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在长沙举行耕地保护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专家媒体座谈会,来自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长沙理工大学、省经济地理研究所、省农业厅土肥站、省农科院区划所等科研院所的教授和专家,从耕地保护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机制体制的创新、建设的标准和质量的监控、土壤的质量和污染问题、乡一级土地利用规划、农田沟渠的建设、调动农户积极性等多个方面,对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出了许多合理化建议。
重视机制体制创新
谢炳庚 湖南师范大学资源环境学院院长
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过程中,要重视机制体制创新问题:一是要注重土地整治项目尤其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任务分解,注重和正在组织编制的土地整治规划的有机融合。新一轮的土地整治规划的编制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一个重要的目标,要强化土地整治规划的权威性。同时建议借鉴用地年度计划,逐年编制土地整治年度计划,强化土地整治规划在指导、调控土地整治和整个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作用。二是完善土地整治各参与方的利益分享机制。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仅仅依靠国家和地方财政是不够的,需要吸纳社会资金和民间资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完成后利益分享机制对于吸引民间出资方和参与方是很重要的。三是建设完成后,耕地在使用和养护过程中的保护机制,调动地方政府和农民的积极性。
关注土壤质量和土壤健康
段建南 湖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院长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主要集中在农田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水利、道路、土地平整等,这些都是立竿见影的,很快就能见效。而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土壤的质量问题,土地的核心是土壤,是农作物生长的关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里明确规定了耕地的有效土壤层要达到60cm,耕种土壤达到30cm。因此,除了基础设施的完善,还要关注土壤质量和土壤健康的提升,而目前在这方面还没有比较明确地规定和措施。同时,土壤改良和治污是一个很缓慢的过程,需要国家投入资金加强技术开发和推广。
高标准避免三重三轻
蒋平 湖南省农业厅土肥站高级农艺师
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标准存在三重三轻的问题:一是重北方轻南方。标准主要由北方的专家来确定,很少考虑湖南水田的情况。就水稻种植来说,除了要用水灌田,在分蘖期更要断水晒田,而现行的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标准没有考虑水田排水的问题。洞庭湖地区虽是有名的鱼米之乡,但由于地下水位过高,水排不出去,因此洞庭湖地区的水稻产量反而不如邵东、湘乡等丘岗地区的原因。在我们实施环洞庭湖基本农田重大工程时,一定要结合湖南的实际情况,对国家统一的标准进行修正。二是重外观轻内在质量。目前在土地整治中存在一个问题是注重外在的美观,比如排水沟必须修建在地表80厘米以下,才能将地下水排出去,但是一些地方为了美观将灌水沟和排水沟建在一起,结果导致水灌不进来也排不出去。三是重渠轻沟。在建设高标准农田中,除了灌溉渠的建设,还要重视排水沟的配套。排水沟主要分四种:排洪沟、排涝沟、排地下水沟、泄洪沟。目前的标准对沟的规定不是很详细,在下一阶段的工程建设中要加强沟的建设。
谢庭生 湖南省经济地理研究所
按照国土功能区划进行下一轮土地利用修编,并重视乡一级的土地利用规划,将土地的规划与保护落实到具体地块。
苏忖安 长沙理工大学教授
湖南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应大力推进市县两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层层分解下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任务。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协调各方形成合力投入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去。
罗士军 湖南师范大学教授
尽快启动市县两级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的编制,要做到与市县两级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全省的土地整治规划相结合,分解好全省土地整治工作的各项任务。合理安排好项目的前期工作周期,具体体现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预算编制,提高项目设计的合理性,避免在后期施工中不断改变施工方案。
刘芳清 湖南省农科院区划所所长
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与规模化经营相结合,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改善农村的生态环境。
王良建 湖南大学教授
采取措施增强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凝聚力和积极性,可以考虑成立村里的理事会和监事会,负责资金的投入和管理,项目的实施和质量监督,以及后期的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机制。另外,要建立起吸引社会资金和企业参与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激励机制,在土地的流转和规模化经营上给予投资企业一定倾斜,调动社会资金的积极性。
吴立潮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授
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应大力宣传和推广有机肥,提高土壤的有机质含量,真实现高标准农田的高产出高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