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德荣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广大农村以及农民的生产生活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与我国经济社会的总体发展水平相比、与城镇居民的总体生活水平相比仍有相当大的差距。究其原因,除了与农村自身生产力发展水平偏低、农民生活及消费意识相对落后等因素相关外,政府前些年关注不够、投入不足是重要原因。
以与平安幸福指数关联度最高的“社会保障”问题来说,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农村大约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一是80年代中期开始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农村救灾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其他社会保障试验;二是本世纪初以来开始实施的一系列改革式推进:(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试行,(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推进,(三)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探索,(四)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的完善,(五)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及实施,(六)农民工参与社会保险试点。总之,两个阶段跨越了三十年。必须承认,经过一系列的努力,我国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展不慢,一个以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大制度为支撑、辅之以其他社会保障制度或政策措施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正在加速形成。但同时也必须承认,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与我国的改革开放进程不相适应、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不相适应、与政府财政支出中应当投入的比例要求不相适应。一句话,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相适应!
现在,我们可以乐观地预期,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的第三个重要阶段即将到来。这个阶段的目标应当是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不仅实现全覆盖,而且实现均等化!
5月2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会议指出,“十一五”时期是建国以来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发展最快的时期,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保障水平较大幅度提高,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针对目前我国城乡“社会保障发展很不平衡,农村地区明显滞后,一些基本保障制度覆盖面较窄”的问题,会议要求,“十二五”时期,要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持可持续性”为重点,“更加注重保障公平,更加注重统筹城乡发展,更加注重优质高效服务,更加注重可持续发展”。
可见,国务院常务会议以及讨论通过的《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已经注意到了本文讨论的话题,而且重要的是,对问题分析及把握非常准确,提出的解决方案针对性和时效性都非常到位。
那么,还是让我们看看在“涉农”的社会保障方面具体是怎么要求的吧。
在会议确定的今后六大任务中,“制度建设”涉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和社会救助、家庭养老支持政策等涉及全体居民(包括农民);“加快城乡社会保障统筹”涉及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和经营管理资源整合,以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涉及包括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政策完善;“逐步提高保障标准,缩小城乡、区域、群体之间差距”涉及城乡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新农合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提高财政补助标准,且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持比例均达75%左右;至于“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以及“加强社会保障管理与监督”则是总体和普遍要求,当然涉及广大农民。
结论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不断推进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广大农民正成为政府和社会关注的焦点,包括社会保障在内的所有民生问题,“农村”和“农民”都是话题的主角。“没有农村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现代化,没有农民的幸福就没有全民幸福”越来越成为全社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