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产保险需求的实证研究:基于险种结构

2012-04-29 00:44张宗军王向楠
经济与管理 2012年9期

张宗军 王向楠

摘要:决定财产保险需求的因素分为宏观性间接因素和结构性直接因素两大部分。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三个宏观性变量和三个结构性变量,利用2005-2009年我国的省级面板数据,使用逐步回归方法,研究整体财产保险需求和企财险、工程险、车险、信用险等四个要主子险种需求的决定因素。实证结果较好地解释了我国财产保险需求的内因。应逐步建立商业保险补偿为主,社会救济为辅的新型社会风险管理体系。

关键词:财产保险需求;宏观性因素;结构性因素;面板数据逐步回归

中图分类号:F8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2)09-0038-05

一、引言与文献回顾

我国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经营以来,保费收入由1980年的4.6亿元增长到2011年的14 750亿元,三十年来保持了年均约30%的增长速度,与此同时,保险业总资产从1980年的2.2亿元增长到了2011年的60 138亿元,保险公司数量从1980年的1家增加到了2011年的125家。保险业成为同期国民经济中增长最快的行业之一。在此期间,我国保险业的险种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人身保险业务自1982年复业,到1997年首次超过了财产保险业务比重,2011年在保险业的占比已高达69.7%,相应地,财产保险业务的比重到2011年已降至31.3%。我国财产保险业务的占比不仅与发达国家,也与很多发展中国家存在着相当的差距,如2008年美国非寿险业务比重为53.4%,巴西为64.2%、墨西哥为60.9%,印度尼西亚也达到了32%。不仅如此,在我国财产保险业务中,车险业务的比重不断提高,近些年来长期保持在70%以上。因此,目前我国保险业这种产、寿险市场结构的不平衡,以及财产保险内部业务结构的严重失衡已经非常明显。

国外对财产保险(下文简称“产险”)需求问题进行了较为丰富的实证研究。Esho et al.(2004)研究了1984—1998年44个国家的财产—意外保险需求的决定因素发现:损失可能性、收入水平的影响显著为正,而价格水平的影响并不大。Regan(2007)研究了韩国1990—2001年的企业财产保险需求发现:企业规模的影响显著为负,税收激励的影响显著为正,更高的流动资金比例和更高资产负债率会降低企财险的需求。Browne et al(2000)以OECD国家的车险及普通责任险为研究对象发现,两类险种需求的决定因素存在着较大差异:收入对两类险种需求的影响都显著为正,但车险需求的收入弹性要大于普通责任险;财富水平对两类险种需求的影响都显著为负;风险意识对车险需求的影响显著为正,对普通责任险的影响却显著为负;普通法系的国家对两类险种的需求强于大陆法系的国家。

国内产险需求研究的早期成果侧重于定性分析,如夏才生(2000)认为,决定产险需求的因素包括,风险意识、经济发展水平和国民收入水平、科技因素、保险价格水平、法律环境、经济体制、保险供给质量及服务水平、强制保险等。近年来,更多学者对我国的产险需求进行了定量研究。赵桂芹(2006)利用1997—2003年我国的省级面板数据发现,第二产业总产值、建筑业产值、货运量、进出口贸易总值、教育经费支出和保险价格对产险需求的影响显著为正,而民用汽车拥有量的影响却显著为负。钱珍(2006)的研究发现,GDP和固定资产投资对产险需求的影响显著为正,而通货膨胀和居民储蓄的影响则不显著。朱铭来(2006)的研究发现,汽车保有量、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平均每年的交通事故发生起数对车险需求的影响显著为正。夏益国(2007)的研究发现,GDP、保险赔款、风险水平对产险需求的影响显著为正,而保险价格、财险公司数量的影响则不显著。

已有相关文献对本文研究有重要的借鉴意义。鉴于产险需求的决定因素很多且较为复杂,本文尝试将这些因素分为宏观性间接因素和结构性直接因素两大类,进而通过实证研究寻找出影响我国整体产险需求和几个主要子险种需求的最为重要的一些因素。

二、财产保险需求决定因素的体系构建

以往关于我国产险需求的实证研究存在着两方面的不完善之处。一是,由于国内对产险需求的研究要晚于对人身险需求的研究,大多数对产险需求的研究广泛地借鉴了人身险需求研究中的自变量,而相对忽略了两类保险之间存在的重大差异。首先,从承保对象来看:产险的承保对象是财产及其相关利益,这决定了其承保责任主要是自然灾害和部分意外事故;而人身险的承保对象是人的身体或生命,这决定了其承保责任是人的生、老、病、残、死。其次,从产品功能来看:绝大部分产险都是一年期的短期业务,只具有损失补偿功能;而大部分人身险产品都为长期性业务,除具有保障功能外,还兼有储蓄和投资功能。第三,从投保主体来看:产险的客户更多的是企事业单位等团体,而人身险的客户则更多的是居民个人。因此,除了具有普遍性影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保险意识外,产险和人身险需求的主要决定因素并不相同,Hussels et al.(2005)通过对比已有的关于两类保险需求的实证文献,也指出了这一现象。第二个不完善之处在于,对产险需求决定因素的选择缺乏一个合理、清晰的框架体系。大部分的研究都倾向于选择经济发展、保险意识、风险损失等间接性因素,而很少分析对产险需求起直接作用的因素。虽然近期的研究引入了一些直接影响产险需求的因素,如固定资产投资、第二产业产值等,但所选择的因素仍然不够全面,针对性不强。除赵桂芹(2006)外,其他研究尚没有将能够反映占产险市场份额一半以上的车险需求的直接影响因素引入模型。此外,一些研究对部分因素选取的代理变量的代表性不足,如一些研究中引入的风险损失变量只包括了占整个可保风险损失不到5%的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却没有纳入占可保风险损失主体的自然灾害损失。

针对上述原因,本文将产险需求的决定因素分为两大部分:第一大类是虽然不直接拉动产险需求,但起着重要间接作用的宏观因素,称之为宏观性间接因素。这些因素主要包括经济发展、风险水平、保险意识等。第一,产险的功能主要在于补偿因风险事故造成的财富损失,而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社会财富总量,同时,随着经济、科技等不断进步和社会财富的增加,人类面临越来越多的风险威胁和越来越大的风险损失。因此,经济发展水平根本上决定了产险市场的保源。第二,消费者之所以认可保险的这一工具,主要在于保险具有损失补偿职能,可以为其遭受的风险损失进行融资,故风险水平是其是否选择保险产品来转移财务不确定性的一个决定因素。第三,消费者是否购买保险在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其保险意识,保险意识决定了产险的潜在保源在多大程度上能够转化为对产险的有效需求。第二大类是能够直接拉动产险某些子险种业务的因素,称之为是结构性直接因素。产险主要包括车险、企业财产险、工程保险、货物运输险、信用保险、船舶保险、责任保险、家庭财产险等子险种,而这些子险种需求的决定因素存在较大的差异。企财险的承保标的是企业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工程险的承保标的是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投资在建设中可以形成对工程险的需求,在建成后又可以形成对企财险的需求。车险业务占产险全部业务的比重最高,应当引入汽车拥有量作为产险需求分析中一个最重要的结构性因素。出口信用险是我国对外贸易法中明确规定的三大出口促进措施之一,是国家为了保障出口企业收汇安全、鼓励出口而制定的一项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险准备金的非赢利性的政策性保险业务,并且我国的进出口贸易主要是通过远洋运输的方式完成,因此,出口贸易状况可以直接反映信用险和船舶险的需求动因。

三、财产保险需求决定因素的实证分析

(一)变量和数据

本文研究整体产险以及具有代表性的车险、企财险、工程险、信用险四个子险种需求的决定因素。因变量使用各险种的保险费收入衡量。宏观性因素选择了国内生产总值以反映经济发展水平,教育水平以反映保险意识,可保风险损失以反映风险水平。结构性因素选择了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民用汽车拥有量、出口贸易总值分别反映拉动企财险、工程险、车险、信用险四个险种需求的直接因素。

本文使用2005—2009年我国大陆地区31省市区的面板数据。因变量产险总保费及四个子险种保费的数据来自《中国保险年鉴》。国内生产总值的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由于产险各险种的承保风险既包括了各种自然灾害,也包括了部分意外事故,故本文选择的可保风险损失额等于自然灾害损失加上火灾和道路交通意外事故损失,其数据均来自《中国民政年鉴》。教育水平是根据各个地区不同教育阶段的人口占比与其对应阶段的受教育年限相乘再求和所得。不同教育阶段的人口占比的数据来自于《中国统计年鉴》,不同教育阶段对应的教育年限设定如下:未受教育-0、小学-6、初中-9、高中-12、大专及以上-16。固定资产投资、汽车拥有量、出口贸易总值的数据均来自《中国统计年鉴》,其中由于车险一般不承保三轮和低速货车,所以在计算汽车拥有量时将二者予以剔除。最后,为了剔除价格变动的影响,笔者对所有以货币计量的变量,按照各省市区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平减至2005年的价格水平。各变量的描述统计情况见表1。

在正式回归前,笔者首先对因变量和自变量进行相关分析。表2报告了所有因变量和所有自变量的斯皮尔曼(spearman)相关系数,显示相关系数都为正。对于整体产险,国内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汽车拥有量、出口贸易总值与其相关系数都超过了0.85。具体到各个子险种,车险保费和国内生产总值、汽车拥有量、固定资产投资的相关性较高,企财险保费和国内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出口贸易总值的相关性较高,工程险保费和国内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汽车拥有量的相关性较高,信用险保费和出口贸易总值、国内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的相关性较高。这初步说明,国内生产总值作为宏观性变量影响到了整体产险和各个子险种的需求;而在结构性变量方面,各子险种因承保对象不同所对应的影响因素不尽相同。

(二)模型设定和估计方法

(三)实证结果分析

按照上述逐步回归规则,本文分别估计了产险整体、企财险、工程险、车险、信用险需求的方程,共计五组回归。其中,每组回归中“Ⅰ、Ⅱ、Ⅲ”分别表示第1、2、3轮回归,具体估计和检验结果详见表3。

从产险整体的需求影响看,国内生产总值的系数最大,其影响为正。国内生产总值度量经济总量,产险保险标的很大部分都纳入到了国内生产总值的统计当中。汽车拥有量的影响位列第二,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影响位列第三,这与一直以来我国的产险市场业务结构相一致。车险、企财险和工程保险一直都是产险市场的主要险种,三者共占产险市场的份额一直接近90%,因此,汽车拥有量、固定资产投资通过直接拉动车险、企财险和工程险从而带动整个产险需求的增长。赵桂芹(2006)的研究中虽然引入了汽车拥有量,但却发现其对产险需求的影响显著为负,这一不合理的结果可能是由于自变量之间的共线性过强所致。

本文全面地度量可保风险损失,然而,风险损失并不是决定我国产险需求的一个主要因素。从现实来看,我国农业生产领域是自然灾害损失的集中地,而农业保险在2007年以前除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象征性地承保以外,其他大部分财产保险公司未予承保。对于其他行业造成重大损失的地震风险,在1979年我国恢复保险业之后就被列为除外责任。

各子险种需求的决定因素与实践状况相符。在企财险的决定因素中,固定资产投资作用最大。在工程险的决定因素中,风险损失和固定资产投资的作用最大。在车险的决定因素中,汽车拥有量的作用最大。在信用险的决定因素中,国内生产总值和出口贸易总值的作用最大。

四、启示与建议

(一)应对风险变化、拓宽承保风险

风险是保险产生和发展的基础。随着科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类征服自然的能力和程度大大提高了,但同时也造了许多前所未有的风险,车祸、飞机失事、核泄漏、环境污染、温室效应、恐怖袭击、网络犯罪,等等,不一而足。人类社会面临的风险在不断地向多样化、复杂化的方向发展,这为财产保险的发展带来了机遇。然而,我国每年的巨额财产风险损失,却没能相应地推动我国的产险需求。这是因为,我国保险产品的承保风险内容已经严重老化,我国发展过程中渴求获得保障的地震风险、病毒风险、技术风险、核风险等仍然未能催生出保险产品。保险产品承保风险的范围和边界直接决定了将风险保障的潜在需求转化为现实需求的程度,所以发展我国产险业的一个关键问题是:通过开发新型产品来应对风险变化、拓宽承保风险。

(二)调整业务结构、发展非车险业务

自国内保险业务恢复经营以来,我国产险业中车险的占比就不断提高,1987年车险成为产险业的第一大险种,近些年长期保持在七成以上,形成了产险业过度依赖车险的局面。同时,企财险业务的比重不断下滑,1987年以前为第一大险种,近几年的占比已不到一成,这与我国制造业规模不断扩大的形势相悖,与我国制造业第一大国的身份极为不符。作为目前世界基础设施建设规模最大的国家,2011年我国工程险的保费收入仅为7.6亿元,占产险市场的份额不足2%。货运险、责任险、家产险等险种发展缓慢、甚至出现了停滞不前、乃至后退的现象。因此,各保险公司应当加大对非车险业务的开发投入;制定科学的考核标准,将经营效益与保费规模相结合;实施合理的激励机制,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相结合,实现我国产险业务结构的逐步优化。

(三)加强保险宣传、提高保险意识

我国几千年的社会发展形成了一个以家庭为核心,以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为依托,以政府赈灾救灾为后盾的风险事后处理机制,这与保险这样一种以事先、主动、长期、契约化为特征的风险防范和分散机制有着很大的差别。保险产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不是在购买过程中或者购买后立刻能够体现出来的。对此,保险公司一方面要通过各种媒介来推广保险知识,使人们认识到风险的存在,了解保险的作用,逐步形成保险消费文化。另一方面,保险公司要从客户角度出发,通过改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丰富服务内容,不断赢得消费者对保险公司的信赖。在消费者和保险公司形成良性互动的同时,政策制定者应当考虑推动建立“商业保险补偿为主,社会救济为辅”的新型社会风险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

[1]Esho,N.,A. Kirievsky,D. Ward,R. Zurbruegg. Law and the Determinants of Property-Casualty Insurance[J].Journal of Risk and Insurance,2004,71(2):265-283.

[2]Regan,L.,Y. Hur. On the Corporate Demand for Insurance: The Case of Korean Nonfinancial Firms[J].Journal of Risk and Insurance,2007,74(4):829-850.

[3]Browne M. J.,J. Chung,E. W. Frees. International Property-Liability Insurance Consumption[J].Journal of Risk and Insurance,2000,67(1):73-90.

[4]夏才生.论非寿险需求与有效供给[J].保险研究,2000,(12):6-8.

[5]赵桂芹.非寿险需求、经济发展与损失可能性——来自1997~2003年31个省(市)的实证分析[J].预测,2006,(3):48-53.

[6]钱珍.我国非寿险需求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J].统计教育,2006,(8):27-29.

[7]朱铭来,汪佚丽.我国汽车保险需求的实证分析[J].保险研究,2006,(7):24-27.

[8]夏益国.我国非寿险需求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J].技术经济,2007,(3):117-120.

[9]Hussels S.,D. Ward,R. Zurbruegg. Stimulating the Demand for Insurance[J].Risk Management and Insurance Review,2005,8(2):257-278.

责任编辑、校对:秦学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