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刊记者 吕天玲
穴居能否变安居
□ 本刊记者 吕天玲
类似芳芳这样的“穴居族”,榆林古城墙内共有501户。随着古城墙修复工程的启动,一个话题一直困扰着这里的居民,那就是搬迁。
刘玉兰一直期待着搬出城墙。“住了30多年的房子马上就要拆迁。去年年底就有相关部门来测量过,已经报上去了。”
然而刘玉兰并不确定自家在未来的拆迁安置中能否得到拆迁补偿。几十年前,只是凭借一张允许在此养牛的证件,她和表弟的祖辈在这里挖了6口窑洞,而这些“祖居”至今并没有办理过产权证。
“怎么可能?”榆林市古城文物管理所所长张飞荣连连摆手,“我这里没有接到通知。现在进行的只是西城墙外墙的修复,西城墙内没有涉及搬迁问题,他们那里怎么可能有拆迁计划。”
张飞荣告诉记者,背向新市区的东城墙的拆迁修复工作尚未在规划之内。
居民告诉记者,即使拆迁,政府也可以不用给付任何拆迁费用,因为他们的“家”属于非法建筑。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在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危及文物安全的设施,不得修建其形式、高度、体量、色调等与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不相协调的建筑带或者构筑物。
城墙里挖洞居住,是否违反文物保护法?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律师黄长勇认为,榆林卫城“穴居人”是历史遗留问题,城墙内居住不算违法。
“在城墙下挖洞居住大都发生在文物保护法实施之前,而此时,窑洞已经是这些居民生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并不违法。”黄长勇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于1982年11月19日通过,之后各地成立了相关的文物保护部门。1983年榆林市古城文管所成立,此后隶属榆阳区管辖,2003年划拨到榆林市管理。
既然穴居城墙不违法,如果修复城墙,这些居民理应得到妥善安置。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因西城墙修复而搬迁的“穴居族”并未得到妥善安置。
西城墙的贾盘石下巷16号是榆林毛毯有限公司的职工宿舍区。这座二层职工宿舍楼镶嵌在城墙内,一楼住满了人,二楼堆放着各种杂物。
黄昏临近,毛冬梅(化名)坐在自家门前紧锁着眉头。7月26日,倒闭了5年的榆林毛毯有限公司将被拍卖。之后,这座宿舍楼极有可能被拆迁。将来搬到什么地方,对毛冬梅一家来说是个大难题。
毛冬梅的丈夫和一双儿女都是榆林毛毯有限公司的员工。5年前,这家曾经在榆林赫赫有名的毛毯厂倒闭,员工拿着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的遣散费各自寻找出路。更难堪的是,随着工厂的倒闭,这些职工也开始经历被迫停水停电的日子。
“停水停电已经5年了,以前大概有200户人家,现在只剩下不到100户。”毛冬梅说,“其实按道理来说,我们已经不属于毛毯有限公司的职工了。公司倒闭之后,接收单位估计也不会给我们安置房子。只能是有钱的买房,没钱的租房。”
少数“穴居人”拥有房产证。今年64岁的冉玉梅所住的窑洞就是在1984年花1600元买来的。当时,一家四口就住在这个不足20平米的窑洞内。接下来的几年,儿子结婚,女儿出嫁,后来丈夫去世,只剩下冉玉梅一人守着这个家。
之所以坚守着城墙,他们有着太多的无奈。“稍微有点能耐的都搬出去住了,谁不知道这里条件苦啊。”冉玉梅留着眼泪说,“我是实在没有办法。”她希望在有生之年能够住上一间亮堂堂的房子。
一个月230元的低保费不仅要顾及日常生活开销,还要兼顾买药的费用。生活的窘迫使她急切盼望政府能够尽快进行拆迁安置。
对于像芳芳这样的租户来说,却并不期待东城墙的修复,因为一旦拆迁安置工作开始进行,就不会再有比这里更便宜的房子可以租住了。
隋有福和齐善花两位老人正在“穴居”的窑洞外晒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