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语法教学为语文学习添翼

2012-04-29 19:52:49王春华
课程教育研究 2012年5期
关键词:淡化素质教育策略

王春华

【摘要】中学语文语法教学从过于强化语法教学到淡化语法教学,后者成为我们目前初中语文教学中的普遍现象,这一症结给学生语文学习和语文能力的提高造成很大的困难。面对这个困惑,本文探讨了其中的原因,表述了语法教学的意义,构想了解决问题的途经。

【关键词】中学语文语法教学 素质教育 淡化 策略

【中图分类号】G633.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2)05-0059-02

新课程实施以来,初中语文教学有了许多新的变化。在《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中,语法教学的内容以区区百余字的篇幅纳入附录之中,要求“在阅读教学中,为了帮助理解课文,可以引导学生随文学习必要的语法知识,但不必进行系统、集中的语法知识教学。”于是,不少教师在教学中便少教甚至不教语法,初中三年,绝大多数学生对字、词、音、义(如字的结构、近义词和反义词、多音字和同音字等)以及常见的的修辞手法(如比喻、排比、拟人、夸张等)基本能做到“知其然”,但对更多的语法知识是一无所知,其头脑中根本就没有语法的概念。在部分学生的身上甚至会出现“语法盲区”现象,除了解一点修辞知识外,其它的几乎不知道!

谈及“语文语法教学”这个话题,也许让人觉得老土,也许有人认为没什么新意可讲,也许也让人觉得就是说了也没用,这是课程标准的要求。可作为一个在一线工作十几年的语文老师,经历了苏版教材的几次改版,对语法知识那份特有的体会,让我心生困惑,期望在思考之后能有豁然开朗的顿悟。

语文课《课标》(7-9年级)明确要求要“淡化语法”教学,但这种“淡化”并非是“淡出”,更不能和“什么语法知识都不教”对等起来。“淡化语法”是相对于以往教材中“繁、难、偏、旧”的语法知识而言的。在新课改背景下,虽说初中语文语法教学被“淡化”是不争的事实,是大势所趋,但“中学语法教学”还不至于“淡化”到取消的地步,语文教师不应轻易摒弃语法教学,不能从过于那种过于强化语法教学转化为过于淡化语法教学,甚至是不教的地步。初中阶段的语法内容是学生高中学习必不可少的铺垫,在初三时段的学习中我们就已经体会到语法教学的重要性,文言文教学中所出现的“词类活用”、“虚词的用法”、“特殊句式”等,虽不要求学生说出具体的语法知识,可是如果没有一定的语法知识的理解,词义及翻译都是棘手的问题,词性概念不明确,如何能够理解词类活用,不明白句子成分和短语结构也就不可能理解并判断“特殊句式”,也就无法准确翻译。“语法教学淡化要求”“语法知识不作为考试内容”,但在实际知识的的解读、运用中,却离不开必要的语法知识。

2011年连云港市中考试题第1题:仿照划线句子,续写一句话。她如绝美的天籁,拂去尘世的喧嚣;她似千年的佳酿,蕴藏醉人的芳香;,。【分析】:这个仿写句要求答案中要体现比喻和排比两种修辞,而且要是一个陈述语气的句子,其间两个分句前者是偏正短语,后者是动宾短语,宾语部分又是一个偏正短语。看似一个简单的仿句,要运用的语法知识并不少,这还仅仅是一例,试卷中的病句修改、文言停顿、句子翻译无一不涉及语法常识。泰州市中考试题在综合实践题中,出了一道“汉字结构趣解”的题目,知识的准确回答必然要求学生对汉字的构造常识有一定的了解。语法知识在我们语文知识的运用、实践中无处不在。

作为一个初中的语文老师,我们的眼光要看得长远一些,不能为了“考”而“教”,而应为了“学”而“教”,教师有责任帮助学生构建起完备的语文知识体系,语法知识是这个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纽带。学生学会语法知识也就多了一把打开语文之门的钥匙。

在素质教育的大背景下,我以为语法的学习是必不可少的。语法是语言的组合规则,是运用语言的法则,是一种先进文化,是人类在几千年的语言运用过程中总结出来的规律,它能提高人的分析能力和综合素质,使人对语法的感性认识提高到理性认识,准确理解语法,有助于更深刻地感知、自觉地把握和自由地驾驭汉语。作为汉语知识的传授者,在语法知识的启蒙阶段,特别是我们初中这个特定的承前启后的学段,如何理解课标要求,如何在实际教学中处理语法知识,进行语法教学,是我们们每一个汉语知识传递者深思的话题。

一、教师要“语法有度”,正确理解课标“淡化语法”的要求

这里所说的“度”:指的是语法教学要做到了解基本的语法知识,随文而教,弱化训练。新课标旨在引导教师们改变过去那种“重知识轻能力、重结果轻过程、重教书轻育人……”的观念与做法,旨在引导教师们在教学中均衡“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维度,让学生真正成为课堂的主体、学习的主人,成长为适应时代需求的有创新意识的个体。学习了解基本的语法知识,储备终生学习必备的知识,对学生的后续发展十分重要。但教师又不能像以往的教学那样,花大量时间和功夫集中讲授语法知识,为应付考试对学生进行语法方面反复强化训练,使“语文课”变成了“语法课”,导致学生因“语法”的枯燥乏味而对“语文课”生厌,产生抵触情绪,失去语文学习的浓厚兴趣。教师要把握好语法教学的“度”,将语法教学和语言人文性和实践性很好的融合起来,语文课才会生机勃勃,才不会又再次蜕变为“语法课”。

二、教师要“生书研读”,准确把握教材、学体情状

系统回看苏版教材,编者将字、词、句子、说话常识等分散安排在单元后面的综合实践中;将标点用法、短语类型、修辞、复句等内容单列在每册教材最后,以附录列表的形式来介绍。从这里我们可以推测出教材编写的意图:既要在平时的语文教学中融进语法基本知识点,又要让学生建构起自己的语法常识体系。教师只有对学段内的教学内容做到了心中有数,对语法知识的编排了然于胸,才能合理安排,从容应对。

在对教材了解的同时,学习的主体——学生更不能忽视。了解他们的学习基础,准确把握现有的语法知识水平,这是教师讲解语法知识和选择科学教法的前提。初中七年级的学生,目前因为施教学区的变化,小学教师对小学课标中语法教学要求的理解与执行的不同,这些同学们既有的语法知识基础也千差万别。有的学生头脑中根本就没有语法的概念。对于少数七年级新生而言,就连基本的多音字、多义字、比喻等修辞都还一片茫然,更别提语法知识基础了,只有切实了解学生实际水平,在初中阶段因人制宜,因材施教,才能高效度地完成课标要求的语法内容。

三、教师要“科学设计”,注重语法讲解策略

教师在传授语法知识的过程中,方法要灵活多变,形式要多种多样,这是我们教师如何科学传授语法的问题。教师应该把语法教学渗透在整个语文教学中,而不是把语法教学当成独立的教学过程。语法教学中,要注意“教活”而不是“教死”,让学生“活学”而不是“死学”,这是我们教者语法知识教学的基本点。

著名语言学家吕叔湘老先生说过:“更重要的是要通过课堂教学培养学生自己观察和分析语言现象的习惯。”这里的课堂教学我理解为是语文教学中的“阅读教学”和“写作教学”,这是我们目前传授语文知识的主途径。

阅读教学中学生可以从语法规范的课文中汲取语法知识,教师以课文语言材料为例子进行语法知识教学。课本中所选范文,不仅文学性、思想性强,而且语法规范,是符合语法教学的语言材料,利用这些典范的语言材料进行语法教学,一方面能培养学生的文学素养和健康情感,让学生不会觉得枯燥乏味,不会加重学生的学习负担,另一方面可以让学生感知并建构相应的语法知识体系,形成教材配套的语法知识技能。

写作的过程,其实就是语法规范下内化为自身语言表达能力的实际运用过程。因此,我们教师可以将语法知识贯穿进平时的作文练笔中。特别是作文讲评课,可以将所有有语法错误的作文题目拿出给学生评析,还可以让学生自己找作文中的病句,并加以归类,以形象具体的例子体会语法知识,逐渐规范学生的表达习惯,提高表达能力。当然语法知识的教学远不限于这两个领域,我们教师可以开拓更多的渠道。

在“淡化语法”的背景下加强语法教学,我们要把握好“度”,同时我们还要注意,语法教学要长期坚持,贯穿始终,因为语法知识很是抽象,短时突击教学效果差,且不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宜将知识点分散于各个时段的语文教学活动中,并在适当的时候加以总结,使之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在课标要求的框架内有效完成好初中阶段的语法知识教学,还学生一个完整的知识网络。

参考文献:

[1]王尚文 《语感论》(修订本),上海教育出版社,2000年

[2]胡明扬 《语言学概论》北京语文出版社, 2003年

[3]邵敬敏 《汉语语法学史稿》,上海教育出版社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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