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一种权利叫选择

2012-04-29 00:44徐雯怕
上海戏剧 2012年8期
关键词:杰弗逊格兰特辩护律师

徐雯怕

两个小时的观剧时间里,我在等一场戏,这场戏的名字应该叫作“生死一课”。

黑人杰弗逊无辜入狱,马上就要去坐电椅了。辩护律师实在无招,只有狠狠地在法庭上诋毁当事人的智慧与人格:“就那一脑门子糨糊,哪算得上是人啊,充其量就是一头猪,你会相信一头猪有本事策划并实施抢劫杀人吗?”答案当然是不相信。其实,看看杰弗逊那副胆小怕事、不识几个大字的模样,也就知道他没有那个心理素质去犯那么高智商的罪。但谁让他是“黑鬼”呢?那个年代的美国,坏事都是黑人干的,就像夫妻吵架,错的总是丈夫,因为这事没有道理,我们不谈是非曲直。

那个年代的美国,法庭也像不讲道理的小娇妻,要把倒霉的“黑鬼丈夫”送上黄泉路。即便辩护律师欲以“自贬”求得一线生机,还是没能把杰弗逊从死亡线上拉回来,反而令他陷入更深的绝望中:原来我非人,而只能像一只猪那样苟活。

辩护律师的目的也许恰恰正是为了让杰弗逊“苟活”——好死不如赖活着,“保住命先”。用中国人的话来讲,就是“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先屈着,早晚重新活出滋润来。但可惜,法庭连“屈着”苟活的权利也没有留给这个除了倒霉什么也没沾上的年轻人——他不仅依旧要坐电椅,还白白被当作了一头猪。因此,他除了像一头猪那样去死,好像并没有别的选择。

他的老师和母亲轮流来看他,指望将他从自暴自弃的边缘拉回来。对于一个将死之人而言,好像已经没有什么值得别人“拉回来”的东西了。但是,只要你一息尚存,就总有值得挽救的东西。所谓“生死一课”,不是讲生与死的差别,也不是讲死的价值,而是讲自我赋予的一种权利。所谓“人,生而平等”,并非环境与生存条件的平等,而是一个人在任何时候都应该获取并保有的“选择”的权利。

在这个世界上,你总有东西可选,即便是死的时候。

杰弗逊的老师格兰特试图教会他的,正是这种无论任何时候都别放弃的“选择”——我都已经要死了,你还要我怎样?没事,起码你可以选择怎么死,或者,以哪种心情去死。坐电椅这种事肯定不怎么开心,但总不能真的像头猪那样被人拖着坐上去,反正你是逃不掉的,不如对自己的人生最后认真一次,走过去,去死。

坐上电椅的时候,杰弗逊说:“妈妈,我是自己走过来的。”

他真骄傲。他应该骄傲,在命运无法扭转的时候,他以赋予自己一种选择的方式贯彻了“人,生而平等”的原则。在这个过程里,他的老师格兰特应该起了很大的作用——格兰特是挽救他精神的导师,而身陷囹圄时的“生死一课”更是他精神导向的一次“乾坤大挪移”。

很可惜的是,在两个小时的观剧时间里,我一直在等一场戏,这场戏的名字应该叫作“生死一课”。也许没有大道理,但格兰特这个大主角与他的对手——倒霉的杰弗逊总应该有一场关乎命运、关乎灵魂、关乎生死;或者,只是关乎人和猪的辩论。舞台好似讲台,这样的“生死一课”,不仅是杰弗逊的,也是我们的。

话剧《生死一课》恰恰缺了一场“生死一课”的戏,很可惜。好在它总算小巧精致,像一枚润手的玉器,盈掌大小,却可堪把玩。最起码,它还原了话剧最本来的样子:不如电影精彩,不如电视剧曲折,但总算可以静观,光起光落问,是话剧最安静的那副模样。

猜你喜欢
杰弗逊格兰特辩护律师
我国辩护律师制度的发展历程、存在问题及完善路径
格兰特船长的儿女
论我国辩护律师对侦查讯问录音录像的阅卷权
伤病专家 格兰特·希尔
辩护律师行使会见权时的人数之我见
辩护律师行使会见权时的人数之我见
用“良药”换回宝马
我要赢黄金
诺言的价值
不被轻视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