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王阁序》“勃三尺微命,一介书生”新解

2012-04-29 16:49道坂昭广
古典文学知识 2012年6期
关键词:滕王阁序滕王阁王勃

道坂昭广

《秋日登洪府滕王阁饯别序》(以下简称为《滕王阁序》),引用了众多典据,连用各种字数的对句,平仄配置也大致整齐,不仅是唐代诗人王勃的代表作,在中国文学史上也被誉为一部优秀的骈文作品。

众所周知,在日本的正仓院中,有一本叫作《王勃诗序》的手卷本(以下称为《正仓院本》)传存至今(图1)。在其末尾处记有“庆云四年(707)”的年号,因此可以认为,这是王勃死后大约三十年后被誊写下来的,现存最古老的《王勃集》的一部分。据我调查,这套手卷本不仅古老,而且抄写的相当正确,作为文本的信赖性很高(请参考拙著《正仓院藏〈王勃诗序〉校勘》,香港大学饶宗颐学术馆2011年以及《略论作为文本的正仓院藏〈王勃诗序〉》,《文学与文化》2011年第1期)。一共有41篇序的作品中,《滕王阁序》也包含在内(图2)。它与《文苑英华》所载《滕王阁序》,大约有59处异同(因统计方法不同或有出入)。

图1 正仓院本卷头部分

图2 正仓院本《滕王阁序》

图3 “五尺微

命”部分

其中的几处,包含有可能给予我们新的解释的文字,或能改变以往解释的句子。对于本文中将要讨论的“勃三尺微命,一介书生”这一对句,以往的解释各不相同。但在正仓院本中,这一部分作“勃五尺微命,一介书生”(图3)。“三”和“五”皆为数字,虽然更是容易出现笔误的文字,但是我推测正仓院本的“五尺”是《王勃集》最初的文字。如果是这样,我们就有可能通过正仓院本,来正确理解王勃使用这组对句来表达的真正意图,并有可能对此意图进行解释。

在说明我对于正仓院本中的“五尺”的观点之前,首先来整理一下先行研究对于“三尺微命”的解释。

清末人士蒋清翊,对所有传来于中国的王勃作品进行了详细的注解。然而,非常遗憾的是,他并没有对这一部分的“三尺”标注。另外,在《古文真宝》(后集卷三)和《古文观止》(卷七)等几本选集中都采录了《滕王阁序》,分别记录有“历代名文云,三尺言其小”,“方说到自己”等简略的注解,让人无法理解这些注解具体在说明什么。但是,如下文所示,一般来讲,“三尺”解释为王勃的身高。

民国的高步瀛在《唐宋文举要》乙编卷一中,代替“身高说”提出了新的解释。虽占篇幅,在此引用该注:

三尺句蒋(清翊)氏无注。案《礼记·玉藻》曰,绅制士长三尺。《周礼·春官·典命》郑注曰,王之下士一命。子安曾为虢州参军,故自比于一命之士,曰三尺微命也。又疑三尺或指法律言,《汉书·杜周传》……《旧唐书》勃传曰,官奴曹达抵罪,匿勃所,惧事泄,辄杀之,事觉当诛,会赦除名。三尺微命,自伤曾罹法律,生命甚微也。

高步瀛虽未提及“身高说”,但是对于“三尺”,提示了两种解释的可能性,并列举了作为其根据的出典。其中之一是,“三尺”指“绅”,也就是绅带的长度。在古代,腰带下垂的长度根据身份而不同,下级官僚的长度是“三尺”。高步瀛引用这一典据,说明“三尺”指的是下级官僚。第二,说明“三尺”指的是法律,他解释说,王勃之身,由于触及法律将至死罪。此后,我也考察过另外几种注释以及相关论文,感到“下级官僚说”更为先行研究所支持。但是,包括以上两种说法,现在是三种说法平行的状态。比如,在日本有两种译文。其一,是《中国古典文学大系23汉·魏·六朝·唐·宋散文选》(伊藤正文、一海知义编,平凡社1970年版)中的译文,也就是“三尺童子”,采用的是“身高说”。其二,是《新釈汉文体系16古文真宝(后集)》(星川清孝编,明治书院1963年版)中的译文,明确地否定了“身高说”,说明“三尺微命”,就是“三尺微身”,表示微小的存在。

在中国,王力先生《古代汉语(修订本)》第3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依照高步瀛之注释,将“三尺”解释为“指衣带结余下垂的部分(绅)的长度”,将这句解释为“作为虢州参军这样的下级官僚的自己”。而且,在孙望、郁贤皓先生主编的《唐代文选》上(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中,也介绍了高步瀛的两种说法,并支持“下级官僚说”。但是,作为下级官僚,具体指出“按此当自谓其曾为沛王府修撰”。更有《唐文选》(李浩选,人民文学出版社2011年版)指出“或言指童子。……按,勃为此文已过冠年,似无自称为三尺童子之理”,对于三尺童子这一说法提出了质疑。在此之后,他引用了高步瀛的注解,提出“可备参考”,支持了“下级官僚说”。如上所述,日中的现代注释,也是分为“身高说”以及“下级官僚说”两种说法。[

《古文观止》有三种翻译,天津古籍出版社翻成“只有三尺身体”;安徽教育出版社、湖北人民出版社都解释为绅的长度,前者是“吾王勃官位卑微”,后者为“吾身份微贱”。《历代骈文名篇注》(谭家健著,黄山书社1988年版)和《中国古典文学读本丛书·唐文选》(高文、何法周主编,人民文学出版社1987年版)都引用了《礼记·玉藻》和《周礼·春官·典命》中的郑玄注,取意为下级官僚。]而且,即使解释为官僚,对于具体是何官职也存在意见分歧。正如星川先生和李浩先生在解释中指出的一样,这样的分歧存在一个问题,也就是《滕王阁序》究竟是何时,在王勃多大年纪时被创作。

蒋清翊在标题下注中引用了《唐摭言》卷五“王勃著滕王阁序,时年十四。都督阎公不之信……”这一记录。也就是说,蒋清翊根据该记录,推论出此序是在王勃14岁时被创作的。根据文本不同,也有13岁时的说法,但依据这一记录,有些主张认为《滕王阁序》是在王勃少年时代被创作的。

然而,依照李剑国氏《唐五代传奇叙录》(南开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该记录是晩唐罗隐的《中元传》最初所录,《唐摭言》其实刪除了其中在马当山遇到神仙,借助神仙之力,一夜之间就到达了遥远的南昌这样荒唐无稽的部分。果真如此的话,十三四岁的无名少年王勃,却能够写出这样的长篇骈文,这是滕王阁故事的重要主题。因此,比起考虑该记录是否属实,应该将目光放在包含这个重要主题的滕王阁故事上。而且,基于这个故事,可以发生于“三尺”为身高的解释。以这个故事为铺垫,在《醒世恒言》卷四十《马当神风送滕王阁》中,有一个场面描写了被夺走作序名誉的阎公女婿吴子章,将王勃辱骂为“是何三尺童稚,将先儒遗文,伪言自己新作”;《杂剧三集》(清邹式金辑)所收《滕王阁》中,有将这两句合二为一,[此外,周亮在《“三尺微命”与〈滕王阁序〉的写作时间》(《贵州大学学报》1997年第3期)和《由〈金瓶梅词话〉中的一段笑乐院本所引起的思考》(《信阳师范学院学报》2000年第1期)中指出,《金瓶梅词话》中有以“三尺”描写少年王勃身高的部分。]王勃称自己为“三尺书生”。从这些逸话发展而成的故事世界中,王勃的年少被逐渐强调,因而“三尺”才作为身高固定了下来。

对此,高步瀛氏主张“三尺”是指绅的长度,或者是指写法律的木简的长度。受其影响,有的研究批评说,即使是十三四岁的少年,“三尺”也是太矮。屈万里先生早在《“滕王阁序”的两个问题》(《大陆杂志》第16卷第9期,1958年)就明确否定了三尺的“身高说”。他驳回《滕王阁序》创作时王勃只有十三四岁的说法,对于“三尺微命”有着如下见解:“‘三尺微命的三尺二字,一般人都认为是指童子身材的高度说,实际上也不是。因为如果指童子身材的高度说,则孟子里有‘五尺之童的现成典故,子安似乎不至于弃而不用。退一步讲,如果不用典故而照当时的尺度说,则十三四岁的子安,身高也决不止三尺(据近人考证,唐尺一尺,约合今三分之一公尺)。”之后,引用高步瀛的注解,并赞成他的观点。

屈万里先生反对“身高说”,对于毫无批判地接受并传承这种传统解释,做出了划时代的批判。之后如张志烈《王勃杂考》(《四川大学学报》1983年第2期)、黄任轲《〈滕王阁序〉疑义辨析》(《文学研究丛刊》1984年)、任国绪《王勃〈滕王阁序〉作于何年》(《北方论丛》1986年第6期)、张丽《滕阁一序多疑云王勃“作年”讼至今——试从“童子”、“终童”与“三尺”等看王勃作〈滕王阁序〉的确切年龄》(《沧桑》2006年)等论文,也同样对于“身高说”进行了批判。

由于高步瀛氏和屈万里氏的批判,“身高说”受到了很大的打击。那么,应该如何理解正仓院本“五尺微命”中的“五尺”呢?这是否表示王勃的身高呢?正仓院本是否能够成为现在学界中渐渐被否定的王勃十三四岁时写《滕王阁序》的说法的有力证据呢?

王勃究竟有无自称身高“五尺”?根据中国国家计量总局主编《中国古代度量衡图集》(文物出版社1981年版),唐代一尺大约30厘米,五尺大约150厘米,三尺大约90厘米。正像屈万里先生指出的一样,作为十三四岁的身高,“三尺”实在是太过矮小。如果是“五尺”的话,也许正是十三四岁的少年身高。但是,我认为“五尺”并不是指王勃此时的身高,而是正如屈万里先生所说的一样,是作为典据而使用“五尺”。而且,如果是引用典据的话,和王勃实际的身高没有必然的关联。

屈万里先生作为典据引用的是《孟子·滕文公上》:“从许子之道,则市贾不贰,国中无伪,虽使五尺之童适市,莫之或欺。”

这是信奉许子,也就是许行学说的陈相在和孟子争论之际的发言。他主张,如果统一价格的话,让“五尺之童”去买东西,商人也不能够抬高价格欺骗儿童。毫无疑问,这里的“五尺”指的是儿童的身高(附带说明,根据上述书目,从战国时代直到汉代为止,一尺大约为23厘米左右。如果周代也是如此,那么“五尺”大约115厘米,确实是少年的身高)。但是,我认为“勃五尺微命”的“五尺”,王勃引用的典据并不是《孟子》,而是《荀子·仲尼篇》中的“仲尼之门人,五尺之竖子,言羞称乎五伯,是何也”。引用《荀子》典据的还有很多,例如:“夫仁人者,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是以仲尼之门,五尺之童,羞称五伯。为其先诈力,而后仁谊也。苟为诈而已。故不足称于大君子之门也。”(《汉┦椤お董仲舒传》)以及“五尺童子,羞比晏婴与夷吾”(《文选》卷四五杨雄《解嘲》)等。当然,也有和《孟子》中的例文相近,也就是单纯表示少年身高的“五尺”。但是据我调查,如上所述,为了表现“就连少年┮病…”这种《荀子》中语气的例文数量是占压倒性的。这种状况在初唐也没有改变。比如,崔融《为朝集使于思言等请封中岳表》(《文苑英华》卷六〇〇)“五尺童儿,羞论霸道。八十父老,不知帝利”。“五尺童子尚以为愚”(《龙筋凤髄判》卷三)之外,还有“曾试论之。世之从仕者,若使之为将也,而才无韬略。使之为吏也,而术靡循良。使之属文也,而匪闲于辞赋。使之讲学也,而不习于经典。斯则负乘致寇,悔吝旋及。虽五尺童儿,犹知调笑者矣”(《史通·内编·辨职篇》)等。最重要的是王勃自己也曾经意识到《荀子》,就是“岂知夫四海君子,攘袂而耻之乎。五尺微童,

所以固穷而不为也”(《上绛州上官司马书》卷五)。[虽然是题外话,在京都大学文学部阅览室中,保存着著名中国文学研究者铃木虎雄博士的一些手泽本,其中有《忠雅堂评选四六法海》。这本书的《滕王阁序》的部分,铃木先生贴着引用《上绛州上官司马书》这一句,而写着“三尺微命,前贤无解,私疑三字五讹”这样的附笺。博士虽然未曾看过正仓院本,但是据我所知,只有这张附笺认定“三尺”是抄写间的错误(图4)。]附带指出,蒋清翊在这一部分引用了上文所提及的《汉书》董仲舒传。

“五尺”确实是少年的身高。而且,从战国时代以后,“五尺”便成为了指代少年的词语。但是,“五尺”所指示的少年,并不一定是十三四岁。从《荀子》以及将《荀子》作为典据的例文可以得知,这是脱离幼儿期,处于成年人世界之前的准备阶段,开始学习但又学力不足的年轻人的形象。反复强调,无需认为“五尺”是指王勃的实际身高。而且,“五尺”也不是限定十三四岁少年的词语。从这种意义上讲,以前认为《滕王阁序》中的“童子何知”和“终军之弱冠”(正仓院本将“弱冠”作“妙日”)都暗示着王勃是在十三四岁时创作。但是现在的研究认为,在宴会参加者中,王勃是由于自己年少才使用的。这个“五尺”也许可以用相同的观点来解释。它是否应该解释为,由于刚刚开始学习而学力不足的年轻人谦虚自己的词语呢?

在此,我想确认一下,是否可以从上述观点来解释一下“五尺微命,一介书生”这一对句中“五尺”的意义。

蒋清翊指出“微命”的典据为《楚辞·天问》“螽蛾微命力何固”,说明“微命”的意思是微弱的生命。当然,王勃也意识到这个词语。可以说,《上绛州上官司马书》中的“五尺微童”虽然不是在说他自己,但却是在表示包括“微童”在内的,在社会中没有立足之地的弱小的人。如果和“五尺”组合的话,那就可以解释为,不值一提的年轻人。[另外,王勃还有“升降之仪有异,去留之路不同。嗟控地之微躯,仰冲天之逸翮”(《秋日送沈大虞三入洛诗序》)这种句子。这是与奔赴洛阳的友人相比较,用“微躯”来表现彷徨于蜀地的自己。]

那么,“一介书生”应该如何解释呢?王勃的现存作品中(含佚文),“书生”这个词语包括《滕王阁序》在内有6例。除了“下官寒乡剑士,燕国书生”(《春日序》佚文),这种用典据的例子,自称“书生”的共有三例。第一例在书信的结尾处写有“书生王勃死罪死罪”(卷五《上刘右相书》)。其他两例,分别为“今勃东鄙之一书生耳”(卷四《郎都督启》)以及“借如勃者眇小之一书生耳。曾无钟鸣鼎食之荣,非有南隘北阁之援”(卷五五《上刘右相书》)。作为无法得到出世的机遇,勤奋学习的年轻人之一,这两例表现的是,对这样的自己的一种自卑。而且,“眇小”一词,在“下官天性任真,直言淳朴。拙容陋质,眇少之丈夫。蹇步穷途,坎之君子”(卷九《山亭兴序》)。也曾经出现。这里引用孟尝君的体格描写作为典据,如果考虑前后句的话,与其说这是对王勃实际体格的描写,不如说这是在描写王勃虽然是旷世奇才,但却不被世人所认同,这种卑微的存在。这样的话,“眇小之一书生耳”就有可能是将“五尺微命,一介书生”缩略成为一句的表达方式。不用说,“书生”指的是勤奋学习的学生,从这两例来看,“一介书生”可以解释为平凡到不值一提的学生,这与“五尺微命”毫无矛盾,可以认为这是自卑而又勤奋学习,却在世上毫无依靠,在不安定状况下的平凡年轻人中的自己。

无论是从典据的观点出发,还是从与对句“一介书生”的关系考虑,这个部分原本应作“五尺微命,一介书生”。而且,“五尺”确实是指童子的身高,但却不是指王勃的实际身高和年龄,应该解释为,刚刚开始学习,学力不足而又无依无靠的年轻人。

最后,为何“五尺”在流传中被改写为“三尺”,并固定下来了呢?我认为原因有三点。第一点便是抄写时的错误。“三”和“五”容易写错,初唐四杰之一的杨炯《少室山少姨庙碑》中的“周人之养国老,始辟西胶。汉氏之召诸生,初开太学。辟雍所以行其礼,泮宫所以辨其教。童子三尺,羞谈霸后之臣。冠者六人,惟述明王之道。其文德有如此者”可以作为证明这一点的例文。《文苑英华》卷八七八对此句中“三”的部分注“一本作五”。一目了然,依据《荀子》的表现,这里也必须是“五尺”。当然,一般“写错”这种现象容易出现。但是,正如上文所述,仅限于《滕王阁序》,这是由于故事的影响。这是第二点原因。最后一点,是度量衡的变化。在唐代,指示童子身高的词语,由“五尺”转变为“三尺”。比如,韩愈《论淮西事宜状》(《韩昌黎文集》卷四〇)“譬如有人虽有十夫之力,自朝及夕,常自大呼跳跃,初虽可畏其势,不久必自委顿。乘其力衰,三尺童子,可使制其死命”中,作“三尺”。据我调查,这个部分没有文字异同,不存在作“五尺”的文本。唐代的“三尺”是90厘米左右,比周朝的“五尺”还要短。暂且不提童子的年龄,在周朝大约110厘米的“五尺之童”,在唐代能够达到150厘米,至少作为文学形象感到过于高大。或者,有可能《滕王阁序》从很早就以“三尺”传承,之后成为了典据。在王勃以前,很难找到“三尺”作为童子身高的表达方式,但是在盛唐之后,“三尺”和“五尺”一样,被普遍使用起来:

李白《醉后赠从甥高镇》诗(《李太白文集》卷八)中的“时清不及英豪人,三尺童儿重廉蔺”是较早的例文。可以认为,这种意识是“五”变为“三”并固定下来的理由。

无论如何,这一句中的“三尺”从来解释为指示王勃的实际身高。作为身高过于矮小,高氏的解释以这种理智的观点作为出发点,在这种意义上讲是具有说服力的,而且被其他学者所支持。然而,正仓院本中的“勃五尺微命”成为了让我们重新解读该句的重要线索。这一句,及其后的“一介书生”,皆为开始读书的,无依无靠的平凡年轻人自谦的意思。可以说,“三”也许是微小的抄写错误,但它却是给后世带来的重大误解的笔误。

结语

从作品离开作者之手的一瞬开始,它的解释就取决于读者。不仅限于中国文学,在古典作品中,这样的所谓“阅读的历史”也必须得到尊重。但是,《滕王阁序》这种情况,这个作品的“阅读的历史”中,混入了罗隐《中元传》所介绍的王勃滕王阁故事。其典型就是神童王勃的形象。我们无法否认,这一形象是促使“五”成为“三”的重要因素。高步瀛氏否定了将“三尺”解释为身高,从他的观点可以看出,与作品本身相吻合的理智态度。高氏新的解释之所以被支持的理由为,其中贯注了一种近代的批评精神。

近年,总结先人的研究成果,重新审视作为东亚世界文化基石的中国古典文学的研究似乎越来越多。“阅读的历史”,也必须在其上下文中被重新验证。另一方面,在今天的东亚,更为广泛的资料调查慢慢成为可能。因此,调查诸多文本,正确解读作者意图的研究以及新的展望也备受期待。在这样的研究状况中,日本接受中国古典文学,包括“阅读的历史”以及正仓院所藏文献为首的众多优秀抄本,对于更加精细地解读作品,发挥着各自重要的贡献。中国古典文学如果是东亚的共有文化,我认为日本的研究者也有义务向世界广泛传播这些传入日本的文本资讯。

(作者单位:日本京都大学大学院人间·环境学研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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