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刊记者 吕天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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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刊记者 吕天玲
自2003年开始试点、2008年实现全面覆盖以来,我国新农合制度参合人口数从试点初期的0.8亿逐年稳步增长,截至2012年6月底,已经达到8.12亿,参合率达95%以上。
“十一五”期间,参加全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达12.6亿,基本医疗保障在制度上实现了全覆盖。
刘建军是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望留街道大成章村村民,常年患病让他看上去比同龄人老一些。2005年春,他被查出患有尿毒症。此后,他每月都要去医院做透析。
“庆幸的是,还有新农合。”在刘建军新农合的本子上,写满了每次透析支出的费用。一次400元,现在每周要做3次。
一次花费400多元,一个月将近5000元,一年将近6万元。这个费用对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来说,几乎无法承受。他的妻子给记者算了笔账。
“但是,有了新农合以后,我们自己实际承担的费用不是很多,还可以承受。”刘建军说。
新农合只需要刘建军承担一年1万元左右的费用,这样平均下来每月花费不到1000元。而得病初期,由于尿毒症尚不在新农合报销范围,刘建军每个月只能做一次透析。即使这样,仅用一年时间就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
刘建军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受益者,他的医疗小账本,是新农合制度的一个缩影。
新农合制度实施后,农民不再“拖小病,扛大病”。10年间,新农合制度成为世界上覆盖人口最多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至2015年,我国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将达每人每年360元以上。图/许兰武
20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就已经开始把传统合作医疗作为解决农民健康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当时的政策是农民与乡村集体共同出资,通过互助共济来解决“小伤小病”等健康问题。
然而,到了80年代,由于集体经济逐渐解体,加上筹资水平低、制度本身存在缺陷,传统合作医疗开始出现大面积滑坡,农民看病只能依靠自费。
90年代,政府提出“恢复和重建”合作医疗制度。但是,这个合作医疗在大部分试点无果而终。专家分析,主要原因是政府坚持“筹资以个人为主,集体扶持,政府适当支持”。由于各县乡财政本身“吃饭困难”,这样做的后果几近于要农民自费。
到1998年,传统合作医疗覆盖农村人口比重只有6.57%,而且水平很低,绝大多数农民没有任何医疗保障。直到2002年10月,我国提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002年10月29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
2003年1月,国务院转发了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文件,明确了国家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原则,以及组织实施、基金管理、医疗服务管理等政策。新农合政策开始正式启动。
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合农民每年按10元标准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地方财政补助不低于人均10元,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
“这不是中央拿10块钱的问题,而是建立起了农村社会保障机制。”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温家宝同志曾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
虽然政策规定,地方财政补助不低于人均10元,但是,在2003年,各级政府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为20元。
王秀玲,河南省胸科医院农合办主任,目睹了10年新农合的改革。在她的记忆中,2003年9月1日起,河南开始在25个县试点新农合,很快在全省范围内展开。
她告诉记者,早期是农民自己交10元,政府承担20元,报销封顶线只有5000元,但这是政府第一次为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问题而承担直接的筹资责任。
2012年2月28日,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马头镇农民在镇中心卫生院新农合窗口报销药费。图/CFP
“30元就能解决农民的看病问题?很多人抱着怀疑的态度。由于新农合的‘蛋糕’太小,很多人都认为难成气候,甚至当成笑话。”卫生部新农合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汪早立说。
湖南省桂阳县,这里的农民好像并不看好新农合。“当时算起来觉得划不来。”该县梧桐村村民刘金贵告诉记者,“像我们这样平常很少生病的人,交上去的钱就等于打了水漂。”他甚至担心,农民交上去的这笔钱会被挪用或“落入贪官腰包”。
在桂阳县,当时未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抱有和刘金贵一样的想法。为了调动更多的农民参加新农合,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各乡镇可谓是全体动员。按照县里要求,每个乡镇要签订责任状,镇村干部要深入农户家做工作,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工作被列入对乡镇干部的政绩考核和乡镇综合目标管理。
新农合启动之初,像桂阳县这样的情形不在少数。从不愿参与到积极参与,这是因为,10年间,农民切实看到了新农合给他们带来的好处。
家住江苏省海门市德胜镇李彬村58岁的施女士,因患尿毒症需要进行长年血液透析治疗。2012年,她因终末期肾病花去医疗费近3万元,新农合为其报销了24674.87元,由于她是特困户,民政救助5529.97元。至此,她个人负担的医疗费已经可以忽略不计。
2012年5月,青海湟中县农民张某因患肺癌住进了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入院前已花费两万多元。他家中贫困,治疗费是连凑带借才交齐的。等他办理出院手续时,拿到了3万余元的新农合医疗报销费用。
点点滴滴的救助,对于患病的农民来说是雪中送炭。卫生部副部长刘谦表示,自2003年开始试点、2008年实现全面覆盖以来,我国新农合制度参合人口数从试点初期的0.8亿逐年稳步增长,截至2012年6月底,已经达到8.12亿,参合率达95%以上。
2012年,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且不低于6万元。到2015年,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个人缴费标准适当提高,并逐步探索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筹资机制。
家住海南省海口市年仅10岁的杜钟道也是新农合的受益者。杜钟道患先天性心脏病多年,由于高额的手术费,他迟迟没有做手术。
2010年,海南省新农合开展0—14岁儿童重大疾病报销水平试点,杜钟道的妈妈赶紧带着他到海南省农垦总医院做了手术。住院12天后,杜钟道痊愈出院,治疗费先后花了2.45万元,新农合补偿了1.46万元。
从2010年6月开始,卫生部会同民政部一同启动了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先是以农村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和急性白血病为起点,逐步扩大到今年部分统筹地区的20种疾病。截至2011年底,累计有超过23万8类重大疾病患者受益,其中有近3万名先心病患儿康复。
“人患了大病能不能看得好是医疗技术的问题,但看不看得起是我们医疗保障制度设计的问题。”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近日在公开场合表示。
要让大病看得起。2003年以来,全国累计已有42亿人次享受新农合基金补偿,共补偿资金4500亿元。2011年,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医药费用补偿比例达到70%,农民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超过50%。
据卫生部统计,参合农民住院个人需要承担的部分占年纯收入的比例,从2003年的107%下降到2011年的30%左右。很多患重病农民得到及时救治,避免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悲剧。
10年间,新农合制度从低水平起步,逐渐成熟和完善,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就,为我国建立全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年大事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