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问政要“聊效”更要疗效
电视问政是一个特殊的电视节目。一般是先将老百姓不满意有意见却久拖未决的事情,通过暗访的形式进行录像,然后在节目现场进行播放,让主管部门官员、市民代表、点评嘉宾现场观看,通过将百姓诉求、政府部门表态、学者嘉宾主持人评政议政等元素进行巧妙组合,导演出一台看点多多精彩纷呈的问政大戏。
不过,任何一个节目都只能是有选择的,正如媒体的舆论监督栏目一样,一是本来就有投鼠忌器之忧,二是容量总有限,难以穷尽世上所有不堪之事。如此看来,精彩的电视问政节目,又极有可能停留在“聊效”上。问政被问到的事情当时迅速解决,问政被问到的官员当时有所触动,没被“曝光”的,一切照旧。
电视问政节目的魅力不仅在于节目本身风格犀利、直面现实,而且更要注重效果显著、影响深远。而唇枪舌剑之际,要产生真正的疗效,就不能停留在群众反映的某件事情得到了解决上,不能满足于相关官员一时的“节目过关”上。而是应该对相关事件举一反三,针对相关政府部门官员及责任人暴露出来的问题,不能留有情面。作为电视问政节目的题中应有之义,问政之后,必有整改,不能留下后遗症。
(文晖/《中国青年报》)
消费苦难不应成为媒体收视率和点击量的法宝
被誉为湖南卫视暑期翻身之作的大型减压励志节目《完美释放》,最近一期录制请到了北京暴雨期间“广渠门事件”中遇难者丁志健的妻子邱燕。录制消息一出,立即就在微博上遭到铺天盖地的质疑。7月30日,《完美释放》如期播出,但邱燕却缺席节目。据了解,该期节目已被送往广电总局审查。
有些悲怆叙事,注定让我们无以释怀。就像遇难者丁志健的妻子,即使是悲痛万分、心情沉重,还是被邀请上节目。不管何种缘由,在这节骨眼上,此做法都难以让人承受。一位网友说,“在别人的伤口上撒盐,于心何忍”。
在此之前,曾有个流行说法:在媒体“眼球经济”的作用下,消费苦难已成为媒体博得收视率和点击量的法宝。诚然,报道新闻是媒体的职责所系,任何人没有异议。但新闻报道应先让位于人文关怀才是。这种节制与审慎的品质,是作为社会公器的媒体所应担当的责任,也是其最起码的道义。
无可否认,在灾情发生的第一时刻,我们的媒体已坚守在了新闻的第一线,为公众提供灾情即时报道,这是值得肯定和褒扬的;然而,镜头如何报道那些痛苦的场面和人物,是对新闻报道和新闻记者人道主义精神的巨大挑战。其实,公众对媒体灾难报道尺度的讨论从没有停止过。从我们对熟悉的凯文·卡特的《饥饿的苏丹》的质疑,到今天对该不该邀请邱燕上电视的热议,反映的无不是公众对媒体和记者人道主义精神的呼唤。
(李文学/中国新闻出版报)
微广告,谁来监管?
当前,微博成为虚假广告“重灾区”,首先在于,商家可借此获取暴利。其次在于微博博主利欲熏心,即使产品为假冒伪劣也不管,只要给钱,博主就会“广而告之”,且明码标价,按条收费,粉丝越多越赚钱。鼠标一点,轻松赚钱,难怪一些知名博主也不惜自毁清誉,要为虚假广告摇旗呐喊了。
更深层的原因在于,微博虚假广告存在监管真空。比如,处罚发布虚假广告的博主,无非是扣除信用积分、暂停发微博,最严厉的处罚可能是封账号,很多人在账号被封后,又会再注册新账号,法律无法制约,运营商也无法追查。又比如,对于商家的微博营销行为,因存在管理、立法等空白,尚无法有效制约惩处。再比如,对监管不力的微博运营商,工商部门似乎也“无能为力”。
笔者认为,要防止微博变成“微忽悠”,除了呼吁消费者要理性对待微博广告外,更重要的是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一是强化微博运营商的监管职责,加强对微博发送商业广告的管理;二是明确微博博主个人的广告发布资格,以及在虚假广告对消费者造成损害之时,营销商家、广告发布平台与广告发布者个人,都要承担哪些相关法律责任。
(何勇海/《广州日报》)
网络语言“最美”诠释传统道德追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都安瑶族自治县的农妇梁姣花,跃入水中,用自己的生命将3个孩子推向岸边。这一救人义举,正不断发酵,感动着许多人。
她的故事在当地网络上引发热议。网友“斗牛士”说,瑶山“最美母亲”将孩子拖到岸边,自己却不幸沉入水底,她用生命换来了孩子们的新生,这是一位普通农妇,也是一位伟大的母亲。
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最美妈妈”“最美爸爸”“最美母亲”和“最美农民”等冠着“最美头衔”的人正越来越多。有人认为,“最美”已经太多了。但更多人说,这样的人,再多也不嫌多。
(夏军/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