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丰顺 杨少波
农村现代化是中国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没有农村现代化就没有中国现代化。[1]而要实现农村现代化,必须关注农村文化现代化。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现代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中国农村文化发生了巨大的变迁:一方面,中国农村传统的文化观念、文化认识等在现代化建设中被不断冲击和重构;另一方面,城市文化也以现代文化的名义不断向农村呈显自己的力量,开辟自身的发展道路。整个农村文化处于复杂的、不断转换的动态局面中。不对这种动态局面和复杂现状进行清晰的梳理和深刻把握,就难以科学地推进农村文化建设。
中国农村文化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伴随农村经济转型,文化建设日益凸显。但农村文化特别是农村文化的核心内容究竟是什么?农村文化建设与农村经济建设相比究竟有何特殊规律?这两个基本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相反,随着时代和农村自身的发展变化,这两个问题变得更加复杂:一方面,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文化的含义成倍放大,出现“文化泛化”趋势,如何把握文化及农村文化的核心内容是一个艰巨任务;另一方面,以前或在城市文化建设中行之有效的建设思路和方法在农村遇到了新的问题,亟须转换思路和创新方法。
在现阶段农村文化建设中,对农村文化的界定过于宽泛,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文化有相对的独立性和确定性,“中国古代的‘文化’概念,大体属于精神文明(或曰狭义文化)范畴,约指文治教化的总和,与天造地设的自然应对(‘人文’与‘天文’的对称),与无教化的质朴和野蛮形成反照(‘文’与‘质’相对,‘文’与‘野’相对)”[2](P21-22)。也就是说,文化总是本质地表现为特定的精神内涵,首先属于精神范畴。当前,我国经济建设已经取得巨大成就,提出农村文化建设,必然有着新的含义和内容。我们认为,现时段的农村文化至少应包含三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指具有浓厚历史特点、打下了深厚农耕烙印的,与工业文化为代表的城市文化相对应的文化,明确这一点是为了强调农村文化的历史积淀性和独特性,避免在农村文化建设中简单地用工业文化替代农村文化;第二层含义是精神心理层面的深层次积淀,指农村人口在农村生活中创造形成的价值观念、人文精神、思维方式、审美情感、心理情感、风俗习惯、道德规范等的总和,明确这一点是为了强调文化的相对独立性,把文化与其他事物相对分开;第三层含义是显在的物质,包括文化硬件,文化载体等。
显然,农村文化的核心和关键是第二层面,或者说现时段农村文化建设的核心在于第二层面,这就是引导和改造农村文化,满足农民的精神需要,为农村农业农民的发展提供新的精神文化。只有认识和重视第二层面,才能抓住农村文化的根本,把农村文化建设推向深入。当然这主要针对经济已经发展的中国农村,对于经济封闭落后的农村,文化建设本身一定会也应该融入经济建设,也就是说,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是一致的。从历史和现实经验来看,只有当经济相对发达之后,文化的相对独立性才会显现出来。因此,在现时中国,不分各个农村的现实状况,简单地用文化建设代替经济建设,而不去做更为根本的发展经济工作,显然是本末倒置。但在经济已经相对发达的农村,不把文化相对独立出来进行思考和建设,对文化建设来说,同样是本末倒置。
厘清农村文化的内涵,特别是厘清农村文化的核心内容,才能准确把握农村文化建设的路径,如果农村文化核心内容不确定,建设必然会盲目和离题。“综观当前的农村文化建设,其发动者、组织者和参与者大多从不同的角度把它当作一种‘工具’去充分运作,‘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便是其标志性口号。”[3]由于文化的相对独立性,文化建设不能简单地等同于经济建设和文化硬件建设,也不能把文化简单地等同于文化产业,用经济效益衡量文化价值,特别是不能简单地用经济建设的思路和方法从事文化建设。既然是文化建设,就必须在一定时期内使文化这条主线相对明晰,让其他建设围绕、承载、融入文化建设。现阶段,农村文化建设的关键在于把握农村文化的核心部分,即农村文化的精神心理层面。一方面要满足农民的精神心理需要,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解决农民的心灵关怀和精神家园问题;另一方面要营造农村的文化氛围,赋予农村新的人文风尚和人文素养,解决农村相对缺乏的精神动力和智慧支撑问题。总之,应从文化的核心层面思考农村文化建设、从文化的维度思考农村文化建设、用建设文化的方法和思路从事农村文化建设,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农村文化建设存在的偏差。
现阶段,中国农村文化最为显著和典型的特征是农村文化与现代化、城市文化的对接融合。一方面,现代化和城市文化以不可遏制的力量在中国广大农村扩展开来,几乎把农村的一切事物都打上了自身的烙印;另一方面,广大农村两千多年来的封闭状态被彻底、全面打破。中国农村与城市和现代化第一次全方位、多层面深入对接融合。一般来说,对接融合是双向互动的,即现代化和城市文化影响、改铸农村文化,农村文化也影响现代化和城市化。但长期以来,农村多是被动的,城市不但在地缘上不断挤压农村的生存空间,而且在文化心理上不断挤压农村文化的生存空间。
这种对接融合除了经济社会自身发展进程和文化本身体现和缓的特征之外,更多的是带有强制性,体现冲突的特征。这种强制性,或是规律的强制性,即一种现代文化、先进文化改铸落后文化的必然性;或是人为的强制性,即简单地用城市文化代替农村文化。这种强制性一方面推动农村向现代化迈进,另一方面也直接导致农村和城市的同质化。
这种状况是长时间以来我们相对忽视农村的历史和现状所导致的。近代以来,中国农村生产力一方面受到战争的巨大破坏,另一方面又受到西方先进生产方式的冲击,中国农村在近代始终得不到深刻的转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虽然发生了巨大变化,但自给自足的、封闭的落后状态并没有根本改变,而市场经济的深入扩展,又直接渗入和冲击着农村经济。客观地说,这种渗入和冲击,在一段时间内我们并没有足够重视,以至于当我们再回过头来关注农村的时候,有些问题已经变得十分严重。农业是所有经济形态中较为薄弱的经济形态,它对市场经济的抗压能力较弱。这种弱势对抗,直接导致农村在现代化和城市化的扩展中被严重挤压,丧失对话地位和发言权。
同时,武断地用城市化建设代替、等同于现代化建设,直接导致农村建设从我们的视野中淡出。更严重的是,我们提出的城乡一体化,被简单地认为是用城市代替农村,这直接导致了两个方面的严重问题:一是完全忽视中国农村千百年来形成的文化传统,忽视农村存在和发展的相对独特性,在农村文化建设中,农村这一关键主体却长期缺位,或丧失发言权;二是对城市文化全盘接收,认为这些文化天生就比农村文化好,简单地用建设城市的方式建设农村,这直接导致农村完全割断文化传统,使农民的思想陷入混乱和迷惘的状态之中。同时,主体和发言权的缺失,使得每一次文化更新都多以冲突的形式表现出来,或以落后的形式在农村传播开来。
当然,认识和把握农村文化与现代化、城市文化的全面对接融合这一现实,不是用田园式的情感抵制这一必然趋势。特别是对于符合文化发展规律的对接融合,无论是以和缓还是冲突的形式出现,都将以不可逆转的趋势而深入扩展。“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公共的财产。民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日益成为不可能。”[4](P276)那种强行完整保留农村文化的企图和行为,必然会以牺牲农村的历史进步和现代化发展为代价,既无必要,也无可能。但我们应避免农村文化在与现代化、城市化全面对接融合的进程中,农村的对话地位和发言权被严重削弱以致丧失的局面。只有重视并尊重农村的对话地位和发言权,才能真正实现农村文化和城市文化的互动互进,把现代化和城市文化在农村的深入扩展变为农村文化发展、壮大和更好存在的有利因素和契机,从而真正实现城市文化和农村文化的整体推进。只有兼顾和重视城市和农村双方,才能科学地找到双方的冲突点和融合点,避免人为强制性的出现,从而尊重农村文化建设进程中农村这一主体,真正推动农村文化的历史进步和现代化发展。
在现代化和城市化的扩展进程中,几乎所有农村传统文化都受到剧烈冲击,农村传统文化生存空间被严重挤压。“在乡土文化赖以产生和存在的区域特色逐渐被全球化所带来的现代性侵入的前提下,在以经济利益和物质消费为主流价值导向的文化不断冲击农村社会的现状下,不可避免地会导致乡土文化面临存在和认同的危机,近年来大量的乡土文化形式灭绝或正在灭绝就说明了这种趋势。”[5]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村的乡土气息正在一点点流失,新生代农民也逐渐丧失了对农村传统文化的认同,特别是城市的急遽扩张和新生代农民向城市的单向流动,使农村传统文化缺乏内生力量,得不到内在更新。如果中国城市化进程仍然以扩展土地为导向,农民仍然向城市单向流动,农村生产方式仍然得不到根本转型,中国农村传统文化持续式微、甚至丧失的局面将不会有根本的改变。
但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4](P585)无论现代化和城市文化怎样在农村扩展,一个基本的前提和基础是农村文化的历史存在,也就是说,现代化和城市化只能在农村文化已经历史客观存在的现实和条件下扩展和创造。
从文化自身发展的维度来看,一种文化一旦形成,就必然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中国文化是在古代农业文明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农村文化已经历史地积淀在民族性格之中,成为中国社会有机体的内在组成部分。这种深厚的文化积淀显然不是在短期内就能被割断的。并且,中国农村文化在长期的历史发展演进中,已经逐渐与农村环境和农业实践相对剥离,这从根本上决定了,农村的消逝和农业的根本转型并不必然带来农村文化的消逝和彻底变更。农村文化已经具备了独立发展的逻辑和文化自觉,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农村传统文化与农村和农业的发展、转型不是一一对应关系,中国农村传统文化,特别是一些积极的、健康的农村传统文化可以超越农村环境和农业实践范畴而存在,具有时空上的普适性。同时,农村文化逐渐脱离农村环境和农业实践,成为一种“纯粹”的文化形态,具有独立的演绎、演进机制,并能够通过这些演绎、演进机制实现自我更新和发展;二是随着农业实践的变革和农村文化自身的反思,农村文化越来越具有清晰的危机意识和发展更新意识,在与其他文化交流、碰撞中,农村传统文化不但发现了自身,并清醒意识到决不能以丧失自身的方式融入现代化或城市文化。农村文化相对独立的发展逻辑和自觉,内在地推进农村文化自觉调整和自我反思,从而实现自我更新,生发出新的文化形态或形式。
当然,农村传统文化在新时期以新的形式取得恢复和发展,归根结底取决于长期存在的农村生产方式。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农业生产方式必然以相异于工业、服务业等生产方式而长期存在。正如马克思所说:“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7](P32)因此,农业这一生产方式的长期存在,从根本上决定了农村文化会持续存在,同时,农业的不可替代性及其深刻转型,从根本上决定了农村文化不会被城市文化彻底取代,农村文化一定会随着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型而不断变迁和发展。
中国农村传统文化在现代化和城市化的浪潮中逐渐丧失,又在这一浪潮中顽强恢复和发展,这种状况看似矛盾,但却是当前农村文化的真实体现,同时也是农村文化变革规律的客观要求。一方面,现代化和城市化是社会文明发展的必然趋势[8],因此,现代化和城市文化必然会以不可抑制的力量在农村深入扩展,对农村文化怀旧式的田园幻想以及把农村建设成古典庄园的幻想在历史车轮面前必然破灭;另一方面,农业生产方式的独特性以及农村文化的相对独立性,决定了农村文化的长期存在和不可替代性,以及农村文化的自我调整更新能力,因此,企图割断农村传统文化,在农村复制城市,既是有害的,也是不可能的。只有认识并遵循农村文化和现代化、城市化的变革发展规律,才能避免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中的简单武断做法,才能克服农村文化发展进程中守旧的和乌托邦式的思想,从而真正实现农村文化与现代化的有机融合,推进农村文化的更新发展和现代转型。
[1]姜涛.论新农村建设视角下的农地产权改革[J].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12,(1).
[2]冯天瑜.文化守望[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
[3]张春华.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与中国乡村社会建设[J].求索,2011,(9).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周德新.乡土文化开发利用中的传统性与现代性悖论及其克服[J].理论导刊,2011,(9).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8]何明春,刘政权.从工具回归本体——中国农村文化建设战略选择[J].湘南学院学报,2005,(6).