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秀
动物防疫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关系到畜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
一、当前新农村建设中动物防疫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1.防疫机构及队伍
虽然化隆县没建畜牧兽医局,但有县农牧局主管且落实了村级动物防疫员,新的防疫工作机制已逐步形成,但村级动物防疫员存在年龄偏大、知识结构老化、素质不高的情况,有些严重与现行防疫工作要求存在差距,加之工作辛苦、待遇偏低、保障不到位、工作积极性不高。
2.基层防疫手段
为了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高畜禽群体保护力,防止疫情的发生,免疫密度须达到100%,免疫合格率不低于70%。但基层动物防疫机构基础设施差,尤其村级没有固定办公用房,虽然化隆县乡(镇)站配备了冰箱等冷藏设施,但村级冷链体系不完善,防疫设备仅注射器只有金属外,再无其他,难以满足动物疫病的防控质量,如高温季节,难以确保疫苗按规定要求保存和运输,难以保证疫苗的生物效价,免疫质量得不到保障。
3.防疫监督手段
重大动物疫痛防疫工作已列入各级政府工作的重点内容,但化隆县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施检疫监督、执法办案、技术检测等设施、技术要求难以达到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对动物饲养、动物产品的生产、加工、储藏、销售、运输等环节缺乏有效的监控手段和能力。
(1)对千家万户散养畜禽的防疫、检疫工作不好开展。农村养殖业集约化程度不高,大分分散饲养、自由交易、农民法制观念淡薄,对自繁自养自给的畜禽,防疫监督工作难以落实到位,产地检疫无法进行。由于缺乏防疫监督必须的仪器设备,县和乡(镇)地屠宰点和市场检疫基本上是靠感官检疫,对上市、上路的畜禽检疫质量也难保证。
(2)对规模化养殖户(场)防疫不好监管。乡(镇)站对规模化养殖户(场)的防疫难以做到监督和防疫。乡(镇)站的主要职能是督促其防疫落实到位,并依法对其防疫效果进行临测。但目前这两方面的工作难度都相当大。特别是采血临测抗体水平阻力大,其原因主要是养殖者怕采血应激引起畜禽生产性能下降。如何使之接受动物防疫部门的防疫、监督、监测与检验.使之符合动物防疫标准,也是动物防疫部门面临的难题。
二、动物防疫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
1.正确认识动物防疫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畜牧业是实现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大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六畜兴旺”是农业兴旺的重要标志.新农村建设中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离不开畜牧业的发展,发展畜牧业、发挥畜牧业对种植业的产业升级作用,对于节约资源,推动农村生产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农村生活宽裕,都将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其次,新农村建设呼唤畜牧业的发展,畜牧业发展离不开新农有力地推动了畜牧业向区域化、产业化和规模化的方向转变,对提高畜牧生产水平,增加养殖效益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农村千家万户式的养殖方式目前仍是化隆县养殖业的主体。虽然目前逐步向规模化、生悉化转变,但资格主体仍然没有改变。动物疫病始终是阻碍化隆县畜牧业发展的大敌,每年因疫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可达100万元,每年投入各种疫病的防治费用达50多万元,由此可见,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特别是对农村经济发展而言更是如此。
2.新农村建设对动物防疫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动物防疫工作的薄弱环节仍然在农村,在畜牧业生产上。一家一户小规模、千家万户大群体是当前化隆县畜牧业主要生产方式,并且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改变。农村始终是动物及其产品的原始生产基地,而农村又是经济发展相对缓慢、动物防疫人员缺乏、防疫设备陈旧、基础设施落后、资金投人不足的地方。群众的文化水平普遍不高、科技水平相对落后,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的情况依然存在,所以农村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开展困难。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加快,人民群众对优质安全畜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一方面拓宽了畜牧业发展的空间.另一方面也对畜产品的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影响社会稳定的政治问题。党中央和国务院非常重视,先后颁了《动物防疫法》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确保畜产品的健康发展。因此.加强动物防疫工作任务艰巨,必须尽快提高动物防疫水平,满足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三、充分发挥动物防疫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1.切实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确保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
(1)要针对农村防疫队伍“技能不强,待遇不高,任务不轻,责任不小”这一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对基层畜牧队伍的动物疫病防治科技知识培训力度,切实解决防疫员工作任务重、待遇低的问题,提高工作积极性,确保常年月月补针落到实处。
(2)进一步完善村级兽医室建设,提高基层兽医队伍对常规疫病的诊断能力;进一步加强对畜禽产地检疫的监督管理,彻底扭转重费轻检的不正常倒挂现象:加强产地检疫,进一步改善市场检疫执法环境,加强部门合作。切实解决检疫工作在屠宰、销售环节中存在的问题,杜绝病畜禽和有害畜禽产品流人市场,保证人民生命安全。
2.完善扑杀补偿机制
(1)對不接受强制免疫,导致疫情发生的养殖户,追究其法律责任。
(2)扑杀补偿标准不应一成不变,而应随行就市,要充分考虑当时当地的畜禽市场价格。因为个体养殖户均以追求最大的利润为目标,一般很少考虑社会效益,当补偿价格高于市场价时,就会出现虚报、滥报疫情要求扑杀补偿的一些负面效应;而当补偿价格低于市场价时,养殖户就会抵制强制扑杀,不利于疫情的有效控制。
3.逐步推行养殖准入制度
为了有效地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促进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保证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对规模化养殖户(场)实行养殖准入制度,达到规定的生产条件,核发生产许可证,才能从事养殖。达到规定的防疫条件、配备专职的防疫技术人员,自觉接受防疫监督部门的防疫监督,核发防疫合格证。对其生产的畜禽及其产品实施强制检疫制度和市场准入标识制度。严把生产、防疫、市场销售关,有利于推动养殖的科学化、标准化生产,有利于提高养殖业的发展水平、有利于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4.加强畜牧兽医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利用现有人才资源发挥科学技术对产业的支撑作用
如今的基层兽医技术人员,不仅承担了畜禽疾病诊治任务,还肩负着新技术推广、法律宣传、疫情调查等重任。因此,健全畜牧兽医队伍管理体制,进一步稳定畜牧专业人才队伍,鼓励专业人才对养殖小区、养殖大户、养殖场开展结对帮扶和技术服务工作,在饲养技术、疫病防治等方面,充分发挥干部队伍的技术服务功能,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5.加强领导,加快基层动物防疫体制建设
加强乡(镇)动物防疫体制建设,建立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体系。全面落实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政府和业务部门双重目标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动物疫病防控长效工作机制,做到措施具体、责任明确,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原则,组织力量、筹措经费,开展工作,确保各级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强化督查,确保政令畅通。建立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动物防疫工作检查、督查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建立防控应急机制。依据《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级应急指挥系统,储备必要的应急资金和预防疫苗、消毒药品、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超前做好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防控工作。
6.加大经费投入,保证防疫经费
动物防疫属公共服务,政府应切实提供和保证防疫经费。要建立长期稳定的、以财政保障为主的动物防疫经费投入机制,保证动物防疫工作的正常开展,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储备金制度,确保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同时要增加动物防疫检测设备以及开展工作的经费,确保动物防疫工作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