因此,中石油的关门发包不仅不公平,而且不经济,这种不足取的做法,其实不过是怠于监管、便于脱责的小九九作祟的产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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