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远 李莹?德志
为让农村决策更加民主科学、“三资”管理更加民主规范、群众监督更加民主有效,梅州市平远县针对当前村务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创新建立镇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心”。该县健全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形成对集体“三资”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三资管理实现科学规范、村级财务运行阳光透明。同时加强对三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处置决策情况和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督,并随时向村民公开三资管理、使用情况,真正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
该县将把各村(居)委、村民小组所有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纳入镇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心管理和交易。管理中心下设“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和“资金结算管理中心”,进入中心的集体三资必须严格按照立项审批、信息发布、公开组织交易、公示结果、合同签订等五大交易程序,并按照严格的交易规则,由部分村委会干部、村监委会干部和村民代表到场见证监督,实现科学管理、阳光交易。
该管理中心的成立,开创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交易的“阳光模式”,实现了对农村资产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的全程监控,使农村集体资金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租赁、出售、出让、转让等管理和交易行为进一步规范,成为农村基层预防腐败的一大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