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基建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12-04-29 12:48李博
会计之友 2012年9期
关键词:规范财务管理

李博

【摘 要】 现阶段,我军正处在由机械化向信息化转型建设的重要阶段,军队各项工程建设全面展开,基建经费开支数额增长迅速,在这种情况下,促进军队基建财务管理规范有序运行,有效提高军队基建经费使用效益,成为当前研究的焦点。文章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军营为背景,分析了当前军队工程建设经费使用效益的现状,从三个方面提出了提高军队工程建设经费使用效益的基本对策。

【关键词】 军队基建; 财务管理; 规范; 有序

现阶段,我军正处在信息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各项军队基础工程建设全面展开。军队基建经费开支增加幅度较为突出,军队基建财务管理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克服和解决这些问题,促进军队基建财务管理规范有序运行,是搞好和加强军队基建工程项目建设的关键。

一、军队基建财务管理规范运行的重要意义

军队基建财务管理是军队建设经费从筹集到使用的全过程,并对此过程中体现的经济关系进行反映、监督、控制,它是军事效益、社会效益、政治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产物。军队基本建设费是军事战略、军队建设规划的体现和约束条件,其规模、投向、投量直接影响军队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基建财务工作是为军队建设提供财力保障的,基建财务管理作为整个军队管理的重要方面,对于走出一条投入较少、效益较高的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路子具有决定性作用。

当前,军队基建财务管理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一是基建工程项目增多。随着军队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基建项目增多,投资加大,工程经费管理任务重。二是军队空闲房地产土地置换项目增多。近年来,部队精减调整,空余房地产增多,一些空余房地产已具较大市场价值,依据军委、总部现行政策规定,有计划地盘活部分空余房地产,可为部队筹措营区改造经费。三是经济适用住房、医疗用房建设增多。一些单位为创造拴心留人环境,陆续展开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有的医院改造建设陈旧的医疗用房,建设项目较多。这些新情况、新特点,决定了今后一个时期基建财务管理工作任务艰巨。在当前情况下,促进军队基建财务管理规范运行,加大创新机制,推行科学管理方法,使有限的基建经费最大限度地转化为保障力、战斗力,作用突出、意义重大。

二、当前军队基建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随着军队全面建设的发展,军队基建财务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带来了很多弊端,它不仅加剧了军队基建经费的供需矛盾,而且破坏了军队基建财务管理秩序。特别是最近几年,军队建设项目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军队基建经费的使用效益。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建经费领报组织不严密

按照规定,申请下月工程经费,应于当月25日以前将《工程建设费拨款申请书》报上级财务部门。但是目前部队普遍存在不按照规定的时间报送,经费申请不够及时,计划的随意性比较大的现象,对下月所需经费心中没数,往往要等到施工单位找上门后才着手办理申请,经费得不到及时保障。另外是经费申请普遍存在手续不齐、内容不完整的情况。多数单位在申请工程项目第一笔经费时,没有附上开工许可证的复印件,没有填写已完成的工程量或报告工程的完成进度,申请依据不充分;有的单位没有按项目填写预算下达的文件号、投资额、累计拨款数等内容,想申请多少就填写多少;有的单位没有按规定上报一式二份,印章签字也不齐全。这些问题充分反映了财务经办人员工作作风不严谨,协调能力和主动作为不够。

(二)工程款拨付审批制度不落实

有的单位拨付工程进度款时,没有真正实行“集体审批”、“党委理财”制度,大项经费没有经单位党委会议或办公会议审核通过,透明度不高。有的单位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施工单位没有填写拨款申请书,单位领导只在付款凭证上签审意见;有的施工单位为了提前或多支付进度款,申请书上报完成的经费远大于实际完成经费,现场管理人员和工程管理职能部门也不认真审核,个别领导说了算,工程进度款拨付随意性比较大。

(三)工程竣工项目结算不及时

部队工程竣工结算普遍存在办理不及时的问题。一是超付工程款。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预付工程款总额不得超过经审定的合同价值的80%,待工程结算后,再补拨余款,并预留5%的质量保证金。但有些单位在支付项目工程款时远远超过了这个比例,甚至达到了90%以上;有的单位在结算时没有按规定扣除质量保证金;有的项目虽然控制在合同造价的85%,但由于预算未经过上级审价部门审核,合同价远大于结算价,实际付款也占结算价的90%以上。由于付款比例太大,施工单位常常以各种借口拖延不与部队办理结算,造成项目竣工以后长期挂账。二是建设经费超支,建设单位拖而不结。有的单位擅自改变上级批准的工程计划,出现超规模、超标准、超面积现象。有的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变更签证内容没有实行经费动态管理,只顾变更和签证,不考虑经费的增加。因建设单位自身的财力不足,无法弥补超支经费,工程竣工审定后因经费来源不足,建设单位不主动与施工单位办理结算而长期挂账。

(四)财务结算审核把关不严

按规定,财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开具国家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但有些单位在办理工程结算时,施工单位只开具收款收据,既违反了财务结算规定,又为施工单位少交税款提供了方便;有的单位在支付工程款时,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将款项支付到合同账户上,直接支付或采取委托的手段支付到承包商个人或他人账户上;有的单位对高估冒算没有进行罚款,助长了施工单位在结算编制上不认真、乱砍价的现象。

(五)财务部门的参与力度不够

大部分财务部门对本单位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参与不多,尤其是在基层部队,在研究工程建设、招投标、合同签订、变更签证等问题上很少或没有参与,有的即便参与一些工作,也没有深入现场了解工程的建设情况。由于对工程项目和施工进展情况不清楚,导致在工程财务管理上只是流于形式,经费保障不及时或者不到位,出现在合同条款执行上与有关财务规定相违背的现象。造成这种局面,主观上是财务部门本身参与管理的主动意识不强,自身掌握的知识不多,提不出什么合理化建议,也不主动向领导或相关部门宣传有关财务监督的规章制度,相关部门和领导不了解政策和规定;客观上有个别单位的领导主观决策,喜欢一言堂,不愿意更多的部门或人员参与决策,研究有关工程建设的会议或事项,不安排财务人员参加,往往是营房部门和领导作出决策后,财务部门只是付个款、转个账,没有给财务部门参与的机会。

三、促进军队基建财务管理规范有序运行的措施对策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军队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管理,应该遵循市场规律的变化而不断发展。也就是说,必须通过改革创新管理机制,促进军队工程建设管理规范有序运行。严格地讲,管理机制决定着管理系统的运行效率,建立起科学的管理机制,对于充分发挥建设性经费保障效能,提高财经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军事经济运行的可控性,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把好立项论证关,严格计划的审批与执行

参与基本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审、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是部队基建财务的任务之一,也是提高基建经费投资使用效益的前提。运用科学的方法、手段和程序规范军队工程项目立项论证工作,既是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做好军事斗争准备的客观要求,也是有效控制投资规模、提高有限经费保障效益的必然选择。一是积极参与项目论证。财务部门在项目论证工作中,要认真当好党委的“参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配合相关部门对建设地点、条件、规模、方案、资金和原有设施的利用等进行综合论证,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积极参与建设项目的综合评估、优选,大胆提出优化方案的建议。二是科学确定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要认真处理好需求与现实的矛盾,在立项定点过程中,既要考虑项目建成后的需求,又要考虑当地资源的利用情况,尽可能选择水、电和交通便利的地方,努力降低维持性成本,使有限的投资发挥最大的保障效益。

(二)严格预算和招投标制度,按规定签订合同

财务部门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财经政策、经单位领导批复的工程计划,编制好财务预算,做好工程预算及建设费用预算的编制。根据工程计划及财务预算,落实投资用款计划,编制季度、月度用款计划。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预算,严禁擅自改变计划,严禁建设单位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部标准、加大投资幅度;对于确需变更的项目,要严格工程变更手续的审查,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严禁事后补签。凡工程变更签证,必须经现场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监理单位(部门)、设计代表签审后,报送财务部门,要在落实经费的前提下才能实施。凡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按规定组织招标。任何单位不得将工程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并严格把住“四个关口”:投标入围审核、招标文件审核、投标标书封存和标底编审。对一次性包死的工程项目,必须按程序经上级有关审价部门审核后方可签订合同。

(三)严格资金管理制度,控制工程款拨付额度

拨付工程进度款要严格控制在完成工程量的75%以内,对变更签证经费,在没有经上级审价机关严格审核前,不得作为工程预付款拨付依据,待竣工结算时一并结算,避免因变更签证审核不严而造成超付款现象。在拨付工程款时,财务部门一方面应主动会同营房部门,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已完工工程价款结算单和预付款账单;另一方面应严格按程序审批,明确各部门和领导责任,严格执行工程款“会议审批”制度,增加拨款的透明度。凡拨付工程进度款,施工单位必须填制拨款申请单,填报已完成工程经费、已拨付的进度款,营房(监理)部门重点审核工程的完成进度和已完成的工程,财务部门重点审核已拨付的进度款项,并根据合同条款提出拨付进度款意见,经单位分管领导签审后提交有关会议集体审核通过。

(四)严格预结算措施,落实结算报审制度

建设单位应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有效的预结算审核管理措施。对已竣工的项目,要列出结算时间表,把结算审核落实到人。相关责任人要确实负起责任,积极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时间编制上报结算资料。针对有些施工单位迟迟不上报竣工结算资料的情况,建设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在有关条款上明确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促使施工单位及时编报竣工结算。同时严禁建设单位替施工单位编制结算资料,防止出现以编代审现象。要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批报告制度,基层建设单位凡报上级职能部门审核的项目,必须经同级财务部门审核或备案,建立预结算项目送审登记本,严格履行项目送审登记制度,明确审核责任,真正做到工程项目竣工一项、审核一项、结算一项。

(五)深入参与管理,当好党委理财参谋

财务部门要积极协调并做好与基建营房部门的配合工作,基建财务管理人员要深入施工现场,与营房部门多沟通,及时了解工程完成进度,掌握工程建设情况,实行全过程管理。积极主动向单位领导和部门宣传财务管理新法规、新制度,让大家能充分认识到财务参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当好党委理财的参谋。在取得领导信任和理解的同时,积极主动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年度投资计划的安排以及工程招标和承包合同的签订,结合单位保障的重点、财力的可能等方面实际情况,及时向单位领导提出建设性意见,充分发挥财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作用。

【参考文献】

[1] 王元平,朱红祥,胡超.基本建设费与资产相结合管理的具体设想[J].军队财务,2011(3).

[2] 张金发,杨信峰.建设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问题与对策[J].军事经济研究,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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